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孔惟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孔惟德
大明
籍貫河南汝寧府汝陽縣匠籍
字號字恆夫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

孔惟德(?—?),字恆夫河南汝寧府汝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五十六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郎中。歷官山西潞安府知府[1]。嘉靖四十年,擔任泉州府知府[2]

家族

曾祖孔文釗;祖父孔鉞;父孔舉。前母張氏;前母楊氏;閆氏[3]

參考文獻

  1. ^ 周再勲、楊晙,清順治《潞安府志·卷四》
  2.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孔惟德,汝陽人。嘉靖癸丑進士,四十年由刑部郎中知泉州府。每見賓客,立吏兩旁,輒呼曰:「邑子母請太守毋徇也。」邑人蔡居陽,舊為汝陽學官,惟德朔望偕府佐往謁,執弟子禮如初,會不久不去。《閩書》。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熊汝達
泉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年-嘉靖四十一年
繼任:
周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