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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范/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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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 (UTC)

联署期:2016年4月13日 15:46(UTC) -2016年4月19日 12:01(UTC)
答辩期:2016年4月14日 08:47(UTC)- 2016年4月19日 08:46(UTC)
投票期:2016年4月19日 12:01(UTC)-2016年5月3日 12:00(UTC)

提请解任 讨论 · 贡献 · 封禁 · 保护 · 删除 · 移动页面 · 权限操作 · RfA之管理员权限,理由详列在下。

理由

2016年4月13日,天天在客栈中向广雅范就以下三点发出质疑:

对此,范的回复如下:

该段回复被范在随后的讨论中自承有嘲讽内容。

此后在解任案被促成后,Wcam在联署阶段的相关的议题讨论当中也指出了范在管理操作当中的问题:

4月19日,苏州宇文宙武对该罢免案提出了新的论据:

窃以为,作为管理员,首先就应该以身作则,成为一般维基人的表率。比如,作为维基五大支柱之首的中立的观点是每一位维基人都应该遵守的,虽然在现实操作中各个维基人由于立场原因不可能完全做到,这就是很多编辑战的由来,但最终也是必须做到的,这才会有编辑战的结束,否则一直战火纷飞,维基就真的成了战场。管理员理应比一般维基人更加维护中立原则,这就要求管理员在涉及中立问题的编辑战中以公正合理的姿态做出裁决,平息纷争。但是这一点我在管理员广雅范的身上没有看到。举涉及法轮功条目的编辑战为例子,维基百科确实不排斥任何立场和宗教,对于这种明显争议会很大的条目应该无排斥地收纳两方观点(姑且称之为“亲法轮功”和“反法轮功”两方)但管理员广雅范在涉及这类往往偏向于亲法轮功一方,对于反法轮功一方的观点不能容纳,造成此类条目中立性严重缺失,而且居然还不让加中立性维护模板,这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员该做的。谨举一些例子(先举“李大师”条目)供大家在投票前参考:

  1. 2014年7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保护“李大师”条目,删除维护模板,并删除反法轮功一方所加的央视、凤凰网来源,却对亲法轮功一方引用的不中立的“北京之春”一类的来源视而不见。([1]
  2. 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删除中国官方的来源,还将“李大师”出生地“怀德”替换为异体字“懐徳”(据我所知,这种异体字要么是作为日本汉字在用,要么是官方从不使用,台港澳也不会使用,导致现在的版本“懐徳”还是红字),并予以保护,这不单单是不中立,更涉及破坏。([2][3]
  3. 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在另一位管理员ChiefWei已经将“李大师”条目保护的情况下,强行动用他的管理员权限,加入遵照亲法轮功一方观点的不中立内容,删除反法轮功一方加入的内容,并删除“李大师”的消歧义链接。([4]
  4. 2015年6月23日,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5]),在事实上争议仍然存在,并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词解除对“李大师”条目的保护([6]),居然说“讨论页已无后续讨论,视为无异议并形成共识”,无视依然存在争议,远未达成共识的事实,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加入不中立内容,不但不中立,更缺乏常识。
  5. 2014年6月,SiuMai在“李大师”条目中加入反法轮功一方的公正内容,平衡中立性([7]),这一点同样身为管理员的User:ChiefweiUser:Mys 721tx是认可的,他们也恢复了被亲法轮功一方删除的此类内容([8][9]),可范却删除维护模板(Chiefwei虽然说过亲法轮功人士可以保留他们的最新版本,但也说过不认为争议结束,但范却维护亲法轮功一方的内容毫不避嫌([10])。现在为止,在管理员广雅范的维护下,“李大师”条目中的反法轮功一方观点一点儿都看不到,好像“李大师”很无辜,而且除了中国官方外没有人批评过他。

可以说,现在“李大师”条目极其不中立,完全按照亲法轮功一方想要的版本全保护,还不让加中立性维护模板,这完全拜管理员广雅范所赐。——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07:22 (UTC)[回复]

再补充一些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偏袒行为:

  1. 2014年8月,管理员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11]),罔顾依然存在争议的事实,解除了亲法轮功一方主编的不中立条目苏家屯事件的全保护([12]),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往里面加入不中立内容,导致此条目至今不中立,却不让加入中立性模板,与“李大师”条目如出一辙。
  2. 从这位亲法轮功用户Marvin2009的封禁日志中,可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袒护有多么严重,明显宣传法轮功的封禁说解除就解除,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13]
  3. 从这位反法轮功用户追迹未来的封禁日志中,可以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反法轮功一方的打压是多么严重,所谓“尝试泄露私人信息”根本是无中生有,解封理由也是“暂且相信”一般勉强。([14]

上述两位用户,同样的编辑战,管理员广雅范就偏袒亲法轮功一方的M,打压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所以,亲法轮功一方也乐意找管理员广雅范,只要他们所要维护的内容受到挑战,或者想要继续维护他们所要维护的内容,就会找广雅范,几乎将其当作了保护伞,而广雅范也毫无避嫌,帮助他们达到目的。现在,只要是涉及法轮功内容的条目,几乎都被亲法轮功一方把持,管理员广雅范可谓“功莫大焉”。

以上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请大家见谅,管理员广雅范不中立偏帮亲法轮功的例证不止这些,但限于时间和生活忙碌,就随手找了这么点。窃以为,这样的管理员不配当管理员,还请主动下台吧。先说这么多,以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08:18 (UTC)[回复]

上述即为答辩阶段结束之前在讨论当中所出现的所有关于范的不当行权的列举。

第一阶段:联署

联署限期:2016年4月20日。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人数达到要求。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开放一下连署区吧。事先声明,我的这条留言不属于连署。所有相关连署均在我的这条留言下面进行。--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3日 (三) 15:46 (UTC)[回复]

声明一下,连署和投票是两回事,相关反对意见请到上方讨论区发言。--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4日 (四) 03:51 (UTC)[回复]
  • (+)支持:该管理员近期多次滥用权限,造成不小的混乱,而且对于他人提出的“要求其解释和改善的意见”完全无视(先前本人两次请求其道歉其至今未予回应),选择嘲讽他人和蛮横无礼的态度回应社群,没有任何改善意愿,为避免其继续危害,支持解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3日 (三) 15:53 (UTC)[回复]
*(+)支持:当事管理员的确屡屡滥用权限,且看不出有改正的意向,建议解除其权限,避免发生更多不必要的问题。AsdZhang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2:02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7票,根据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解任过程内容,进入接下来的答辩阶段。--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4日 (四) 08:46 (UTC) 经复核,其中一名用户不符合相关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重新开放连署区,投票时间随连署区达成时间而进行顺延。--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11:26 (UTC)[回复]

  • (+)支持。该管理员平常的行为即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本来不至于被革职,但观其答辩,态度蛮横,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反省,鄙人认为其不适合再担任管理员职务。DeBit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1:23 (UTC)[回复]

已经达到7人,再次关闭联署。投票时间顺延。--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12:01 (UTC)[回复]

第二阶段:答辩

答辩区内有范桑针对苏州君新提出理据的回应。#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4:0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答辩时间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答辩期:2016年4月14日08:47(UTC)至2016年4月19日08:46(UTC)

