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文明/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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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维基百科: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增加例子的建议
-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4:42 (UTC)
- 这可能没有人关注。--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01 (UTC)
- 不过您已经加了的样子。估计会被回退,近些年方针页的修订要走WP:7DAYS流程。--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04 (UTC)
- 谢谢User:YFdyh000。 已经回退。 如果7天后没有人发言,是否是表明不能修改?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50 (UTC)
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 - 提议增加下面例子
提议在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一节中增加下面例子:
-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 (-)反对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此条文。此条文可能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SCP-0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44 (UTC)
- Gluo88的提议有列出要增加的内容,但没有说明要增加这些例子的原因, 建议说明一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51 (UTC)
- 谢谢user:Wolfch的提示。User:SCP-2000谢谢您发表意见, 我是新手,我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被某个人(M君)的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在讨论中 (见: 1. 柯里悖论疑似侵权讨论 - [1], 2.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21年2月#研讨如何判定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权中的遇到的多个问题(方针问题), ),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M君是“恶意推断”。 但仍遇到下面实际问题:
- 1. 当我和其它维基人向M君解释某件事时,M君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只是笼统否定等,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 2. 当提出疑似侵权判断可能是“误判”时,很快有维基人做了比较和鉴定,认为我的版本和第三网站版本相似部分都是由维基英文翻译的,没侵权。他最初不回应那几位维基人。然后, 反复说是“抄袭”。当其它维基人和我向M君指出“第三网站版本没有版权, 问M君是否认可, 讨论已经延续两个多月了, 他至今没有回应这个关键问题。
- 3. 当M君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而且由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他是“恶意推断”。 M君一方面不回复某些关键而有理有据的反驳(来自我本人和多名维基人),另一方面相同或不同维基人的新发言中,不断重复他已经被反驳并且没有正面回应的“疑似侵权判断”。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5:54 (UTC)
- 谢谢您的回复, 上述的回复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动为主, 我会认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时, 比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么不足之处, 以及您举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关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Wolfch 我发现, 现在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一节只有两个例子。 我提议有列出要增加的内容都属于Wikipedia#失礼发生的例子。 我觉得好像需要由日常遇到的实际真正问题的例子来补充。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1:53 (UTC)
- 谢谢您的回复, 上述的回复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动为主, 我会认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时, 比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么不足之处, 以及您举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关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根据User:SCP-2000前面提出对第二条的担忧和反对,修改第二条提议如下:
-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并且你多天不回应反驳(排除了此情况: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很明显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现再调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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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03 (UTC)
- 我仍觉得目前的讨论, 没有提到加入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方针的相关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4 (UTC)
- 谢谢。“失礼发生的例子”这一节是Wikipedia:文明已经有的,我是在假定该章节以前做过已经Wikipedia:文明方针的相关性的讨论,共识和公示等, 才被接受为是和Wikipedia:文明方针的相关而收为其中一节。 对于“失礼发生的例子”节, 我觉得好像需要吧日常遇到的失礼发生的例子补充进来就可以了。 当然,这些例子需要是“失礼发生的例子”。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51 (UTC)
- 并且建议:如有可能, 请将你见到最近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加入到 Wikipedia:文明#失礼发生的例子小节或Wikipedia:文明其它有关的例子小节,帮助以后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2:26 (UTC)
- (-)反对修改, 目前增加的例子似乎是和G君及M君的争执有关, 我认为不太有必要加入。--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22:51 (UTC)
- 谢谢分享看法。 上面确实是根据实际发生过的行为抽象为例子,但表述上已经没有关联了,只是对事不对人。加入后好处是: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不知您觉得加入后会有那些坏处呢? 进一步说, 平衡利弊, 我觉得, 正是由于从实际发生过的行为抽象出来得例子, 更有参考价值。 否者, 如何加入例了更合适呢?
