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芳
焦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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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 |
籍貫 | 河南泌陽縣 |
字號 | 字孟陽 |
出生 | 宣德十年(1435年) 河南泌陽縣 |
逝世 | 正德十二年(1517年) 河南泌陽縣 |
親屬 | 子 焦黃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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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芳(1435年—1517年),字孟陽,河南泌陽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順甲申進士。正德初年依附權閹劉瑾,官至華蓋殿大學士。《明史》將其生平列為《閹黨傳》之首篇。[1]
生平
成化朝
天順三年(1459年),焦芳舉己卯科河南鄉試,天順八年(1464年),中式甲申科二甲進士。大學士李賢以其為同鄉之故,引薦為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遷侍講。翰林尚文采,「獨芳粗陋無學識,性陰很,動輒議訕,人咸畏避之」。職滿九年大考時,有人對大學士萬安稱:「不學如芳,亦學士乎?」焦芳聽聞後大怒,認為必是彭華挑撥,並揚言如若不得升職,必然報復。彭華畏懼,告知萬安,焦芳得以晉升為侍講學士。
弘治朝
弘治年間,焦芳一路升遷,由霍州知州、四川提學副使、南京右通政、太常寺少卿兼侍講學士、到吏部左侍郎。與當時的禮部劉健、兵部謝遷交惡,因此深結閹宦以自固。後來明武宗登位,便與劉瑾合作,逐走劉健、謝遷。
正德朝
正德改元,焦芳依附劉瑾,言必稱千歲,並且自稱曰門下。《明史》之中列為閹黨,有惡譽[2]。與其子焦黃中(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同把吏部,掌握官員升遷大權。正德元年(1506年)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正德二年(1507年)晉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正德四年(1509年)晉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雖為次輔,實卻高於首輔李東陽。
後來,被張綵向劉瑾所舉發,被迫致仕。正德十二年(1517年)卒。
家族
有子焦黃中,正德三年(1508年)以焦芳權勢,中式二甲第一名進士。
佚事
正德七年(1512年)二月,劉六劉七起事軍將領趙鐩破泌陽,焦芳僅以身免。民軍盡發掘其先世冢,並取芳衣冠,批於庭樹,歷數其惡行,命劍士斬之,稱:「吾手誅此賊,以謝天下。」[3]
參考文獻
- ^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四》: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葉以前,士大夫知重名節,雖以王振、汪直之橫,黨與未盛。至劉瑾竊權,焦芳以閣臣首與之比,於是列卿爭先獻媚,而司禮之權居內閣上。
- ^ 王世貞在《甲申十同年會圖》跋中說:「明興人才之盛獨稱孝廟時,而孝廟諸大臣又獨稱甲申,成進士者中間如劉忠宣(劉大夏)、戴恭簡(戴珊)、李文正(李東陽)、謝文肅(謝鐸)、王襄敏(王軾)及莊懿公(閔珪),皆揚歷中外,位承弼着篤棐聲,其它類亦亷潔好修之士,僅一焦泌陽(焦芳)駑耳。以香山洛社之耆俊不在野而在朝,固可以仰窺孝廟如神之智,其一時景物光彩為人所艷羨而不可得者,僅此在覽之。」
- ^ 《明史紀事本末·卷九十》:二月,趙鐩等攻唐縣。先後二十八日,不破。邢老虎病死,鐩並其眾,號十三萬,騎五千,轉掠襄陽、樊城、棗陽、隨州、新野。破泌陽,前大學士焦芳僅以身免,盡發其先世冢墓無遺骸。取芳衣冠被庭樹,歷數其惡,命劍士斬之,曰:「吾手誅此賊,以謝天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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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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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文升 |
明朝吏部尚書 正德元年(1506年) |
繼任: 許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