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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直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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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直隸廳清朝時設置的直隸廳。沿革至今日,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下所轄一個縣。

本地原來明朝時是設置「衛所」的東勝衞千戶所管轄,到了清朝,逐漸廢「衛所制」。乾隆元年(1736年),在清水河此地設置「清水河協理通判廳」[1]。乾隆六年(1741年)隸「山西省」的「歸綏道」管轄。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又改名為「清水河理事廳」。到了光緒十年(1884年),又改名為「清水河撫民通判廳」。以上更改廳長官的官銜名稱,只是清代「直隸廳」制度的內部職能分別,其實都算是「直隸廳」。

清水河直隸廳在清代當時廳等級編制上是:「繁,疲,難」。又,當時山西省在長城以北,漢人與蒙古人交界民族錯居地帶(清代當時俗稱山西「口外」),都是設「直隸廳」直屬於省管轄,而不設置府、直隸州,或更下一級的縣級單位的散州散廳。所以當時「口外」地區,設置了一系列這類直隸廳,直屬於省衙門管轄。但清朝中後葉,制度新起後,又統歸「山西省」的歸綏道管轄,這些直隸廳在當時統稱為「山西口外諸廳」。有如歸化城廳薩拉齊廳豐鎮廳托克托廳寧遠廳、清水河廳、和林格爾廳興和廳武川廳陶林廳五原廳東勝廳,都是「山西口外諸廳」。

民國時代,全國實施「廢廳改縣」,清水河直隸廳被改為清水河縣,不僅如此,「山西口外諸廳」,全都一律改為縣。又,原來清代的「山西口外諸廳」,今日都改劃入內蒙古自治區境內。

注釋

  1. ^ 協理通判廳也是「直隸廳」制的一種,清代俗稱此種廳叫做「協廳」。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六十,〈地理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