那个,以防万一我还是说一声吧。滥权指控我已经答辩(解释)过了:Jarodalien 封禁因为移除的内容包含没有问题的维基表格因此没认为是反破坏,按编辑争议处理的;互助客栈的 OS 是我知识水平不高弄错了;追迹未来的封禁是上面那一点连带着的,按WP:PRIVACY干的。

若没有新的滥用管理权限的指控的话就先这样。

另外发现苏州先生的某次编辑,我想各位(最好是雾岛圣)应该有义务举证指控是“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屡次发生,而且他人多次规劝而不改正”。

祝安。--广雅 范 2016年4月16日 (六) 11:29 (UTC)[回复]

抱歉回复晚了。现在对指控回复如下:

  1. 基本上上述所有的编辑差异均有给出编辑摘要,或者差异链接。
  2. 某些编辑差异为重复内容。
  3. 对于第二点,编辑争议时对条目进行全保护,并回退至编辑战发生之前之版本,按现有方针来说似乎并无不妥。
  4. 对于第四点,“讨论页已无后续讨论,视为无异议并形成共识”似乎并没有任何问题。若“无后续讨论”不能认定“已达成共识”的话,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判定标准了。另及,既然依然存在争议,那为何不继续讨论?
  5. 第二节第一点,既然全保护已达 14 个月,且有用户承诺不再发生编辑战,在当时来看解除保护才符合页面保护方针。然而我并没有跟进此条目后续之状况,此确为失策。
  6. 关于封禁申诉,解除封禁时均有给出编辑差异。若有任何用户对此表示异议,欢迎请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检。
  7. 追迹未来的封禁已解释,请勿再三拿出来。

对于苏州先生的指控现回应如上。以下是附加解释:

  • 关于所谓的“亲法轮功”问题:我并不认同此种分类。当选管理员时并不需要通过政治倾向测试,且我在这里可以保证,我并非亲法轮功之用户,且我在每次处理问题时均尽量保持中立之态度,并且以我的独立思考进行决策,并不存在之前追迹未来或者其他某些用户所怀疑的“线下收钱并进行管理操作”之行为。
  • 某些事情在本议案的讨论版已有其他用户解释过了。发生编辑争议时,起因大部分都是由苏州先生口中所说的“反法轮功”用户所引起的。在资深用户屡次产生编辑战的情况下,我认为封禁是比较好的选择。在 WP:PREFER 中也有提及:“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用户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用户进行正常的编辑”。
  • 在处理编辑争议时,若一方用户遵循编辑争议时的指引,在讨论页说明理由,并在另一方的讨论页留言;而另一方用户无视讨论页及用户讨论页,连回退时的编辑摘要都不写。对于这两种用户,各位若处在管理员之立场会如何处理?若用户已看见讨论页之留言,但直接针对性移除,并在这之后继续无理由回退,各位作为管理员又会怎么办?在被封禁之后,屡次说出放过屁出来,并将其他用户之行为比喻为吃屎,各位又会怎么处理?若有任何用户有好的解决方法,欢迎留言,我将洗耳恭听。
  • 某些时候由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在登入维基百科处理站务时自己并不处于一个比较冷静的状态,因此某些行为有违 WP:AGF 和礼仪规定。对此我表示歉意。以后我将会注意自己的行为,在保存编辑前三思。

以上。--广雅 范 2016年4月20日 (三) 13:48 (UTC)[回复]


根据解任案流程,进入投票环节。请各位移步WP:管理员解任投票/范进行进一步讨论。--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08:49 (UTC)[回复]

第三阶段:投票

在此投票 (46/46/8) 截止时间2016年5月3日 12:00(UTC)

