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州,明朝的直隸州。
元朝為金州,屬興元路。明朝萬曆十一年(1583年)八月,改名為興安州。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直屬於陝西承宣布政使司。此前治理漢水以北,後遷往漢水以南。下轄六個縣[1]。
參考文獻
- ^ [清]張廷玉等官修《明史》(卷42):「興安州元金州,屬興元路。萬曆十一年八月更名。二十三年直隸布政司。舊治漢水北,後遷水南。萬曆十一年又遷故城南三里許。北有漢水。又西有衡河,亦曰恆河,下流入漢江。東北有乾祐關巡檢司,廢。領縣六。西北距布政司六百四十里。」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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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興安州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