由2021年2月1日由[客栈/方针]移到此处-后续讨论
- 针对“反对”的理由进行解释后, 没有得到回应。 对于“一己之见”否定大多数人的意见并且用情绪化过激语言的有管理权的人,看来这次不能通过提案来修改方针, 约束这种行为。 从前面的讨论看到这句话:"看你是谁,维基百科人人平等的,但是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加平等。如果一个人犯了错误但是不被处理,甚至不可以被批评,那么这个人就拥有不文明特权"。 想到本提案,同感。 是否这个提议不能进展了?见: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21年2月#研讨如何判定翻译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权中的遇到的多个问题(方针问题)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0:07 (UTC)
从Wikipedia_talk:文明#关于中文维基百科的文明方针可以看到下面评论:
- "我倒是希望管理员也有定期的考核和能够对管理员的问题进行有效讨论和仲裁的平台。理论上说维基人都是平等的,管理员也应该被一视同仁,事实上只要有足够多的人投票阻止弹劾,一个暴走的管理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无法被抵消的。而作为管理员想GAME也是很容易的,毕竟现状是管理员没法管管理员"
- "应该明白中维近期不会推行政制改革。在现行框架下面努力吧。"
本提案也是“在现行框架下面努力”的尝试。 试图,没有将M君因过激和不礼貌的语言提报到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也没有因其坚持错误将不侵权的版本(按大多数维基人的表态-不侵权)说成侵权而提报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只是加入隐去当事人名字的例子。希望能对管理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善意的约束, 但不希望“这个人就拥有不文明特权”。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5:11 (UTC)
有关2/1存档的讨论
上述是在2/1存档的讨论,但其中又出现2/7的留言,若要针对该议题继续讨论,建议另外开一个段落讨论--Wolfch (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8:40 (UTC)
- 谢谢。 按建议新开了一个段落讨论。 因为问题是上面的继续,讨论也没有关闭, 也没有在本讨论页存档,在所以开了子段落。--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2:27 (UTC)
在用户页声称支持核武器毁灭某国,并称某国人是垃圾,是否合理正当?
原标题为:提案明确禁止极端/仇恨言论
目前各方针及指引中,只能间接的禁止极端言论,以此提案明确禁止在用户页或讨论中发表极端/仇恨言论。
比如: 声称支持消灭中国,核平台湾,支持核平某一国家/地区的,认为应将某一国家灭绝,杀光***、*那人、*灿、*蛙等仇恨言论/极端言论。
WP:UPNOT、WP:文明、WP:SOAP、WP:NOTSOCIAL等似乎只能间接禁止。 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似乎有明确禁止,但本地没有类似方针。
--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2日 (四) 16:45 (UTC)
- 我说,这种事情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应该是常识性的东西了吧。发表仇恨言论应该是直接抵触五大支柱第四条以礼相待的吧。不过你要明文规定我也不反对就是了。--Milky·Defer 2021年12月2日 (四) 18:18 (UTC)
- 暂时(-)反对此提案。“没坏别修”,WP:5P4已经囊括的这当中的大多数情况。如果曾经有出现因为没有就本具体事项明确规定而导致处置有难度的事件,那么请 ping 在下讨论。至于之前有用户作出“支持纳粹”的言论而未遭处理,也似乎不是因为对此没有直接规定。--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1年12月2日 (四) 22:54 (UTC)
-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户页。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
- 此人明显地违反了WP:UPNOT#12,应该不需要另起条文。但我对于为何没有管理员依照指引进行处置,深表疑惑。--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参与自主隔离运动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5 (UTC)
- 您认为该行为是否违反WP:文明及五大支柱?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4 (UTC)
-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户页。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
另外还有一个疑问想请教,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是否可以约束本地?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8 (UTC)
- 当然,为何不能?--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43 (UTC)
- 仍需要本地通过才有约束力,见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为通用行为准则的镜像版本,已于2020年12月9日送经信任理事会批准(见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群同意。关于如何实现、运用UCoC的全域讨论仍在进行。更多资讯请参阅 答客问。如果您要提出进一步的变更提案,请至通用行为准则的主讨论页。”--(☎)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
- 请教一下,meta的全域方针需要本地通过吗?比如禁止开放代理。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2 (UTC)
- 否。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写明:
It may not be circumvented, eroded, or ignored by Wikimedia Foundation officers or staff nor local policies of any Wikimedia project.