支持

经核查有46名发起投票时达到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维基人投下支持票

联署者自动计为支持者,唯投票期间仍可改变意向。为确保页面清楚,联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见被移除,请参见联署区。
  1. (+)支持:该管理员近期多次滥用权限,造成不小的混乱,而且对于他人提出的“要求其解释和改善的意见”完全无视(先前本人两次请求其道歉其至今未予回应),选择嘲讽他人和蛮横无礼的态度回应社群,没有任何改善意愿,为避免其继续危害,支持解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3日 (三) 15:53 (UTC)[回复]
    (+)支持:当事管理员的确屡屡滥用权限,且看不出有改正的意向,建议解除其权限,避免发生更多不必要的问题。AsdZhang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2:02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2. (+)支持解任,看管理员范的释义丝毫没有悔意之现象,在下毕竟也曾经对维基百科上火过。--Engle跃筑梦踏实梦想起飞‎安装文字动画效果】 2016年4月14日 (四) 03:52 (UTC)
  3. (+)支持解任,希望范在理解方针之后再申请管理员,请先回到编者好好编条目,恕我投下一票支持。--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14日 (四) 04:52 (UTC)[回复]
  4. (+)支持解任,就他以前对我二次的滥封禁(申诉均获其他管理员解封),看的出欠缺对站务之专业性,带有对人不对事之偏颇。然谁能无错,如果范能为此二次不当封禁致歉,我会画票。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4:58 (UTC)[回复]
  5. (+)支持:附议,意见已经在上面说明。——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4日 (四) 06:04 (UTC)[回复]
  6. (+)支持,该管理员屡次出言不逊且操行失德,建议除权。--🍌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4月14日 (四) 08:40 (UTC)[回复]
  7. (+)支持。该管理员平常的行为即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本来不至于被革职,但观其答辩,态度蛮横,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反省,鄙人认为其不适合再担任管理员职务。DeBit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1:23 (UTC)[回复]
    以上联署意见自动成为支持票,新支持票请在下方提出,感谢配合。
    (+)支持,解任,同以上诸位之意见,以及基于中文维基未来更好的发展和管理人员形象的塑造,建议除职。--苏言竹者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0:57 (UTC)[回复]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于2016年4月19日 12:01(UTC)开始。该用户投票时,投票尚未开始。--Stang c 2016年4月19日 (二) 13:36 (UTC)[回复]
  8. (+)支持,该管理员举措失当,缺乏自律,滥用封禁。--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9日 (二) 12:05 (UTC)[回复]
    (+)支持解任,广雅范的态度不好……--Lanwi1(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2:17 (UTC)[回复]
  9. (+)支持解任,广雅范滥用管理权限,抹黑管理员的形象。--飞贼燕子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32 (UTC)[回复]
  10. (+)支持解任,广雅范行为与五大支柱相悖,无法胜任管理员。--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6年4月19日 (二) 14:01 (UTC)[回复]
  11. (+)支持解任,罪不至死,然而态度作风严重有问题,缺乏自省精神。--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3 (UTC)[回复]
  12. (+)支持解任,同以上诸位之见解,以及基于中文维基未来更好的发展,建议革职。--苏言竹者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6 (UTC)[回复]
  13. (+)支持解任,态度决定一切,对新手,普通编辑和管理员冷嘲热讽,对自己却缺少反省和检视。--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7:01 (UTC)[回复]
  14. (+)支持解任。不清楚滥权和其他的社群纷争问题,但范平时发言爱答不理、对新手回复的语气强硬,态度较差。不适合继续胜任管理员。无论这次解任案是否通过,希望对他是一次提示和警醒。--Techyan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21:00 (UTC)[回复]
  15. (+)支持,同上,破坏中立性!--Shwangtianyuan 祝大家春节快乐 猴年大吉 2016年4月19日 (二) 22:39 (UTC)[回复]
  16. (+)支持解任,同以上诸位之见解,范君目前的状况还不适合当管理员。-- 太子太保啦啦  有事找我  2016年4月20日 (三) 10:01 (UTC)[回复]
  17. (+)支持(!)意见我意外看到这个我觉得投支持的好...在之前我真不懂勇于编辑为何还会要被封锁一个星期,难道勇于编辑和破坏他认为是一样的吗...? 那真的会让想编辑的意愿降低 囧rz……--Z7504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4:24 (UTC)[回复]
  18. (+)支持:本来这件事情上我对广雅范的“政治倾向”的意见并不是特别的大(咳咳,如果这个倾向真的存在的话)。但我觉得大家在争议“维基政治”的漩涡的同时,对广雅范本人本身的过度反讽并不是特别的在意。我认为,作为一个合资格的维基百科管理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以及为人处事品质。在参考广雅范的部分言论后,我觉得他如果再继续参与维基百科的版面管理事务,对其它管理员甚至维基百科的名声都是一种非常坏的影响。当然,我希望他在经过反省后重新回到管理团队之中。--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6:30 (UTC)[回复]
    @Herfjotur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重新考虑投票,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1 (UTC)[回复]
  19. (+)支持:看了发起人提供的材料后,认为该管理员有失中立。--AsharaDayne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9:16 (UTC)[回复]
  20. (+)支持:支持解任,该管理员违背了中立性原则,也缺乏优秀的素养。--空间的拓荒者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3:52 (UTC)[回复]
    (!)意见:在下今晚下班回家,上网看看,无意发现竟在解任投票,苏州宇文宙武片面指控范“偏袒”,但上述指控过程,完全没有ping在下对质。在下Wetrace作为部分编辑争议的当事人,应该提供意见----苏州的“8点指控”,在下会于【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补充提供社群公断
    1. 先就苏州最严重的一项涉及扭曲事实的指控,简要澄清) 苏州说,“2015年6月,管理员范在另一位管理员ChiefWei已经将“李大师”条目保护的情况下,强行动用他的管理员权限,加入遵照亲法轮功一方观点的不中立内容,删除反法轮功一方加入的内容,并删除“李大师”的消歧义链接。([15])”
