王師保(16世紀—17世紀),字元爕,四川成都府資陽縣人[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王師保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十三年(1640年)得賜特用出身,獲授五河知縣,在該處改縣遷學,利民事情不問難易,他都出力協助;歲青時請求免除漕米千石,以抒解民困。很快他升為戶部榷稅分司,士民挽著他的轎泣送百多里,入清後他以原官監督鳳陽等處糧儲兼管運餉,籌劃運輸有成績,辭官後寓居五河縣,死後入祠鄉賢祠[1]。
官銜 | ||
---|---|---|
前任: 陳翔鳳 |
明朝五河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任宗尹 |
新頭銜 | 清朝監收鳳陽鈔關 1645年-1647年 |
繼任: 南有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