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禎
涂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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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江西臨江府新淦縣民籍 |
出生 | 成化元年乙酉正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何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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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禎(1465年—?),字賓賢,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臨江府新淦縣(今江西省新干縣)人,明朝進士、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江西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會試第十四名,三甲六十九名進士,授江陰縣知縣。正德初年,擔任監察御史,巡視長蘆鹽課。劉瑾縱容自己人納糧私鹽,命其黨羽畢真索取海物,侵奪商利,塗禎則依法制裁。塗禎還朝時,遇到劉瑾只是拱手行禮。劉瑾大怒,矯詔逮捕其下詔獄。在京的江陰人士紛紛打算籌款賄賂劉瑾以釋放塗禎,塗禎則稱不可,長聲歎道:「只不過是一死,怎麼敢因此玷污各位家鄉父老啊。」於是被施杖三十,論戍肅州,因創傷竟然死於獄中。劉瑾卻仍然未消怒,命逮捕其子塗樸頂替戍邊。劉瑾被誅殺後,塗樸歸還,塗禎恢復原職,並賜祭祀[1]。
家族
曾祖塗雅頌;祖塗金鑑;父塗弘濟。母何氏。慈侍下。弟賓國[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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