      Wetrace(:)回应【苏州没说的真相】范回退到(苏州指控的)另一保护版本,其实是依据Wetrace、Chiefwei的共识合意请求范执行,范没有强行做什么,管理员也不能介入编辑删除什么;而且苏州所谓“不中立内容”是在下所添加的“第三方可靠来源”(但中共不喜欢)。有讨论页纪录为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3:00 (UTC)[回复]
    2. 另外,2015年12月底,苏州说范管理员不公,追迹未来指控范管理员“包庇宣传抹黑”等等。当时,在下于互助客栈留言【[16]】,一一说明范两次封禁追迹未来的合理过程原因,在下还问了苏州宇文宙武、追迹未来意见,两人怎么回答的,点入可阅完整纪录。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3:15 (UTC)[回复]
    3. (!)意见此外,Wetrace也提醒各位,User:追迹未来在百科“几度公然威胁管理员 审查中共不喜欢的内容”,处处针对范。实际上,在较敏感条目中,很多管理员不希望涉入争执,范管理员也只参与管理部分争议,范也常拒绝或不回应在下Wetrace的请求。另方面,苏州宇文宙武等部分用户,在争执条目时,往往拒绝在下讨论的请求、不理睬、拒绝沟通。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3:28 (UTC)[回复]
  21. (+)支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维基百科得以受到全球各地人民的喜爱的原因,但因为范先生在某些条目中所作出的某些行为,我表示支持罢免范先生管理员职务。但我们维基社群要能够以多方交流,探讨维基百科在被封禁期间的发展,而不是自己人搞内讧。--Victor Shyu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3:24 (UTC)[回复]
  22. (+)支持,滥用权限,解任。--严正声明:坟前的丁香花强烈抗议大陆当局以任何理由屏蔽维基百科 2016年4月21日 (四) 13:27 (UTC)[回复]
    @坟前的丁香花不知阁下认为范滥用何种权限?就在下查证,范对涉争议条目进行的保护操作是按照双方的共识,所保护的版本也是双方都认可的版本,并非如苏州所言利用管理员权限保护“亲FLG”版本。请阁下重新考虑投票,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21 (UTC)[回复]
  23. (+)支持,维基百科向来是以公正为指引,不论是管理员还是普通用户,都要遵守规矩,不如说管理员更要以身作则,更要做出榜样来。--脳補。◕‿◕。讨论 2016年4月21日 (四) 15:17 (UTC)[回复]
  24. (+)支持,不能公正处理争议,存在偏袒行为且毫无惭意,解任。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41 (UTC)[回复]
    (~)补充-(尊重@和平奮鬥救地球管理员提议,主动整并个人以下留言。因为下面有其他用户回复,所以,以下拟删除内容,以划删除线表达,尊重管理员是否删除以清稿。)对于有用户质疑“投票前2小时才丢出新指控,就可以阻止范在答辩区提出反驳”的争议。苏州4/19这些新指控,在之前的解任讨论并未涉及,却高挂在“理由区”,会误导社群以为“范管理员无话可说”,误导社群以为“之前已经经过大家讨论,有合理理由基础才放上来”,在下以为不符程序正义。
    范管理员4/20已有初步答辩,因为被放在不显眼的“讨论区”,大家可能不知道,有必要在此引导大家注意到范对于苏州宇文宙武的新证据的回应。否则只看“理由区”很容易误以为“范管理员无话可说”。另外,在下昨晚提出意见投票前突然丢出“一大串严厉新指控”,违反程序正义?突袭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5:00 (UTC)[回复]
    @Wetrace在一个人投票下面留言还能说是在最新的地方留言,其他人的投票是跟着你的留言的,但再次在投票区留言就不合适了吧?这里是解任投票区,不是讨论区,而且也不是要解任你,应该让提议被解任的广雅范辩解,你这算是怎么回事?——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05 (UTC)[回复]
    这也是在最新的地方留言啊?哪里有问题了?--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07 (UTC)[回复]
    (:)回应--@蘇州宇文宙武
    1. “最新地方”?不懂您的意思。
    2. 您突袭而片面的指控可以高高挂在“理由区”,其他人说的(包括范的答辩)都只能放的远远的,恐怕大家会不知道有范的答辩呢?因此在这里简单指引一下。
    3. 苏州您自己在“反对票”四处留言说话,在下何以不能在“这里”留言说话?而且您的“所谓偏颇指控”,在下就是部分争议的当事人,如果不实,也是在减损在下的信誉,在下也应当做个解释澄清。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6 (UTC)[回复]
    我已经说过不要再Ping我,我看得到。突袭?有没有任何规定不准增加理由?而且范也回应了,白纸黑字,又没有删掉它,这里大家不会翻来看么,要你多事?我都是在别人提到我的时候才在下面回应,你呢?你这个留言跟上面那位投票的有关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2 (UTC)[回复]
    经Wetrace提醒才赫然发现原来某人在第一张反对票下面就开始喋喋不休了,还好意思教训别人?--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4 (UTC)[回复]
    是啊,可是我不会在没有提到我的时候乱留言,我只是建议,不是“教训”。你留言都留言了,难道我还能删掉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7 (UTC)[回复]
    你自己看看你在下面第一张反对票留言里说了些啥?这都好意思说是建议?呵呵。--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0 (UTC)[回复]
    歪曲我的话有意思么?我是建议Wetrace不要再在不相关人投票下面留言,没有教训他一定要这么做。——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6 (UTC)[回复]
    你的发言白纸黑字大家都看得到,要如何“歪曲”才能理解成“不要再在不相关人投票下面留言”,我洗耳恭听。--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7:00 (UTC)[回复]
  25. (+)支持,该管理员举措失当,缺乏自律,滥用封禁。--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4月22日 (五) 05:09 (UTC)[回复]
    @Richard923888签名内不应含有外部链接。#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3日 (六) 06:45 (UTC)[回复]
    • (~)补充--早前范擅自隐藏我的用户讨论页留言,我恢复留言后在flow描述写上“请所有管理员注意!!!不要更改这个页面的所有文字,更加不要删除本页面所有留言和回复。特别是范!”后他马上以“于讨论页表明拒绝沟通之态度”和“由于您在讨论页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您已被暂时无限期封禁。移除类似信息您将被解禁。敬希垂注”的理由永久封禁我。我在flow回复“我什么时后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 范,太离谱了吧。类似信息是什么? ”,然后我去irc说,他不停说什么礼貌,其实范啊,你(您)不也是,擅自隐藏他人留言也是不礼貌的。我看到范擅自隐藏的留言没有违反任何方针与指引,再说,我绝对不会承认这次封禁。以上是我投支持的原因。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4月24日 (日) 10:02 (UTC)[回复]
    @Richard923888在下个人认为,范对您的处理没有任何不妥。尽管在任免管理员时,您同样也有投票权,但在下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理由。您应该注意自己犯的错误。--Techyan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3:58 (UTC)[回复]
  26. (+)支持解任,条目被改的不成样子了。--そのだ うみ 2016年4月22日 (五) 09:55 (UTC)[回复]