--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0 (UTC) - 而且“仍需社群同意”也不是你维社群,而是整体维基媒体社群。--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3 (UTC)\
- 就算是这样,当前咱也没啥办法,只能等UCoC通过。另外UCoC只是订定说OO行为是违反准则的,并没有列出违反准则后的后果。--(☎) 2021年12月4日 (六) 11:45 (UTC)
- 注:“关于如何实现、运用UCoC的全域讨论仍在进行”,换句话说,当前并没有一个如何把UCoC实现并带入本地社群的计画,所以也无法执行。--(☎) 2021年12月4日 (六) 11:51 (UTC)
- 违反UCoC的行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执行或未明确通过,但因该方针为基金会方针,故仍需尽量执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
- 我是不太喜欢把T&S当靠山这种想法,光是他们的执行效率有待观察了(请注意如果是T&S做事的话那就是另类的基金会行动)。另外您说执行,您在中维连执行办法都没有的情况下您应该是去问管理人员愿不愿意执行,而不是在这问。--(☎) 2021年12月14日 (二) 15:22 (UTC)
- 违反UCoC的行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执行或未明确通过,但因该方针为基金会方针,故仍需尽量执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
- 仍需要本地通过才有约束力,见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为通用行为准则的镜像版本,已于2020年12月9日送经信任理事会批准(见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群同意。关于如何实现、运用UCoC的全域讨论仍在进行。更多资讯请参阅 答客问。如果您要提出进一步的变更提案,请至通用行为准则的主讨论页。”--(☎)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
- 某种程度上,这可能是管辖力最强的了。通用行为准则不得被任何基金会雇员、志愿者或本地方针绕过。--Milky·Defer 2021年12月3日 (五) 03:18 (UTC)
- 要么就不允许发表任何个人看法,(-)反对只禁止某些类型的看法,不管是所谓“仇恨言论”还是“政治敏感”、“破坏民族团结”。--7(留言) 2021年12月3日 (五) 03:56 (UTC)
- 通用行为准则已禁止,任何本地方针不得绕过。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15:44 (UTC)
- 建议修订WP:UP,不建议另立新案。另 吐槽,以中国的现状,这种行为只会越来越多--Nrya ✰武汉肺炎两周年•Xi病毒来袭 2021年12月3日 (五) 12:29 (UTC)
- 可以考虑参照英维订定反分裂维基社群相关的修订,不过应该会花蛮久时间通过。--(☎)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
- 不必吧,将UCOC本地化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0 (UTC)
- 可以考虑参照英维订定反分裂维基社群相关的修订,不过应该会花蛮久时间通过。--(☎)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
- 参见维基百科:通用行为准则。——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STE) 2021年12月3日 (五) 14:41 (UTC)
更新文明方针
原标题为:更新wp: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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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上古数据,早已过时。现在也有大陆用户用代理,导致地区访问量统计并不可靠,所以不应该加入。简繁变体的使用没有找到数据,所以没有加入。2.根据两岸用语规范了并列内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6 (UTC)
- (+)赞成,感觉可以。--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29 (UTC)
- (+)支持(甚至现原有条文本身也有“中国”中心的问题,确实该修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9 (UTC)
- @落花有意12138:一点建议:可以把拟议条文中的“其中之一是”改成“包括但不限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1 (UTC)
- @sanmosa::认为这两者等价,既然你提出来我就那样写吧。——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1:09 (UTC)
- 任何地域的人都可以参与中文维基百科,中文维基百科本身是没有“海外”人士的,需一并修改。--绀野梦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2:37 (UTC)
- 可以考虑改成“非中文母语人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9日 (三) 03:19 (UTC)
- 对应“地域中心”的话似乎“汉语国家及地区以外的人士”较佳。--绀野梦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3:30 (UTC)
- @Ericliu1912、Yumeto:你们俩都有道理,我觉得两者都该写进去。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26 (UTC)
- @Ericliu1912、Yumeto:已修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1:09 (UTC)
- 对应“地域中心”的话似乎“汉语国家及地区以外的人士”较佳。--绀野梦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3:30 (UTC)
- 可以考虑改成“非中文母语人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9日 (三) 03:19 (UTC)
- 删减过多,应当保留限制明显居于强势压力姿态之一方的条款,方针也必要列明和明确使用者之权益,条款必需令使用者可以意识到对应行为之挤压意图或其他同类侵扰不同使用者之意图,均不会为社区及社群目标所容忍。。--约克客(留言) 2023年7月20日 (四) 04:26 (UTC)
- @Longway22:“任何人数居多的群体都保证不会侵害其他的个体”被保留,应该足够说明方针意图。如若您希望明确用户的权益,可以自行提出新的方案,此提案仅是为了更新过时数据。--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0:31 (UTC)
- @落花有意12138:我猜他的意思应该是保留开首两条,具体有可能是这样:
