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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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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日契嵩(1007年—1072年),俗姓,字仲灵,自号潜子藤州镡津县人,北宋著名高僧,云门宗法嗣。宋仁宗赐号“明教大师”。

闽中瑜珈派巫师奉祀的“嵩公道德”,疑似就是契嵩。通常与吴太宰一并奉祀[1]

生平

契嵩九岁出家,十三岁得到度牒,受戒落发,十九岁开始四处寻访明师,得法于洞山晓聪禅师。

当时儒学复兴,学者多依韩愈的主张,排斥佛道。契嵩作〈原教篇〉、〈孝论〉等,主张儒佛一贯,以对抗当时理学家排佛的风气。

皇祐年间,著《禅宗定祖图》、《传法正宗记》,抱其书游京师,上奏朝廷。宋仁宗对他极为赏识[2],诏付传法院,收集他的著作,编成《嘉祐集》。

著作

著有《嘉祐集》、《治平集》、《镡津文集》。

注释

  1. ^ 谢聪辉《闽中瑜珈法教功曹神谱研究――以嵩公道德与吴公太宰为主》国文学报,第六十五期,2019年6月
  2. ^ 《嘉祐集》序:“仁宗皇帝读其书,至‘臣固为道不为名,为法不为身’,叹爱久之,旌以明教大师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