  27. (+)支持:在下与范并无什么交集,但这几年范阻挠别的管理员正常竞选亦或是封禁案,乃至站外拉票,实在让在下失望。另外,百度维基百科贴吧尚未封禁之时身为大吧主的范似乎也有滥权行为--小郑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2:42 (UTC)[回复]
    (!)意见-【苏州指控--实体理由不符事实】@蘇州宇文宙武Antigng和平奮鬥救地球hat600李4@DreamLiner解任投票的主导人苏州宇文宙武,对范所提新的“九大指控”在下已于【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 大致都回复。在下整理的还不算每一题都全面完整,但应已足够充分突显问题:各位可以对照一下,苏州对方针、中立性是怎么解读的:联合国、主流媒体、欧洲议 会等第三方可靠来源内容,在苏州口中成了“不中立内容”!范管理员依据“争议双方合意执行保护”,在苏州口中又怎么说的?苏州是否涉嫌扭曲事实?是否涉及 “诬告”?由社群公评。这样粗糙水准的指控,苏州却直接“程序突袭”放上“理由区”!?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5:16 (UTC)[回复]
    (!)意见--【苏州指控--程序不公、小动作连连】-【请苏州向社群说明:范的答辩,何以不让放“答辩区”?】
    (请苏州不要再片面移动在下质询[17]到讨论区,您可以在反对票区留言,何以在下不行?如果有中立的管理员挪动,在下尊重。现在,请苏州请您回答在下提问。)
    @蘇州宇文宙武“4/19投票前两小时突袭八大指控”直接放在“理由区”(像‘报纸头版头条’),影响程序正义在先,让范管理员在答辩上陷于被动,范4/20提出答辩,却放在“讨论区”,像‘报纸内页冷门版面’(在争议中,已获移到答辩区)
    1. 在争议中,雾岛圣管理员 将范回答放回“答辩区”,苏州4月22日还去留言指责雾岛圣-[18]说“先前为何迫于压力把范在答辩区对我提出证据的回应恢复,明明是在正式投票后才回复的,理应放在其他地方而非答辩区,想不到你也会屈服啊。”
    2. 请问,苏州“是否不希望 范对新指控的回应,放在答辩区”?为什么?有这种法庭吗?那为什么苏州突袭的内容可以放到理由区,会不会“误导、诱导”?这公平吗?苏州希不希望用户看看两边的完整说法?(例如,在下确实后来才发现范管理员的答辩,前面根本没注意到。)(UTC)
    3. 对于有用户质疑“投票前2小时才丢出新指控,就可以阻止范在答辩区提出反驳”的争议。苏州4/19这些新指控,在之前的解任讨论并未涉及,却高挂在“理由区”,会误导社群以为“范管理员无话可说”,误导社群以为“之前已经经过大家讨论,有合理理由基础才放上来”,在下以为不符程序正义。范管理员4/20已有初步答辩,因为先被放在不显眼的“讨论区”,大家可能不知道,有必要在此引导大家注意到范对于苏州宇文宙武的新证据的回应。另外,在下昨晚提出意见投票前突然丢出“一大串严厉新指控”,违反程序正义?突袭谁?
    (!)意见-【苏州说:他没义务回复他人质疑】
    1. 苏州“程序上突袭”、“阻挠范的答辩放入‘答辩区’”?一场解任投票,有这么多动作,在下请他回应质疑说明,但苏州却跟在下说“太长不看”、“他没有义务回复 在下的质疑”。这就奇怪:苏州的质疑,相关人都自清回应了,但别人回应后反询问苏州,苏州却“不需要回应”?
    2. 在法庭上,某原告指控被告犯罪,被告要求“交互诘问”是最基本的宪法权利,法庭也常要求原告与证人对质诘问---但在本案中,“原告似乎不敢对质”、也拒绝回应,有这样一个不愿负责的原告,如何厘清真相?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4:06 (UTC)[回复]
    3. 苏州宇文宙武您如果是堂堂正正的作法、完整有据的事证,把范罢免掉了,那代表您说的有道理,大家没话讲,范就是应该休息检讨,大家都别护短。但您程序上,“突袭”在先[19]、“阻挠范的回应放在‘答辩区’”在后[20];实质上,您所谓的“指控范偏颇”的事证又片面、已有多项涉及不符事实[21](已经写的,请问您是否有要回应的?)让“这项罢免案”变的复杂化,让在下疑虑:罢免案,苏州您的目的究竟为何?范如果清清楚楚的理由被罢免,那范就休息反省改过,但如果范不明不白的被罢免,这也将让以后的管理员“寒蝉效应”,大家都不要碰“中共眼中敏感条目”了!对于维基百科社群,会造成重大伤害。这不是范一个人的事。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7:23
    (+)支持,目前来看,范君的一些作为的确有违礼仪。尽管莽撞的小白的确很烦,但身为管理员去咬新人还是很不合适的。若范君愿意正式就此问题致歉并承诺改善,我愿意取消本票。--NVMENOR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14:24 (UTC)答辩中,范君确已承诺。--NVMENOR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4:41 (UTC)[回复]
    @Numenor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07 (UTC)[回复]
  28. (+)支持,解任,同上各位的观点。--亓子0w0( ゜- ゜)つロ 干杯~ 2016年4月23日 (六) 09:14 (UTC)[回复]
  29. (+)支持,解任,同上。--William is Wikipedia!5PRASAMEA 2016年4月25日 (一) 13:29 (UTC)[回复]
  30. (+)支持解任:广雅范今年以来活跃度不高,却屡次滥权,因此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把持权限。V (1984) 2016年4月26日 (二) 13:56 (UTC)[回复]
  31. (+)支持,阁下业务能力确实不精,态度恶劣,不足以管事。--虫虫超能研究所~实验志愿者报名入口~基础条目攻坚战第二波即将打响 2016年4月26日 (二) 14:34 (UTC)[回复]
  32. (+)支持解任。此管理员多次不合理删除条目,甚至只有“破坏”两个字没有任何其他说明就封禁三天,何况当时我根本没有破坏行为。此管理员本身的作为才是破坏,解任绝对是好事!- 争取人民的拥有自我。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55 (UTC)[回复]
    阁下是奇丁吗?--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4 (UTC)[回复]
    非也,当时我并不是以此帐户被封禁,而是以ip位址,当然被封禁之时我是登入著这个帐户的。我尽我所能地查了一切封禁纪录,只有管理员范和理由破坏而已。但我当时的编辑纪录很明显的没有破坏,当时编辑的页面也没有被别人回退或类似修改,而且即使有破坏,也应指出在哪一条目,而不是只有轻轻带过两个字。至于多次条目被删除,管理员范认为是与现有段落太雷同,但我要求他给予我删除前之存档,他似乎不理会,然后无疾而终。
    最后,我不是丁奇。-争取人民的拥有自我。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0:21 (UTC)[回复]
    你的IP被自动封禁/段封禁牵连了不去申请WP:IPBE,倒怪起执行封禁的管理员了?--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4:14 (UTC)[回复]
    @反對極權啊,原来如此,某破坏者用ip破坏了以后这个ip被重新分配给了你,于是你就躺枪了。不就是一场误会吗?话说在下也曾有过类似遭遇,就像上面管理员User:Antigng所说到WP:IPBE那里申请一下,管理员就会帮你解封了。这事不能怪你,也不能怪范,只能怪老天,运气不好罢了。而且以在下的亲身经历,只要阁下提出,范还是愿意帮你撤销无理封禁的。好了,反正现在误会已经消除,还请阁下重新考虑投票,多谢!--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5 (UTC)[回复]
    P.S.奇丁=kidding=开玩笑,因为之前没有看到阁下的封禁记录,所以认为阁下是在开玩笑。--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5 (UTC)[回复]
    他估计是希尔瑞斯--CHEM.is.TRY 2016年4月30日 (六) 05:40 (UTC)[回复]
    应该是喜瑞儿先生(话说维基上本来有这个梗,现在怎么找不到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6:06 (UTC)[回复]
  33. (+)支持解任。处理事情不公--叶又嘉留言2016年4月29日 (五) 15:33 (UTC)[回复]
  34. (+)支持:有时候管理得很草率,并未顾虑到被封禁者的感受。--►不让你们窝里反的Ricknator11♥)◁ 2016年4月29日 (五) 23:00 (UTC)[回复]
