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
史嵩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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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丞相兼樞密使 | |
任期 1239年—1244年 | |
君主 | 宋理宗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淳熙十六年正月二十九日 (1189年2月16日) 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 |
逝世 | 寶祐五年八月十一日 (1257年9月20日) 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 |
父母 | 史彌忠(父) |
史嵩之(1189年2月16日—1257年9月20日),字子申[註 1],號野樂[1],南宋大臣、宰相。魏國公史浩堂弟史漸之孫,史彌忠之子[2],權相史彌遠族侄。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人。
生平
嘉定十三年,登進士第,調光化軍司戶參軍。嘉定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準備差遣。嘉定十七年,升幹辦公事。寶慶三年,主管機宜文字,通判襄陽府。紹定元年,權知棗陽軍。紹定二年,遷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尋兼制置司參議官。紹定三年,除京西轉運判官兼提舉常平兼安撫制置司參議官。紹定四年,遷大理寺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紹定五年,加大理卿兼權刑部侍郎,升制置使兼襄陽府知府。紹定六年,遷刑部侍郎。端平元年,乞祠,歸養田裡。起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召權刑部尚書。出任平江府知府,進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兼湖、廣總領兼淮西安撫使。嘉熙元年,除京西荊湖安撫制置使。嘉熙二年,拜參知政事。嘉熙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淳祐四年(1244年)丁外艱,奪情起復,因主和議,為公論所不容,閒居十三年。寶祐五年(1257年)卒,封魯國公,諡莊肅[3],德祐初年追奪諡號。
著作
著有《野樂編》,已佚。《甬上宋元詩略》載其《雪後》詩云:「同雲收萬里,斜日已三竿。有鳥皆潛跡,無風尚送寒。晴檐如下雨,枯澗忽鳴湍。漸覺山河復,方知世界寬。」《全宋詩》卷三一六一,錄其詩三首。文收錄入《全宋文》,卷七六八四。
墓地
史嵩之墓位於浙江省河姆渡鎮五聯村史門山。2011年發現,2012年進行搶救性發掘[4]。
後裔
史嵩之後裔為餘姚史氏。裔孫史久鏞,海牙國際法院法官。史久芸、史曉風,出版界人士、學者。史美倫亦是其後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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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 史家字輩:「師水彌之卿,孫公祖必仕。本立自元孝,起宗在節義。」表字輩:「道翁叔子景,甫叟可均國。世貴端良彥,德及忘厚嗣。」史家「之」字輩,對應表字輩為「子」,又《詩經.大雅.崧高》曰:「崧高維嶽,駿極於天。 維嶽降神,生甫及申。」故字曰「子申」,《宋史》誤作字「子由」。
參考
- ^ 清·佚名,《史家祖宗畫像及傳記》(跋):「太師丞相兼大都督安陽軍節度使魯國莊肅公,諱嵩之,字子申,號野樂,第七十,淳熙十六年己酉正月廿十九日生……,寶祐五年丁巳年八月癸巳薨於里第,享年六十有九。」
- ^ 宁波介绍史嵩之墓考古成果 纠正史料中不实之处. [2012-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6).
- ^ 《宋史》記載史嵩之卒於寶祐四年(1256年),但2012年在寧波市出土的史嵩之墓壙志記載史嵩之卒於南宋寶佑五年(1257年)。
- ^ 史嵩之遗骨26日移棺保存 头骨完整 粉碎"无头"传言. [2012-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4).
前任: 崔與之 |
南宋右丞相 1239年—1244年 |
繼任: 杜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