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朔(前128年-前123年)是汉武帝的第三个年号,以纪念前129年卫青打击朔方(北方)匈奴祭祀祖先的龙城。这是首次西汉对匈奴的主动出击。使用元朔这个年号一共六年。[1]
源由
《汉书·律历志》:“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乙酉,距初元七十六岁。”
年号争议
元朔年号问题,学界目前有两种看法:
其一认为年号为汉武帝后来追命,此派依据《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的记载“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三元〔以日月复始曰‘朔’,四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2]认为在武帝元鼎三年时新作出来,再往前追加所定的。宋代的司马光,清代的钱大昕、赵翼、王先谦、周寿昌,近代的辛德勇均支持此论。辛德勇认为当时以一、二、三、四数纪元,太初元年以前,现实生活中一直没有正式采用以年号纪元的方式,并举例汉代铜器铭文有“四元七年正月甲寅造”一文以证明此论。
其二认为年号为汉武帝登基时创制使用,并举出《筠清馆金石记》、《小校经阁金文》、《藤花亭镜谱》收录的金文中有铭刻“建元”、“元朔”、“元光”、“元狩”等年号,认为这些文物上的款识都应该是当时所记,从而判断出元鼎之前年号并非追加的。李崇智即谓“以上诸器年款足以证明汉武帝建元、元光等并非后来追命”。辛德勇从铭文形式、器制、管理制度,认为这些汉代器物多数皆出自后人所伪造的赝品,不能证明当时已使用年号纪元。
纪年
大事记
- 元朔元年(前128年),朝廷在东濊、临屯之地设立苍海郡,以阻绝朝鲜与匈奴。
- 元朔三年(前126年),封济北王子侯国安阳、羽,属平原郡。
注释
-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2页。
- ^ 据辛德勇《建元与改元:西汉新莽年号研究》考证,“朔”本月相变化之天象,又古时视朔旦为吉日良辰。而武帝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正值《殷历》第二十篰首章,为七十六年一遇之朔旦冬至,以此象征天瑞终而复始,恰如其分。“元朔”之名应当由此而得。故史记所记当阙“以日月复始曰朔四元”九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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