  35. (+)支持,证据明确,还请范同学重新阅读相关方针与指引。恕投下支持--The powder toy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3:25 (UTC)[回复]
  36. (+)支持:支持解任,中立性很重要--ArvinTing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08:00 (UTC)[回复]
  37. (+)支持:解任。有违中立性原则。-- Leo信箱贡献Wild Tiger 2016年5月2日 (一) 01:25 (UTC)[回复]
    (?)疑问-在下很好奇,以“中立性”理由支持解任的维友,是否有、是否能够花些时间看过后面对苏州所突袭追加指控的反证、质疑讨论?苏州指控内容,有多处明显涉及扭曲事实(例如:把范管理员依据争议双方共识执行保护,说成范强行介入。把User:追迹未来明显违反方针被封禁说成偏袒一方...反证很多)、多处把“1年以前事件列入”明显违反解任方针-却仍高挂在理由区。(例如【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
    1. 另外,在下仍要再次强烈抗议“苏州违反程序而突袭提出指控”以及“涉及扭曲事实(这是否抹黑、人身攻击?)”。距离多位用户4/24合理质疑、反证并提问@蘇州宇文宙武,已过6~7天,苏州还是不出来具体说明。原来这年头提指控,证据不完整、涉及扭曲事实都不需要回应的。---但尽管如此,这些指控仍高挂在“理由区”。
    2. 也难怪,会有人要突袭指控了,稳赚不赔?(1)发起解任投票的完整五天的辩论程序,过程中会影响连署人数,如果“在投票前2小时突袭指控”这样可以绕过答辩、社群辩论,夹带自己的观点,让社群误以为“指控已经过充分讨论、充分证据”,还可大幅压缩被突袭人的答辩时间、来不及搞清楚相关事实;(2)解任投票中,其他用户对指控提出疑问,指控人就比照苏州宇文宙武作法,拒绝具体说明即可,拖到投票结束。(3)投票完成后,若解任成功,就把“夹带突袭指控”说成“经社群认证”;若解任失败,突袭人若因为“扭曲事实涉人身攻击、又拒绝回答社群具体疑问”而被依方针追究责任,就说成是“秋后算帐”---然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2日 (一) 02:05 (UTC)[回复]
  38. (+)支持:解任,同上。--坚决杀毒2008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4:26 (UTC)[回复]
  39. (+)支持以抗议wetrace在此页面的各种行为,如宣传法轮功。态度问题。--CHEM.is.TRY 2016年5月3日 (二) 04:51 (UTC)[回复]
    (!)意见-(1)是苏州拿法轮功条目来当指控例子,Wetrace提出反证以回应,何来宣传?(2)所以您觉得:苏州宇文宙武怎么做、违反程序、涉及扭曲事实、在投票区留言,都没有关系?但是Wetrace提出反证质疑、抗议苏州违反程序,在投票区留言,就有关系?您的批评,是基于您素来反对FLG的立场,还是基于方针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3日 (二) 06:21 (UTC)[回复]
    我只针对,其他人说的任何东西与我没有一点关系。范和我还有旧交,不是你的话我绝对不会支持。--CHEM.is.TRY 2016年5月3日 (二) 07:07 (UTC)[回复]
    那对您很是抱歉,让您这么感觉...在下也不想说那么多话。但看到重大的疑点,认为有必要提出来,在下完全没有宣传什么的意思。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3日 (二) 07:20 (UTC)[回复]
    别人我不评论,但这张票我认为是WP:POINT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08:08 (UTC)[回复]
    已改理由。--CHEM.is.TRY 2016年5月3日 (二) 09:44 (UTC)[回复]
  40. (+)支持解任:确为多次故意揽权,非初犯,提醒无效。--Fayhoo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6 (UTC)[回复]
  41. (+)支持解任,理由同上及见下。 空  看完群儒舌战,感觉不得不先说一下轮子。我个人对FLG问题不置可否,我既认为轮子有传销甚至邪教的嫌疑,又认为传言中的迫害和器官也是有可能的;但从维基百科的角度讲,轮子人士曾经在多年前对zhWP进行长期干扰,而如今虽然轮子相关条目明显“政治正确化”多了,但还是免不了单方面唱反共腔调——尤其是前日某用户自己页面上的香港人反轮图被篡改为亲共人士。我这么说吧,轮子在海外,至少在北美,大家都觉得是很无聊很蛋疼的,每天就是,挂横幅,发传单,天要灭中共,退档保平安,一亿多党员[来源请求],太厉害了。难道这样的宣传,对一个气功团体很有意义吗?专心练功的人是这样吗? 空  回到这个解任案,广雅范阁下,我印象不多,但也记得在一些条目、模板里见到过,强硬派回退,不作太多的解释,给人的感觉是在捍卫什么原则;在#理由段Wcam和天天提到的便是这类。仔细体会可以发现,广雅范的问题,主要不是“欺凌”新手(有些确实是发广告的),而是不听劝,前辈的后辈的都不听。  至于其他当事人(被管理者)诸如追迹未来和苏州等,我个人并不全盘支持;但这跟我支持解任广雅范不矛盾。 空  我这一票,其实都算不上站队,就是我个人的判断;这并不是什么感情票,或者诉诸情感,而恰恰是因为我认为广雅范需要冷静一下。说真的,就算不是因为轮子,广雅范也得出事;这是心态问题,阁下目前确实不适合继续任职,建议出站留学一段时间。
    本来想着码点言论的,没想到一拖都拖到快截止了,感到抱歉。今年,zhWP社群的生态,波动不小;有的人失去了耐心,或者更应该说,迷失了目的和方向。--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6年5月3日 (二) 08:43 (UTC)[回复]
    台湾社会的华人是比较关心大陆的人权议题。个人三年前加入维基百科,因为觉得FLG及一些敏感人权条目很混乱,因为个人对人权兴趣而参与编辑整理。多年前的维基其况怎么样、FLG的人是否或如何干扰,在下不知道。但在下不认为“编辑FLG的用户,就是FLG的人”,是反串、是高级黑、是五毛、或是如何如何,实在难以判断。就是请管理员依照方针为之。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3日 (二) 09:08 (UTC)[回复]
  42. (+)支持。这个趋势下去,看来我这票已经无关痛痒了,就当我是提个醒吧。好长时间没看讨论页,手贱点开之后看到这么一句话:“又没新指控,我还能干嘛?”道歉之后还能摆出如此态度会把一个本来想中立到底的人影响得不希望再看到你在这个态度下继续当管理员。希望好自为之,这句话共勉。另外关于联署问题,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下出现问题了,作为解任案主持人我自己也有责任,再次道歉。不过关于原有规则的相关叙述也没有说清,这次之后还是把规则敲得再清楚一点吧。--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5月3日 (二) 10:12 (UTC)[回复]
  43. (+)支持︰看过该编者的用户页、讨论页及一些编辑历史,他已表明自己是删除主义,也经常以关注度作为理由删除没有问题的条目,故无法信任他继续担任管理员。此支持票并不代表本人认同苏州及Dreamliner等人,实际上条目破坏者Dreamliner比他更不适合当管理员。—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3日 (二) 11:23 (UTC)[回复]
    WP:ATWV。如果天天的确是“条目破坏者”而且证据确凿,我赞成把他永封。--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5月3日 (二) 11:32 (UTC)[回复]
  44. (+)支持:经常引起站务的争端,而且处理或有失当之处。这并没有推倒广雅范的意思,只是如果解任了,休息一下并非坏事。--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5月3日 (二) 11:54 (UTC)[回复]
  45. (+)支持综合上述意见,我认为应该解任。--1=0欢迎河北维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5月3日 (二) 11:56 (UTC)[回复]
  46. (+)支持解任,希望范休息一阵子。Nbfreeh 2016年5月3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对

