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基督教《新約聖經》目錄 |
---|
1-4:四福音書 |
1 馬太福音/瑪竇福音 2 馬可福音/馬爾谷福音 3 路加福音 4 約翰福音/若望福音 |
5 使徒行傳/宗徒大事錄 |
6-18:保羅書信/保祿書信 |
6 羅馬書/羅馬人書 7 哥林多前書/格林多前書 8 哥林多後書/格林多後書 9 加拉太書/迦拉達書 10 以弗所書/厄弗所書 11 腓立比書/斐理伯書 12 歌羅西書/哥羅森書 13 帖撒羅尼迦前書/得撒洛尼前書 14 帖撒羅尼迦後書/得撒洛尼後書 15 提摩太前書/弟茂德前書 16 提摩太後書/弟茂德後書 17 提多書/弟鐸書 18 腓利門書/費肋孟書 |
19-26 大公書信 |
19 希伯來書 20 雅各書/雅各伯書 21 彼得前書/伯多祿前書 22 彼得後書/伯多祿後書 23 約翰一書/若望一書 24 約翰二書/若望二書 25 約翰三書/若望三書 26 猶大書/猶達書 |
27 啟示錄/若望默示錄 |
註1:左側為新教譯名/右側為天主教譯名。參見術語對照表。 註2:書名中帶下劃線的一字或兩字組合為簡稱。 ← 轉到《舊約聖經》目錄 |
《以弗所書》,天主教稱《厄弗所人書》,(希臘語:ΠΡΟΣ ΕΦΕΣΙΟΥΣ)是《新約聖經》的第10本書,在基督教傳統上被認為是是由使徒保羅在羅馬帝國首都羅馬的監獄中寫給以弗所的基督徒的一封書信。該書信由推基古帶給以弗所人。有近現代學者認為《以弗所書》實際上是由受到保羅強烈影響的追隨者在保羅死後15到25年左右的時間假託保羅之名而創作的。[1][2][3][4][5][6][7]
背景
公元第一世紀, 以弗所憑着巫術、魔術、占星術和對生育女神亞底米的崇拜而聞名遐邇。[8]在神像的周圍矗立着一座堂皇華麗的神殿。這座神殿被譽為古代世界的七大奇觀之一。根據19世紀在該地出土的文物顯示,這間廟宇建於一片闊約73米,長約127米的地台上。神殿本身闊約50米,長約105米。它包括100條高約17米的大理石柱子。殿頂由大片白色大理石鋪成。據説石與石之間的接縫不是用灰泥而是用黃金接合。神殿吸引了普天下的遊客。每逢節日,成千上萬的遊人就會蜂擁進城。以弗所的銀匠向遊客兜售亞底米的小銀龕作為紀念品,這門生意可謂利市三倍。
保羅在第二次海外傳道旅程期間曾於以弗所稍作停留,向當地的人傳道,然後把亞居拉和百基拉留在那裏繼續工作。[9]保羅在他的第三次傳道旅程期間重回以弗所,在那兒逗留了三年左右,對許多人傳講「這道」。[10]保羅在以弗所的時候辛勤工作。貝利(A. E. Bailey)在他的著作《聖經時代的日常生活》中寫道:「保羅通常習慣從日出直至上午11時幹活兒。[11]到這個時辰推喇奴已經教完書, 於是保羅就從上午11時至下午4時在學堂裏傳道,並且和助手開會。……最後,從下午4時直至深夜,保羅逐家逐戶地傳福音勸人歸信。(徒20:20,21,31)我們不禁奇怪他怎有時間吃飯睡覺。」——[12]
由於保羅熱心傳道,揭發了在崇拜中使用偶像的謬誤,結果激怒了製造和販賣偶像的人(例如銀匠底米丟)。 保羅終於在一片鼓譟騷嚷中離開這城。[13]
當時保羅正首次被囚於羅馬,時間大約是公元59-61年。他已向凱撒上訴,現正在士兵看守之下等候審訊。雖然如此,他仍有自由從事某些活動。
成書
使徒保羅在羅馬的監獄中寫了這封信(約公元62年),和有著許多相似點的歌羅西書以及腓利門書為同一時期的書信。1792年開始,一些學者質疑本書是否為保羅所作[1][2] ,懷疑是有其他受保羅影響的基督教作家在公元80年至100年間托保羅之名所寫。[14][3][4][5][15]
作者
保羅在信的起首即表明自己是執筆者,此信是寫給以弗所人,並且四次直接或間接提及自己「為主被囚」。[16]迄今發現最早的幾部聖經正典均有收錄以弗所書,推估於公元200年左右寫成的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第2號(P46)共有86頁是含有保羅書信的內容,其中包括致以弗所人書全書,可見當時以弗所書已被收入保羅書信之中。
早期的教父與教會作家皆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寫給以弗所人的。例如:
- 初代教會的教父們,包括羅馬的革利免(公元?-100年)、安提阿的伊格那丟(公元67-110年)、羅馬的黑馬(約公元100-140年)、坡旅甲(公元69-156年),都認為使徒保羅為以弗所書的作者。
- 公元第二世紀的伊里奈烏斯引用以弗所書5:30如下: 「正如蒙福的保羅在致以弗所人書中所説的一樣,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生於同一時代的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在報告中引述以弗所書5:21説: 「因此他也在致以弗所人書中寫道: 當存敬畏上帝的心, 彼此順服。」
- 奧利金在公元第三世紀上半葉的寫作中則引用以弗所書1:4説: 「但使徒也在致以弗所人書中用同樣的措辭説: 他在創世之前已揀選了我們。」[17]
- 另一位早期基督教歷史(約公元260-342年)權威優西比烏斯也把以弗所書列入聖經正典之中。其他早期基督教作家大部分也都曾引證以弗所書,並視之為上帝所感示的聖經的一部分。[18]
懷疑保羅是以弗所書作者的論點則有:
- 現存最早的幾本重要抄本,如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第二號、 梵蒂岡抄本第1209號及西奈抄本在本書的第1章第1節都沒有「在以弗所」這幾個字, 沒有表明這封信是寫給誰的。
