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 (1914年)
李琪(1914年10月30日—1966年7月10日),原名沈乃庭,男,山西猗氏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官員,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1][2][3]
生平
李琪幼時,因為家庭貧困,故只上過五年私塾。後來,他通過自學,在文化、歷史、政治理論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在抗日戰爭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他長期在晉綏邊區八分區敵後任職,多次遭敵方追捕,但都在民眾掩護下逃脫。[1][2]
1949年1月,李琪到馬列學院(中共中央高級黨校的前身)學習。結業之後,獲學院留校任教,從事中共黨史教學,後來在北京大學哲學系講授哲學,先後著有《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的應有認識》、《談談學習歷史唯物論》,1953年和1956年先後出版了《〈實踐論〉解釋》、《〈矛盾論〉解說》兩本書。1953年9月,李琪到彭真辦公室擔任政治秘書。1961年初,李琪被調到中共北京市委擔任常委兼宣傳部長。1961年,宣傳部長李琪為北京經濟學會做《經濟規律的客觀性》的報告,對「三面紅旗」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倡導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在擔任宣傳部長後,他還曾短暫主管過北京市的文藝工作。[1][2]
1963年,江青為搞「戲劇革命」,到北京市進行「調查研究」。這使李琪被迫將主要精力放在戲劇,特別京劇上。此後,1963年,在李琪的領導下,北京京劇團根據滬劇《蘆蕩火種》改編為京劇《地下聯絡員》,受到江青批評,江青還親自指導該劇的修改。1963年至1965年,李琪堅持傳統戲、新編歷史戲、現代戲不可偏廢,反對禁演傳統戲。1964年,李琪力主老劇種要保留劇種特點。1964年10月,江青向中共北京市委提出要北方崑曲劇院併入北京京劇團成立京昆隊,後來又要將北方崑曲劇院解散,李琪對此表示反對。江青不允許老京劇演員馬連良、張君秋、裘盛戎等人演出,李琪則為這些老演員創造演出條件。[1][2]
1965年5月,江青以談工作的名義,將李琪叫到上海。但李琪到上海後,江青只讓張春橋傳話,自己不露面。李琪遂因氣憤而回到北京。江青第二次召見時,讓李琪在上海等了半個多月,1966年1月19日李琪回到北京,向北京市委書記劉仁、萬里、鄭天翔進行了匯報,中共北京市委經研究後同意了江青的意見,並且決定讓李琪以個人名義致信江青。1966年2月,江青第三次召李琪赴上海,這次是當即見面,並共同看了數場電影,還向李琪談及她召開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的情況,但未提及此前李琪以個人名義致江青的信。[1][2]
1965年底,姚文元在上海《文匯報》上發表《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一文,批判北京市副市長吳晗。此後,中共北京市委在彭真的領導下,也不得不對吳晗進行批判,但希望將批判引向學術批判。1966年1月8日,《北京日報》發表了李琪撰寫的《評吳晗同志的歷史觀》一文。他還在《文藝戰訊》上發表了《在北京京劇團談關於〈海瑞罷官〉劇本寫作和排演的經過》。[1][2]
1966年5月16日,報紙公開點名批判李琪。隨後,戚本禹在《紅旗》雜誌上點名批評李琪。此後,李琪遭到批鬥,受到辱罵及毆打,其妻遭到隔離審查,子女受到株連。[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