经核查有46名发起投票时达到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维基人投下反对票

  1. (-)反对。总是看到某几位亲守望者爱孟用户的身影,今次的剧情与2014年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大同小异,又是有用户持续打“擦边球”引发“管理员滥权”争议,看来看去就像是想把那些在2014年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1次及/或2016年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2次投了反对票的管理员逐个铲除的模样。--Mewaqua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35 (UTC)[回复]
    你就别逗了,在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我还跟你一道投反对票呢。再说,除了广雅范,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1次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2次中投反对票的哪位管理员被人铲除或者被人试图铲除了?你除了臆想和危言耸听还会别的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2:52 (UTC)[回复]
    乌拉跨氪(2014年)算一个,互助客栈还有一宗“发起对管理员User:AddisWang的解任讨论”仍在闹呢,不知不觉,只是过了两年时间,以前投票反对过DreamLiner(天天)的管理员已经有3个被提请解任或企图提请解任,全部都有爱孟支持者参与其中。--Mewaqua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05 (UTC)[回复]
    哟,想不到您还是亲建制派的呢。说别人搞帮派,自己难道没有?——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3:07 (UTC)[回复]
    请注意讨论勿离题,谢谢!--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07 (UTC)[回复]
  2. (-)反对,说一是一的赶下台,骗子和没种的弄上来。--7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48 (UTC)[回复]
    刘嘉又一次进行人身攻击,估计还是没人会管他,因为,上次敢管的管理员一直被他报复着,可怕。111.123.180.64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54 (UTC)[回复]
    (:)回应,要清晰明确:谁是骗子和没种的;要引用证据使其有足够信用度。阁下编纂了这么多的优良条目,这些道理您应该比在下更清楚。--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9:27 (UTC)[回复]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08 (UTC)[回复]
  3. (-)反对,没有什么能够打动我的证据能支持2016年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如果有的话)解任案。--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 (UTC)[回复]
  4. (-)反对:思考了一段时间,我决定投反对票。封禁User:Jarodalien一案我认同范的解释,确实只是单纯的误会而已。有关User:追迹未来说的“王莽”一事,追迹未来在范解除封禁后,另一位管理员User:Jasonzhuocn以王莽为由再度进行封禁[22]此事证明了认为“王莽”之言论属于人身攻击的管理员并非只有范一人,亦证明范并非单纯为了“打压反法轮功”而找一个牵强理由封禁追迹未来。而苏州宇文宙武提出的论据,个人认为只是编辑争议而已,称不上打压。--M940504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50 (UTC)[回复]
    (:)回应,请注意,两者的封禁理由截然不同。--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27 (UTC)[回复]
    (:)回应,是我没表达清楚,已修改理由。不过这并不影响我的看法,Jasonzhuocn之后的封禁仍然可证明“封禁追迹未来≠打压反法轮功”。--M940504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46 (UTC)[回复]
    既然提到我了,我就回应一下吧。你可能还是搞错了,并不单单指最近他对追迹未来的封禁是否合理,我说的是广雅范以前就因为追迹未来多次卷入法轮功相关条目编辑争议而封禁他,相比之下对于亲法轮功人士要客气得多,如在对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对于同样长期编辑战的亲法轮功一方手下留情未做任何处理。如果这都不能说明他对亲法轮功一方的偏袒的话,我就没啥好说的了。当然,并不奢望能够改变你的看法。什么都可以是编辑争议,管理员能够制造并裁决争议,普通维基人不可以,我终于懂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6:10 (UTC)[回复]
    自始至终User:追迹未来有意识到他所谓的“反破坏”其实都是编辑争议吗?--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6:21 (UTC)[回复]
    (!)意见--【澄清--苏州上面例子的陈述,事实不完整,所得结论不当。】@Antigng蘇州宇文宙武-苏州说“如在对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
    1. 我们检视:追迹未来在该条目唯一可查到的编辑是“ 2015年11月3日(6次)”
    2. 但范管理员封禁追迹未来,是“11月1日(3RR)”(Wetrace补充:10/31~11/1,追迹未来在法轮功条目连续5次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且拒绝沟通)、“11月13日(长期编辑战)”(在法轮功条目“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且拒绝沟通)(过程分析详见互助客栈/追迹未来指控并涉人身攻击管理员,当时讨论还ping了苏州请他提意见),跟“摘取器官条目”有关连吗?苏州参与2015年底的客栈讨论,也看过在下当时整理的两次封禁原因表格,明明知道封禁原因。追迹未来在2015年底的讨论中,无合理理由指控范“包庇”,涉及对范人身攻击,在下一再催促追迹未来拿出理据来,也拿不出来,但管理员们也包容、没追究封禁追迹未来。何来不公?(详见【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6:30 (UTC)[回复]
    3. 追迹未来对在下挑起编辑战,不符方针编辑,又经常拒绝沟通。为什么遵循方针、持续沟通的在下Wetrace,应该同样被封禁?理由何在?
    4. 此外,追迹未来因“长期编辑战”被封禁,只是因为涉及法轮功条目吗?其他条目有没有经常跟其他用户编辑战?沟通讨论的状况又是如何?指控者是否应该查证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2:14 (UTC)[回复]
  5. (-)反对,未见任何有效理由。--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18:04 (UTC)[回复]
    1. 两年前的事还有人拿出来提,也不看一下追溯时限?
    2. 异体字前面的版本就有,没有用template:editprotected提示管理员,怪谁?
    3. 和第五条重复了,一笔编辑复制一遍就变成两笔编辑了?
    4. 这就搞笑了,哪个条目一解封我就开打编辑战,然后赖管理员头上:谁让你解封的?
    5. 既然双方都同意保护当前版本,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今天终于见识了啥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25 (UTC)[回复]
    (~)补充
    1. 还是两年前的事。而且条目一年多都没动过,讨论页也没有再讨论,足以证明没有争议,即便有争议,那也是后来的事。--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3:02 (UTC)[回复]
    2. 至于说好话就解封,我还想拜某人为师呢。--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39 (UTC)[回复]
    (*)提醒:提案中所谓的争议双方早已就保护版本达成共识,范管理员保护无误,当事双方也再没有意见,甚至此次罢免都投了反对票。不知某些(个)强推罢免的是没搞清楚情况呢?还是没搞清楚情况呢?还是没搞清楚情况呢?(重说三)--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06 (UTC)[回复]
    另外质疑此投票程序正当性。--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3:10 (UTC)[回复]
  6. (-)反对,同Antigng(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Bluedeck 2016年4月20日 (三) 02:58 (UTC)[回复]
  7. (-)反对。提起解任的理由并不构成“屡次发生”,同时也不认为构成“沟通无效”。虽然并不认可范的态度,但本人无法支持。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4:33 (UTC)[回复]
  8. (-)反对,同Bluedeck。--蓝灯 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05:24 (UTC)[回复]
  9. (-)反对。胡闹,扰乱,充满臆测的指控。--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5:56 (UTC)[回复]
  10. (-)反对,认同达师的意见。惟希望范君日后注意沟通态度。--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CKJV 2016年4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11. (-)反对,不认可范的态度。但是TA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上的操作,更多是过分死板而非有所偏倚,对在这一点上被上纲上线到所谓“罪证”不认可,故反对。--Kuailong 2016年4月21日 (四) 03:01 (UTC)[回复]
  12. (-)反对,诚如上文所言,我与当事人曾发生过数次编辑冲突。范执行权限时是否过于教条可以讨论,但我并不认为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虽然当事人在本案中态度不佳,但在其表达歉意后,我愿意投下反对票,望其日后注意。—Chiefwei - - 2016年4月21日 (四) 07:07 (UTC)[回复]