- 保羅在信中沒有個別地問候一些以弗所教會的成員,只是直接對所有人問安,也沒有提及自己在以弗所教會的經歷(保羅曾在那裡勞苦三年)。
- 信中的一些語詞看來,作者和收信人間似乎只有間接的認識。[19]這使有些人猜測此信可能是寫給別處的人的,或至少是一封傳閲的信件,寫給小亞細亞各群會衆的,包括以弗所會衆在內。
聖經學界處理保羅書信作者問題的四個理論:
- 傳統觀點認為本書為使徒保羅所寫,支持此論點的學者包括Frank Thielman, Ezra Abbot, Asting, Gaugler, Grant, Harnack, Haupt, Fenton John Anthony Hort, Klijn, Johann David Michaelis, A. Robert, André Feuillet, Sanders, Schille, Brooke Foss Westcott, Theodor Zahn等。
- 第二種觀點認為本書是由使徒保羅與另一位作者交錯寫成,持此論點的學者包括Albertz, Benoit, Cerfaux, Goguel, Harrison, H. J. Holtzmann, Murphy-O'Connor, Wagenfuhrer等。
- 批判的觀點認為本書不可能是保羅所寫,支持的學者包括Allan, Beare, Brandon, Bultmann, Conzelmann, Dibelius, Goodspeed, Kilsemann, J. Knox, W.L. Knox, Kümmel, K and S Lake, Marxsen, Masson, Mitton, Moffatt, Nineham, Pokorny, Schweizer, J. Weiss等。
- 另外一些學者認為缺乏決定性的證據做判斷,包括Cadbury, Julicher, McNeile, Williams等。
早期手稿中缺乏可以證實此書是寫給以弗所教會的資料,可能導致了在第二世紀首先編輯《新約聖經》(對比論)的異端—馬吉安主義,他們認為這封信是寫給老底嘉教會。這個觀點在傳統和之後也不少見,認為本書與約翰啟示錄當中提到老底嘉教會的社會背景很相似。
綱目
壹 引言 一1~2
貳 教會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 一3~三21
一 神給教會的福分 一3~14
1 父的揀選和豫定,說出神永遠的定旨 3~6
2 子的救贖,說出神永遠定旨的完成 7~12
3 靈的印記和憑質,說出神所完成之定旨的應用 13~14
二 使徒為教會得啟示的禱告 一15~23
1 使徒為教會的感謝 15~16
2 使徒為教會的祈求,要聖徒看見: 17~23
a 神呼召的盼望 17~18上
b 神在聖徒中之基業的榮耀 18下
c 神向著我們的能力 19~21
d 教會─身體,基督的豐滿 22~23
三 教會的產生與建造 二1~22
1 教會的產生 1~10
2 教會的建造 11~22
四 恩典的管家職分,與關於教會之奧祕的啟示 三1~13
1 管家的職分 1~2,7~8,13
2 奧祕的啟示 3~6,9~12
五 使徒為教會求經歷的禱告 三14~19
1 要聖徒得加強到裡面的人裡 14~16
2 要基督安家在聖徒心裡 17上
3 要聖徒領略基督的量度 17下~18
4 要聖徒認識基督的愛 19上
5 要聖徒被充滿,成為神的豐滿 19下
六 使徒為著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裡得榮耀,向神的讚美 三20~21
參 教會在聖靈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六20
一 在基督身體裡需要的生活與職責 四1~16
1 保守那靈的一 1~6
2 恩賜的盡功用,與基督身體的長大並建造 7~16
二 在日常行事上需要的生活 四17~五21
1 基本的原則 四17~24
2 生活的細節 四25~五21
三 在倫常關係上需要的生活 五22~六9
1 妻子與丈夫之間 五22~33
2 兒女與父母之間 六1~4
3 奴僕與主人之間 六5~9
四 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 六10~20
肆 結語 六21~24
一 推薦 21~22
二 祝福 23~24
主要內容
上帝的旨意是要通過基督促成團結合一
(覆蓋經文第1章1-2章22)。在以弗所書的開頭,使徒保羅問候各人。這卷書信的特點,是從神永遠的定旨,從永遠,以及從天上說起,立意頗為高遠。
因上帝的榮耀和仁慈,願人都祝頌祂。這項仁慈與上帝揀選他們與耶穌基督聯合起來一事有關。藉着基督,他們通過祂的血得蒙救贖。此外,上帝更向他們大顯愛心,讓他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祂定意要設立一項管理,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並且指定這些和基督聯合的人作後嗣。(以弗所書1章10)他們都受了聖靈的印記作得基業的憑據。保羅所祈求的是,以弗所人堅信蒙召所得的希望,明白上帝會為他們施展大能。祂曾以這大能叫基督復活,把祂擢升到一個遠超過所有執政的、掌權的位置,並且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雖然他們從前在過犯罪孽之中死了,上帝卻本着豐富的慈悲和偉大的愛心叫他們活過來,使他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2:6)這全是由於上帝的仁慈和他們信心的緣故,並不是由於他們自己任何行為的結果。基督是他們的和睦。誡命律法本像牆一般把外邦人和猶太人隔開,基督卻將這牆拆掉。如今不論猶太人抑或外邦人,都能藉基督親近天父上帝了。故此以弗所人已不再是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靠着基督耶穌同被建造,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成為神藉着聖靈居住的所在。(節選自和合本聖經《以弗所書》3章16-22節)
