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軍 (1957年)
歷任江蘇南京供電局下屬供電分局局長、南京供電局用電處處長,南京供電公司副總經理,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營銷部主任、副總經濟師、副總經理、總經理。2011年12月,任國家電網公司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海地區代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4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1]。
2014年10月29日,上海市紀委對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馮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組織調查[2]。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一分檢表示,依法對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馮軍(正局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5年10月15日,國家電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馮軍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查終結,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5年11月12日,涉嫌受賄4300餘萬元、7600餘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馮軍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3]。
參考文獻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8).
- ^ 上海电力公司总经理冯军被调查. 鳳凰網.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 ^ 上海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案开庭 涉案金额过亿. 搜狐. [2016-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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