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嚴植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嚴植之(457年—508年),孝源建平秭歸[1][2]南北朝南齊南梁官員與儒者

嚴植之的祖父是劉宋通直散騎常侍嚴欽,他年輕時就懂得《莊子》、《老子》,說道教義理;精通《喪服》、《孝經》、《論語》;長大後熟讀《周禮鄭氏注》、《周易》、《毛詩》、《左氏春秋》。他個性孝順謹厚,不會用自己長處抬高自己,之後父親逝世,素食二十三年,患上風冷疾就停止了[1][2]。南齊永明年間他從廬陵王蕭子卿的王國侍郎起家,轉為廣漢王蕭子峻的王國右常侍。蕭子峻被齊明帝蕭鸞所殺,王國內的人都不敢察看,唯獨嚴植之為他奔走哭泣,親自殮葬,赤腳徒手送蕭子峻的屍體到墳墓立塚,葬事完畢回來,獲當時的人讚頌有情義。建武年間嚴植之改任員外郎散騎常侍,很快遷轉為康樂侯國的郭相,在縣內為政清白,得到人民讚許[3][4]。南梁天監二年(503年),任官後軍騎兵參軍事。梁武帝下詔尋求通曉儒家經典的學者整理五禮,有官吏上奏嚴植之負責凶禮;到天監四年(505年)年初,朝廷設置五經博士開館教授,他兼任五經博士。嚴植之的館舍設在潮溝,多達百多名學生,他講授時其他五館的學生都會來至,聽者達到千餘人。天監六年(507年),轉職中撫軍記室參軍,繼續兼任博士。到天監七年(508年)他在館內去世,虛歲五十二。嚴植之自患病後就不接受俸祿,妻子和兒女都貧困,他死後家人無法舉喪,他的學生協助後才能完成居喪[5][6]

嚴植之個性仁慈,好行陰德,雖然在陰暗的房間都不曾鬆懈。他年少行山,看到一位患者,問患者姓名卻不能回答,於是帶來回醫治,六天後病人死亡,他為那位患者殮葬,始終不知道患者是甚麼人;他又曾沿著柵塘步行,看到有倒臥在塘側,就下車問原因,該黃姓人士住在荊州,受僱為傭工,在病危時被船主拋棄在岸邊。嚴植之感到哀憐,就帶他醫治,年多後黃氏病癒,請求終身充當奴僕報恩,嚴植之拒絕並給他糧食資金,讓他離去,嚴植之的義行是如此多的。他著有《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7][8]

引用

  1. ^ 1.0 1.1 梁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二》:嚴植之字孝源,建平秭歸人也。祖欽,宋通直散騎常侍。植之少善《莊》、《老》,能玄言,精解《喪服》、《孝經》、《論語》。及長,遍治鄭氏《禮》、《周易》、《毛詩》、《左氏春秋》。性淳孝謹厚,不以所長高人。少遭父憂,因菜食二十三載,後得風冷疾,乃止。
  2. ^ 2.0 2.1 南史·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嚴植之字孝源,建平秭歸人也。少善莊、老,能玄言,精解喪服、孝經、論語。及長,遍習鄭氏禮、周易、毛詩、左氏春秋。性淳孝謹厚,不以所長高人。少遭父憂,因菜食二十三載。
  3. ^ 《梁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二》:齊永明中,始起家爲廬陵王國侍郎,遷廣漢王國右常侍。王誅,國人莫敢視,植之獨奔哭,手營殯殮,徒跣送喪墓所,爲起塚,葬畢乃還,當時義之。建武中,遷員外郎、散騎常侍。尋爲康樂侯相,在縣清白,民吏稱之。
  4. ^ 《南史·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仕齊為廣漢王國右常侍,仍侍王讀。及王誅,國人莫敢視,植之獨奔哭,手營殯斂,徒跣送喪墓所,為起塚,葬畢乃還。當時義之。後為康樂令。植之在縣清白,人吏稱之。
  5. ^ 《梁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二》:天監二年,板後軍騎兵參軍事。高祖詔求通儒治五禮,有司奏植之治凶禮。四年初,置《五經》博士,各開館教授,以植之兼《五經》博士。植之館在潮溝,生徒常百數。植之講,五館生必至,聽者千餘人。六年,遷中撫軍記室參軍,猶兼博士。七年,卒於館,時年五十二。植之自疾後,便不受廩俸,妻子困乏。旣卒,喪無所寄,生徒爲市宅,乃得成喪焉。
  6. ^ 《南史·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梁天監二年,詔求通儒修五禮,有司奏植之主凶禮。四年,初置五經博士,各開館教授,以植之兼五經博士。植之館在潮溝,生徒常百數。講說有區段次第,析理分明。每當登講,五館生畢至,聽者千餘人。遷中撫記室參軍,猶兼博士。卒於館。植之自疾後便不受稟奉,妻子困乏。及卒,喪無所寄,生徒為市宅,乃得成喪。
  7. ^ 《梁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二》:植之性仁慈,好行陰德,雖在闇室,未嘗怠也。少嘗山行,見一患者,植之問其姓名,不能答,載與俱歸,爲營醫藥,六日而死。植之爲棺殮殯之,卒不知何許人也。嘗緣柵塘行,見患人臥塘側,植之下車問其故,雲姓黃氏,家本荊州,爲人傭賃,疾旣危篤,船主將發,棄之於岸。植之心惻然,載還治之,經年而黃氏差,請終身充奴僕以報厚恩。植之不受,遺以資糧,遣之。其義行多如此。撰《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
  8. ^ 《南史·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植之性慈仁,好行陰德,在闇室未嘗怠也。少嘗山行,見一患者,問其姓名不能答。載與俱歸,為營醫藥,六日而死,為棺斂殯之,卒不知何許人也。又嘗緣柵塘行,見患人臥塘側,問之,云:「姓黃,家本荊州,為人傭賃。疾篤,船主將發,棄之於岸」。植之惻然,載還療之,經年而愈。請終身充奴僕以報厚恩。植之不受,遺以資糧遣之。所撰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梁書·卷48》,出自姚思廉梁書

參考文獻

  • 梁書》·卷四十八·列傳第四十二
  • 南史》·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