「關於基督的奧秘」
(覆蓋經文3章1-21節)。上帝藉着聖靈已向祂的聖使徒和先知啟示福音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着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20]憑着上帝的仁慈恩賜,保羅成了這福音的執事,宣明基督那深不可測的豐富,並叫人看見這奧秘如何實行。藉着教會,上帝的諸般智慧得以為人所知。因此保羅所祈求的是,他們能藉着上帝的靈獲得力量,剛強起來,好使他們能充分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並且明白上帝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21]
穿上「新的品格」
(覆蓋經文4章1節-5章20節)。基督徒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卑、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只有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個信仰,也只有「一[位]上帝,就是衆人的父,超乎衆人之上,貫乎衆人之中,也住在衆人之內」。(譯文以弗所書4章6節)故此「一位主」基督賜下了使徒、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所以保羅寫道:「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就要脫去以前行為上的舊人。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要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既然人人都彼此相屬,他們就該説真話,除掉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相反,願他們「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寬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你們一樣。」
人人都當效法上帝。至於淫亂、並一切的污穢、貪婪,在他們當中就是提起也是不應該的,因為凡行這些事的人在基督和上帝的國里都是沒有分的。保羅敦促以弗所人説:「要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在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以感恩的方式讚美上帝。
適當的順服;基督徒的戰爭
(覆蓋經文5章21節-6章24節)。妻子應當順服丈夫,正如教會順服基督一樣;丈夫當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要孝敬父母。同樣,僕人和主人都當小心自己的行為,因為衆人的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最後,願所有人都「靠着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穿上來自上帝的全副盔甲,好使他們能站立穩固,抵抗魔鬼。『此外,又要拿起信心的盾牌』,並且「拿着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要繼續禱告,保持警醒。保羅也請他們為他代禱,使他能放膽發言,「講明福音的奧秘」。
基督教新教觀點
保羅寫給給以弗所人的信差不多涉及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鑒於生活中惱人的難題和不法事件在世上激增,保羅所提出的健全、中肯、切合實際的勸告對一切渴望過敬虔生活的人均大有裨益。保羅的勸告涉及的問題有:
- 兒女對父母或父母對兒女應有的態度;
- 丈夫對妻子或妻子對丈夫負有的責任;
- 會衆中的個別分子必須怎樣行才能保持團結友愛;
- 基督徒在這個邪惡的世界裡如何才能保持純潔。
此外,保羅也解釋穿上基督徒的新品格牽涉到一些甚麽事。研讀以弗所書能夠體會到怎樣的品格才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而為上帝所喜悅。[22]
參考文獻
