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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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派或格魯巴派(藏語:དགེ་ལུགས་པ་,威利轉寫:Dge-lugs-pa,藏語拼音:Gêlug Ba),為藏傳佛教四大派之一,由西藏班智達——宗喀巴·羅桑札巴大師於十四世紀所創立,為阿底峽尊者噶當派的後裔之一。宗喀巴大師親建的第一座寺院為甘丹寺,故又稱作甘丹派(Ganden)。格魯,意為「善規」,亦稱黃教,在藏區有很大的影響[1]。格魯派主要觀點為中觀應成學說。
歷史發展
明朝時,青海藏人宗喀巴以阿底峽尊者所創的噶當派教義為主,融合各宗各派的精華,創立格魯派,又被稱為新噶當派。宗喀巴開宗立派之後,受到熱烈歡迎,格魯派因此代替噶舉派,接管了全藏的政教事務,成為第一大教派,格魯派以嚴倡清規,而得名善規派,又被稱為格律派,他們嚴守佛教戒律,所以不近女色,廢除雙身法。格魯派僧人多戴黃色的帽子,故漢地俗稱為黃教。學修並重的學風使其成為藏傳佛教中影響力最大的派別。
由於格魯派是四大教派中最晚出現,也是目前影響最大的一派,且宗喀巴原至薩迦的寺院學習,格魯派幾乎吸取了各個教派的各種精華教法,如:
- 有名的薩迦金剛瑜伽女(金剛瑜伽母)、薩迦十三金法
- 噶舉的大手印以及最有名的活佛轉世,宗喀巴本人沒有吸收轉世制度,而是因宗喀巴的最小弟子根敦朱巴圓寂後,為防止內部分裂,於是襲用噶瑪噶舉派的轉世辦法,由根敦朱巴的親屬及部分高僧指定,後藏達納地方出生的一名男孩根敦嘉措,為根敦朱巴的轉世靈童。由此形成達賴喇嘛轉世系統。達賴喇嘛的尊號始用於索南嘉措時期。1578年,明王朝順義王俺答汗賜予索南嘉措「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的尊號。此後,格魯派依此稱號追認根敦朱巴為一世達賴、根敦嘉措分別為二世達賴。
宗喀巴兩大弟子根敦朱巴與克主傑的法脈逐漸興盛,根敦朱巴的繼承人號稱達賴;克主傑的繼承人則號稱班禪,達賴與班禪是西藏的兩大政治與宗教領袖,歷代甘丹寺主持甘丹赤巴是「格魯派教法」的領袖,格魯教法的當然法台。法台幾年一任,圓寂後並不是轉世靈童擔任,而是集合有學問高深的僧侶集體舉行辯經,勝者繼任。
學經制度
格魯派重視僧人學經、辯經﹐有系統的學經制度,先顯後密。格魯派擁有眾多寺院,發揮教育功能。
其教育科目總稱「五明處」,即廣義的佛學。各學堂有10-20個學寮,如噶丹寺有二學堂,各有13學寮。各學堂教授內容多少互異,科目共有:1.因明學、2.般若中觀學、3.中觀學、4.律學、5.俱舍學五個領域。其中般若中觀學主要學習《現觀莊嚴論》的師子賢《小注》,中觀學則主要學習月稱的《入中論》及宗喀巴的《入中論釋》。學僧要背誦指定的經論,透過爭論加深理解,成績優異者進而學習密教,學習目的是要成為一切智者。[2]
宗喀巴規定,《現觀莊嚴論》、《中觀論》、《俱舍論》、《釋量論》和《律經本論》五部經典為該派學僧必修之課稱為顯宗五部大論。凡考取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系統的拉然巴格西學位考試﹐再入推舉進入上下密院學習密宗四部(即事續﹑行續﹑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經過逐級的職位升遷﹐可升任甘丹赤巴 。
學位制度
格西意為善知識,或良師益友,相當於漢傳佛教的和尚、親教師,也有譯為佛學博士。 格西學位傳統上只授予在顯宗學院學習有一定成就的學經僧人,而不授予修習密宗的僧人。 在格魯派各寺院中對於格西的等級設置並不統一,學位名稱也不盡相同。
一般來說,拉薩三大寺的格西學位最權威,它的制度也最完善、最健全,所以下面僅就三大寺的四種格西學位作概要性的敘述。
這兩種格西,要經過多次考試後,還要經過當時噶廈政府最後的審定方能取得。
教義特色
轉世
隨着眾生的因緣,每一位活佛都示現不一樣的情況。但眾生因緣盡了,喇嘛則會示現圓寂或沒有講法(當眾生沒具足福德因緣或沒有眾生請法的緣起而致)。
地位
格魯派四大活佛(祖古)在當今有很高的地位,為所有藏傳佛教徒崇拜。
寺院
格魯派的三大寺指位於拉薩的三個格魯派寺廟,分別是:
格魯派的四大寺表示拉薩的三大寺與
再加上
為格魯派的六大寺。六大寺中都有顯教的佛學院。
其他格魯派管理的有名寺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