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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 (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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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生(1955年12月),男,山東諸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即610辦公室)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李東生是周永康的嫡系[1],2013年底被中紀委宣布調查、中組部證實免職。201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李東生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東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李東生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非法所得100萬元。[2]

生平

1955年12月,李東生出生。1973年4月,參加工作[3]。1975年至1978年,在復旦大學新聞系學習。

中央電視台時期

畢業之後,來到中國中央電視台工作20餘年,從攝影記者干起,歷任中央電視台新聞部時政組副組長,政文部副主任,新聞採訪部副主任、主任,新聞中心主任,副台長[4]。1993年創辦《東方時空》欄目,1994年,央視推出《焦點訪談》欄目,時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的李東生主管該欄目,是該欄目的主要創意、組織、終審人之一[4][5]

他曾經長期投身中國重大政治活動採訪,曾參加1982年中共十二大,1987年中共十三大,1997年鄧小平逝世、香港回歸中共十五大等新聞事件的報道[4]。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下屬的韜奮基金會介紹,李東生曾經獲得第二屆韜奮新聞獎。

廣電總局、中宣部時期

2000年7月至2001年1月,李東生出任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

2002年5月,升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2007年10月,李東生被任命為中共十七大新聞發言人[6]。2008年3月,出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任至2010年3月14日)、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4][7]

610辦公室、公安部時期

自法輪功1999年受到迫害後,李東生一直代表中宣部兼任610辦公室副主任,鎮壓法輪功,比如李東生擔任總編的《良友周報》、《小學生報》分別於2001年和2002年刊登攻擊法輪功文章,對全國中小學生進行洗腦宣傳。[8]

經過周永康運作,[1]2009年10月,李東生從宣傳系統突然調任公安部,任副部長(正部長級),被授予副總警監警銜[4][9]。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決定,接受李東生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5]。2010年8月,李東生兼任國家亞運安保協調小組組長,主管廣州亞運會安保工作[7]。2011年2月起,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正部長級)、黨委副書記[4][7]。2013年時,其排名在部長郭聲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之後,在九位副部長中排名第二。他還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610辦公室主任[5]。在610辦公室主任劉京退休後,周永康把李東生升了半級,提到610辦公室主任(正部級)。[8]2012年,李東生成為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7]

李東生為官處事以「一臉正氣,兩袖清風」的形象為標準,但被外媒稱為「中南海最大皮條客」。而明鏡新聞報道「李東生靠投機取巧溜須拍馬一路升遷,僅向周永康就『貢獻』出數位央視美女,並變成周的死忠爪牙」。[10]

免職獲刑

2013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11]李東生由此成為中共十八大之後第二位落馬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一位落馬的是蔣潔敏[4]。2013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12]

2013年12月22日,在中紀委宣布調查李東生之後兩天,百度短暫搜索出《大紀元時報》稱李東生策劃導演天安門自焚的內容。[13][存在利益衝突][需要第三方來源]

2014年2月24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來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關於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的公告信息,正式宣布「免去李東生的公安部副部長職務」[14]。同年6月30日,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共中央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查李東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15]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發現李東生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李東生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違法犯罪。決定給予李東生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6]

2015年10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東生受賄案。檢方指控,李東生利用其擔任中國中央電視台副台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黨委委員、副書記、副部長、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北京雷明頓廣告發展中心某實際控制人、北京韓建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11個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戶口辦理等事宜上提供幫助。檢方還指控李東生直接或通過其親屬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98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李東生的刑事責任。該案審理後,法院將擇期宣判[17]。2016年1月12日,李東生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非法所得100萬元。

著作

  • 《焦點訪談精粹: 中央電視台》,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與孫玉勝主編
  • 《東方時空精粹: 中央電視台》,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與孫玉勝主編

參考文獻

  1. ^ 1.0 1.1 揭秘李东生攀附周永康内幕. 多維新聞網. 2013-12-22 [201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3). 
  2. ^ 李东生受贿案一审宣判 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央視網. 2016-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13). 
  3. ^ 李东生简历. 東方網. [2013-1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8).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李东生从央视摄影记者干起 曾推出《焦点访谈》. 鳳凰網. [2013-1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7). 
  5. ^ 5.0 5.1 5.2 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涉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鳳凰網. [2013-1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7). 
  6. ^ 李东生主持十七大新闻发布会. 新華網. [2007-1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7. ^ 7.0 7.1 7.2 7.3 李东生简历. 中國政要資料庫. [2013-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7). 
  8. ^ 8.0 8.1 610主任兼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传被调查. 北美新浪網. [2021-09-23] (中文(香港)).  |newspaper=|work=只需其一 (幫助)
  9. ^ 原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出任公安部党委成员. 人民網. 2009-10-28 [2012-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月23日). 
  10. ^ 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家園新聞. 2014-02-23 [2014-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0). 
  11. ^ 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紀律檢查部網站. 2013-12-20 [2013-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3). 
  12. ^ 中组部:中央已决定免去李东生领导职务. 新華網. [2013-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0-04). 
  13. ^ 百度曝历届610头子迫害法轮功罪行(图) - - 动向. 看中國. 2013-12-23 [2021-09-23] (中文(簡體)). 
  14. ^ 記者 桂田田. 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昨日被正式公告免职. 人民網. 2014-02-25 [2014-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5. ^ 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新華網. 2014年6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8月5日). 
  16. ^ 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第一金融網. [2014-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17. ^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案择期宣判 涉受贿2198万. 新華網. [2015-1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5). 

參見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劉 京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9年10月-2013年12月
繼任:
劉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劉 京
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2009年10月-2013年12月
繼任:
劉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