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是有一定證明權利、義務、事實等的效用的物件,一般為文件、文獻。票券、證書是最為常見的憑證。由公共機構或公務員職務上的正式編制的文書檔案稱為正式文件。其中,由公職人員根據其權限編制的證書在廣義上也稱為公正文件。
證書是由一個特定的認證中心,檢核使用者身份後核發。其內容係表彰持有者具有的身份與能力。一張憑證的價值與認證中心的公信力有直接關係。名不見經傳的認證中心所核發的憑證,或是大量核發的憑證就幾乎是沒有價值的憑證。此外,憑證最常被用來證明持有者的能力,因此最主要的用途係宣示自身的工作能力。
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