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清鄉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汪精衛政權)政府機構
清鄉委員會
清鄉委員會(日語)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1年
機構駐地 中華民國南京市
機構首長委員長:汪精衛(1941-1943)
副委員長:陳公博周佛海(1941-1943)
上級機構南京國民政府
影像資料

汪精衛政權對清鄉運動的宣傳照片

清鄉委員會汪精衛政權清鄉運動而成立的專門機構,1941年至1943年間設立。

歷史

抗日戰爭期間,於1941年起,日軍與汪精衛政權開始在江、浙、皖等地進行清鄉運動。為此目的,1941年3月開始籌備設立清鄉委員會。同年5月22日,清鄉委員會正式成立,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兼任委員長,會址設在南京的馬台街。同時公布的《清鄉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清鄉委員會為清鄉最高指揮機關,對清鄉地區軍事事宜,有權制定法規、分布命令。

清鄉委員會下設第一(管理事務、文書、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隊與清鄉警察)、第四處(管理社會福利),並設有民眾訓練、特種教育、經濟設計、地方行政研究、招撫整編等委員會及其他機構,後由於地方機構的權力被清鄉委員會奪走,造成政權內部各種矛盾。

1943年5月最高國防會議決定將清鄉委員會撤銷,清鄉事務改由行政院與地方政府管理。[1][2][3]

成員

清鄉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包括:[4]

參考文獻

  1. ^ 林代昭. 《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 重慶出版社. 1988. 
  2. ^ 安慧. 《梦幻石头城:汪伪国民政府实录》. 團結出版社. 2005. 
  3. ^ 章紹嗣. 《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 武漢出版社. 1995. 
  4. ^ 劉國銘.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 春秋出版社.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