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朔(前128年-前123年)是漢武帝的第三個年號,以紀念前129年衛青打擊朔方(北方)匈奴祭祀祖先的龍城。這是首次西漢對匈奴的主動出擊。使用元朔這個年號一共六年。[1]
源由
《漢書·律曆志》:「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乙酉,距初元七十六歲。」
年號爭議
元朔年號問題,學界目前有兩種看法:
其一認為年號為漢武帝後來追命,此派依據《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的記載「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三元〔以日月復始曰『朔』,四元〕以郊得一角獸曰『狩』雲」,[2]認為在武帝元鼎三年時新作出來,再往前追加所定的。宋代的司馬光,清代的錢大昕、趙翼、王先謙、周壽昌,近代的辛德勇均支持此論。辛德勇認為當時以一、二、三、四數紀元,太初元年以前,現實生活中一直沒有正式採用以年號紀元的方式,並舉例漢代銅器銘文有「四元七年正月甲寅造」一文以証明此論。
其二認為年號為漢武帝登基時創制使用,並舉出《筠清館金石記》、《小校經閣金文》、《藤花亭鏡譜》收錄的金文中有銘刻「建元」、「元朔」、「元光」、「元狩」等年號,認為這些文物上的款識都應該是當時所記,從而判斷出元鼎之前年號並非追加的。李崇智即謂「以上諸器年款足以証明漢武帝建元、元光等並非後來追命」。辛德勇從銘文形式、器制、管理制度,認為這些漢代器物多數皆出自後人所偽造的贗品,不能証明當時已使用年號紀元。
紀年
大事記
- 元朔元年(前128年),朝廷在東濊、臨屯之地設立蒼海郡,以阻絕朝鮮與匈奴。
- 元朔三年(前126年),封濟北王子侯國安陽、羽,屬平原郡。
注釋
-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2頁。
- ^ 據辛德勇《建元與改元:西漢新莽年號研究》考証,「朔」本月相變化之天象,又古時視朔旦為吉日良辰。而武帝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正值《殷曆》第二十篰首章,為七十六年一遇之朔旦冬至,以此象徵天瑞終而復始,恰如其分。「元朔」之名應當由此而得。故史記所記當闕「以日月復始曰朔四元」九字。
參考資料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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