- ^ 1.0 1.1 Authenticity of Ephesians, Bible apologetics.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Ephesians」的
<ref>
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 ^ 2.0 2.1 Hoehner, Harold. Ephesians: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Baker Academic, 2002. ISBN 978-0-8010-2614-0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Hoehner 2002」的
<ref>
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 ^ 3.0 3.1 Ehrman, Bart D. The New Testament: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Early Christian Writings. New York: Oxford. 2004: 381–84. ISBN 0-19-515462-2.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Ehrman 2004 381–384」的
<ref>
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 ^ 4.0 4.1 Introduction, NAB – Ephesians, USCCB, [2009-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4 January 2009)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nccbuscc.org」的
<ref>
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 ^ 5.0 5.1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
barth
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 ^ Perrin, Norman; Duling, Dennis C.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2nd.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82: 218–22. ISBN 0-15-565726-7.
- ^ Brown, Raymond E. The churches the apostles left behind, Paulist Press, 1984. ISBN 978-0-80912611-8.
- ^ 參考Insight on the Scriptures, Vol. 1, page 182.
- ^ 參看使徒行傳18章18-21節的記載
- ^ 參看使徒行傳19章8-10節;20章31節的記載
- ^ 參看使徒行傳20章34,35節的記載
- ^ A. E. Bailey,Daily Life in Bible Times,1943, p308。
- ^ 參看使徒行傳19章23節-20章1節的記載。
- ^ Hoehner surveys 279 commentators from 1519 to 2001, finding 54% favor Pauline authorship, 39% conclude against Pauline authorship, and 7% remained uncertain. See Harold W. Hoehner, Ephesians: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Baker, 2001), 6-20; isbn=0-8010-2614-8
- ^ Perrin, Norman.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Second Editio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82: 218–222. ISBN 0-15-565726-7.
- ^ 參看以弗所書第1章1節;3章1,13節;4章1節;6章20節的記載
- ^ Origin and History of the Books of the Bible, 1868, C. E. Stowe, page 357.
- ^ New Bible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 1986, edited by J. D. Douglas, page 175.
- ^ 參見以弗所書第1章15節;1章16節的記載
- ^ 參看以弗所書3章4,6節的記述
- ^ 參看以弗所書3章20節。
- ^ 參看以弗所書4章24-32節;6章1-4節;5章3-5,15-20,22-33節的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