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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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日契嵩(1007年—1072年),俗姓李,字仲靈,自號潛子,藤州鐔津縣人,北宋著名高僧,雲門宗法嗣。宋仁宗賜號「明教大師」。
閩中瑜珈派巫師奉祀的「嵩公道德」,疑似就是契嵩。通常與吳太宰一併奉祀[1]。
生平
契嵩九歲出家,十三歲得到度牒,受戒落髮,十九歲開始四處尋訪明師,得法於洞山曉聰禪師。
當時儒學復興,學者多依韓愈的主張,排斥佛道。契嵩作〈原教篇〉、〈孝論〉等,主張儒佛一貫,以對抗當時理學家排佛的風氣。
皇祐年間,著《禪宗定祖圖》、《傳法正宗記》,抱其書遊京師,上奏朝廷。宋仁宗對他極為賞識[2],詔付傳法院,收集他的著作,編成《嘉祐集》。
著作
著有《嘉祐集》、《治平集》、《鐔津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