- @Longway22:“任何人数居多的群体都保证不会侵害其他的个体”被保留,应该足够说明方针意图。如若您希望明确用户的权益,可以自行提出新的方案,此提案仅是为了更新过时数据。--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0: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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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但如果要处理“更新过时数据”的事情的话,那两句可能还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措辞调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0日 (四) 13:38 (UTC)
- @Sanmosa:这两条的内容没有来源证明,因此不应该加入,让人产生误解,尤其删去时间后,连这是过时的信息都意识不到。--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1日 (五) 12:12 (UTC)
- 你上面应该有提到过“现在也有大陆用户用代理,导致地区访问量统计并不可靠”,所以我自己是觉得来自中国大陆的用户的比例应该是地区访问量统计中的比例再增加若干百分点,但我们似乎没有现在的地区访问量统计。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3:36 (UTC)
- @Sanmosa:[2],但是没有大陆--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4:17 (UTC)
- 那你觉得中国大陆的用户会用台湾的代理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20 (UTC)
- @sanmosa:首先至少没有简繁的统计,所以认为应该移除。无论大陆用户用什么地方的代理,都不能认为某个地方的用户全是大陆用户,大陆用户的数量因为代理无法统计。--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5:24 (UTC)
- 从一个大陆用户的角度来看,我无法认同因大陆编辑的VPN使用而去增减某个地区的访问量。目前许多VPN都支持挂多个地区的代理,我身边的大部分朋友是根据实时延迟来选择,可能早上使用的是香港代理,晚上因为台湾代理延迟较低就改用台湾的。——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4日 (一) 07:14 (UTC)
- 有直连技术,无大陆有点奇怪。使用多国IP的用户怎么计算的。超过5次编辑的中国大陆IP地址,没有超过10个?--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2日 (六) 15:19 (UTC)
- 我向来使用美国IP,感觉美国IP人数有点少,看总数也没可能不统计申请IPBE的人数。--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20:42 (UTC)
- [3],数个地区的数据被屏蔽了。所以该数据似乎缺乏参考性。Special:统计-活跃用户的列表中,达到2位数操作的有1800人,此列表不能涵盖IP用户。--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5日 (二) 21:12 (UTC)
- 那你觉得中国大陆的用户会用台湾的代理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20 (UTC)
- @Sanmosa:[2],但是没有大陆--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4:17 (UTC)
- 你上面应该有提到过“现在也有大陆用户用代理,导致地区访问量统计并不可靠”,所以我自己是觉得来自中国大陆的用户的比例应该是地区访问量统计中的比例再增加若干百分点,但我们似乎没有现在的地区访问量统计。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3:36 (UTC)
- @Sanmosa:这两条的内容没有来源证明,因此不应该加入,让人产生误解,尤其删去时间后,连这是过时的信息都意识不到。--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1日 (五) 12:12 (UTC)
- 以上,但如果要处理“更新过时数据”的事情的话,那两句可能还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措辞调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0日 (四) 13:38 (UTC)
- @Longway22:不知我对您的意见理解是否有误,请留言指出。
- 由于多日无留言,并且共识倾向支持,现 公示14日。由于文明方针为基石,因此才去较长时间的14日公示。--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31日 (一) 13:01 (UTC)
- 已阅版本应该可以。--约克客(留言) 2023年7月31日 (一) 14:07 (UTC)
- @Longway22:上面的可以,还是下面的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4日 (五) 13:08 (UTC)
- 最新UTC之修正案。--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3:55 (UTC)
- @Longway22:如何确定使用简体的比使用繁体的多?如何确定大陆用户比台湾用户多?没有数据可以说明。--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2日 (六) 04:06 (UTC)
- 谨此引用WP:免责声明和WP:BURO于本案,同时认为需要尝试以常识看待相应衡平之保留。--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7:51 (UTC)
- 由于Longway22提出反对,公示停止。
- 没看懂您引免责声明是什么意思。您是说“根据常识”就可以说明简体的比繁体的多,大陆用户比台湾用户多?如果您希望保留这两条,应该给出合理的统计,证明这一内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7日 (四) 09:15 (UTC)
- 谨此引用WP:免责声明和WP:BURO于本案,同时认为需要尝试以常识看待相应衡平之保留。--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7:51 (UTC)
- @Longway22:如何确定使用简体的比使用繁体的多?如何确定大陆用户比台湾用户多?没有数据可以说明。--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2日 (六) 04:06 (UTC)
- 最新UTC之修正案。--约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3:55 (UTC)
- @Longway22:上面的可以,还是下面的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4日 (五) 13:08 (UTC)
- 已阅版本应该可以。--约克客(留言) 2023年7月31日 (一) 14: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