  13. (-)反对--所谓“亲法轮功”的说法不成立。有些编辑争议,在下是当事人,部分用户不断使用“非第三方来源”,拒绝沟通、编辑战,苏州等人当时怎么不充分说明?
    1. 苏州宇文宙武曾经因为违反文明方针被范管理员封禁,苏州还向范承诺改正,并向在下道歉后被解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2:08 (UTC)[回复]
    2. 就法轮功相关条目部分,对于苏州的片面指控,在下身为部分当事人也应该提供意见----苏州的“8点指控”,在下会于【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一部分一部分的补充在下意见,提供社群公断。(已经回应几点不实指控。由于下班到家蛮晚了,还有些事要处理、明天也要上班,在下会以零碎时间,找出对应的编辑争议资料,一一说明厘清,让社群公评。)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4:36 (UTC)[回复]
  14. (-)反对,完全赞同以上User: 李4User:M940504等用户的意见,只要查阅一下追迹未来的编辑历史,可看到该用户经常在任意违规,发动编辑战。并且经常威胁(违反WP:HA)多位管理员。给维护维基编辑方针的范管理员等扣上一个亲FG的帽子,也是其发明。此后,追迹未来直接违反3RR等明显违规行为被举报后,也不再有管理员加于处理,我估计是由于谁都不想给某政治势力乱扣一个亲FG的帽子。偏好于反FG用户不遵守维基的中立原则,现在反而给勇于维护维基编辑方针的中立管理员扣一亲FG的帽子,真是欲加之罪。小莲庄处士 2016年4月21日 (四) 12:48 (UTC)[回复]
    (:)回应User:苏州宇文宙武指控中提及相关范管理员曾封禁我后来解封一事:苏州所言纯属诽谤!我的解封申诉可我讨论页上看到,当时范先生对我封禁理由中有对我相关编辑操作的严重误会,我在申诉中澄清我并没3RR,也说明了给追迹未来用户留言但被拒绝的过程,之后,我被解封了。这并非苏州歪曲成的什么说几句好话。而是正说明范管理员并没有象反FG人员苏州扣帽子的那样亲FG - 他误会我违规后,出手直接封禁我达6个月,我澄清其误会后他能纠正失误,这是比较中立的表现。(注:封锁和解封我并不等于反FG和亲FG,只是反FG人员苏州如此假设。先暂且假定苏州的假设成立,那么这个6个月对我的封禁处理说明,苏州以亲FG作为解任理由是荒谬绝伦)从这个角度来看,此解任案是反FG人员对中立的维基百科管理员的报复之举。小莲庄处士 2016年4月21日 (四) 13:23 (UTC)[回复]
    (:)回应小莲庄处士 麻烦你把你的好友诗琳童也通知一下,wetrace投票了,就不用通知他了。--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4:27 (UTC)[回复]
    (!)意见-@Herfjotur-关键不在于投票,投票由每个用户独立判断。重点在于厘清 不实或不当的指控。苏州这样的指控,是不是涉及诗琳童的社群信誉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4:31 (UTC)[回复]
  15. (-)反对,目前情形不认为有必要解任--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14:55 (UTC)[回复]
  16. (-)反对,单从以上支持及反对的证据/事实来看,未至解任必要。--❦研究来源 hanteng 2016年4月21日 (四) 15:12 (UTC)[回复]
    我上传到百度云盘的截图给大家看[失效链接]备份
    请某人解释一下,在Facebook内部聊天室进行拉票的行为,别以为大陆人就不能上Facebook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1日 (四) 15:27 (UTC)[回复]
    这或许不算拉票或游说,不过讨论期间跑调并非不可能。--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21日 (四) 15:49 (UTC)[回复]
    这都算拉票,那某人在QQ里拉了多少票了?另外这事和hanteng有毛关系?这里不是讨论区,在他人投票下的无关发言已经构成对他人的骚扰。--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12 (UTC)[回复]
    QQ里拉票?证据?这里恰好Hanteng留言,我就在下面给大家晒证据,有何不可?User:Wetrace不是做了同样的事情么,请勿双标,某账号。要说骚扰,Wetrace一下子ping了我九次,还在支持投票区一下子Ping这么多人,算不算骚扰?我这里可没有Ping任何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5:42 (UTC)[回复]
    又没说你,那么紧张干嘛?此地无银三百两?--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5:49 (UTC)[回复]
    呵呵,我有什么好紧张的?是谁先说不能在这里投票,否则就是骚扰,却不说另一位也在上面无关发言?你给QQ拉票证据,我也照样谴责。——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1 (UTC)[回复]
    上面的发言都是回应以避免误解,你这算是回应hanteng?还有当时掐着表抢末班车发檄文,现在假装公正是不是有点晚了?--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8 (UTC)[回复]
    还有,谁说过这里不能投票的?这里不能投票还在哪里投票?--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5:54 (UTC)[回复]
    (:)回应@蘇州宇文宙武,那是在下Wetrace发的文,在下堂堂正正、有理有据的发文,在下本来就知道该“脸书社群(而非聊天室)”有台湾及大陆用户:
    1. 在下已明言“无意拉票”,在贴文中明说“每个人对管理员看法不同,检验管理员的作为,这很正常。”。因为,在下以为,范管理员若因其他行为涉及不当,被社群讨论后否定,那是应该的。
    2. 在 下质疑的是您提出的“偏袒指控”证据相当片面,是否涉及言论自由问题,尤其追迹未来之前几度公开要求管理员过滤内容,以此请教社群意见。因此在下贴文中 说,“在下也会查证那些指控,并补充澄清”。在讨论串,在下也说“如果范管理员因为其他不当,被解任,那没话说。但这指控实在需要再查证,在下查证中,在 讨论页陆续向社群报告,以协助社群能公正的判断。”“究竟是管理员的偏颇?还是言论的寒蝉效应扩散?值得注意事态发展。也欢迎大家给在下赐教。”
    3. 若有用户或管理员认为这样的发言违反方针,请赐教。
    4. 既然苏州有此质疑,在下也在脸书讨论串中再留言:“在下于此再一次强调,无意拉票,也请大家不要拉票。这是关于言论自由、苏州指控合理性的探究,在下请教各位的意见。范管理员若做错,社群也可以透过公正的讨论、答辩,给他应有的指导与教训。”
    (!)意见-苏 州您是不是只看到“冰山一角”,是您只想看的那一角吗?苏州您 对范管理员“偏袒法轮功”的指控,明知追迹未来3RR等明显违反方针,您却不提这部分事实;去年12月在下也请您提供意见,您又对追迹未来的封禁说了什么 呢?在下已先就部分题目,做了回应来协助您回忆往事。范管理员也解封过追迹未来,您为什么不说呢?追迹未来无理由指控他,范也没封禁他。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6:44 (UTC)[回复]
  17. (-)反对,理由同Hanteng,请问楼上发表的是(~)补充(:)回应还是(!)意见,还有请不要进行一文两贴之行为。chlon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48 (UTC)[回复]
  18. (-)反对,没有解任必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6:59 (UTC)[回复]
  19. (-)反对,广雅范在我印象中还算是明理的管理员,虽确偶有处于模糊地带、解读不一之操作,但尚不至于需被解任。我支持不是明明白白站在专制政权那边的管理员。维基不该沦为终将被世界淘汰之被五毛与窃贼所把持的百度。世界各语版的维基很少充斥著一堆跟从独裁者意向的反自由、反人权帐号,中文维基自然不该堕落如斯。法轮功再不济,也远比造成至少八千多万人不正常死亡的个个海内外藏金亿万屠夫党中共高尚多了!--WildCursive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7:12 (UTC)[回复]
    • (:)回应:中文维基应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我看不出有何误伤队友之顾虑。不少管理员资深后就出问题,广雅范是有其需改善处。但我谈的是管理员结构与中文维基生态的大问题,尤其提案理由已包含违反维基计画依合理来源与求真存实精神编辑的一党之见(当年那些拥护周永康的都跑哪儿去啦?),本案之效果显与中文维基环境相关。了解中国与独裁党习性的就知道,砍了吴晗彭真就糟殃了;砍了彭真,马上就轮刘少奇了;砍了刘少奇,接下来就尸横遍野了!--WildCursive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6:02 (UTC)[回复]
    • “垄断政治权”的共产党,能完整代表13亿中国人吗?多少中国人反对言论出版及新闻管制?多少冤假错案?如果批评或反对共产党,就是与中国“敌对”,那照这逻辑,“共产党之前反对国民政府,就是与全中国为敌?”---何况,国民政府当时还没有像今天垄断政治的程度。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2日 (一) 02:45 (UTC)[回复]
    • 哦,既然这样,那么见到日本非法扣押台湾渔船结果屁都不放一个的DPP以及见到诈骗犯遣返大陆而哦嗷喊叫的时代力量是你心中13亿中国人的完整代表了(至于KMT连一个岛都保不住还是歇菜吧)。只是,如果它们成为代表的这一天在未来真的来到的话,也是这两个组织的大楼被TNT包围的时刻。既然你选择和13亿为敌,那就像曹长青所说的“像东帝汶70万人付出死掉20万的代价从而最终独立成功一样”,先做好689万的准备吧。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6年5月2日 (一) 08:48 (UTC)[回复]
    • 您好,哪个政党都不能代表那个国家,国民党、民进党、时代力量都不等同台湾,即便透过人民投票选出的执政党亦然,您要批评哪个政党、执政或在野党,台湾人都很乐意。同样的,共产党也不等于中国。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2日 (一) 10:13 (UTC)[回复]
  20. (-)反对,阅读前因后果后觉得以下几点:首先范在发现自己判断错误后承认错误,并予以更正,因此在这一点上对他的指责不成立(维基精神本来有允许犯错误,只要错误予以更正)。后来指责的关于不中立与本来的指责没有关系,似乎是觉得本来的指责理由不足后添加的,很强求。关于不中立之说我觉得理由不足:首先大家都参与编辑,编辑某内容并不一定说明支持该内容,在许多情况下正是为了保持中立而编辑本人不支持的内容,因为编辑内容推测用户的立场不应该。第二,退一步说,即使用户的确支持该见解,范没有利用管理员的特殊能力来强迫该见解,压抑反对见解,因此他个人的观点与他的管理员职权没有关系。总之,我觉得提出解任的理由不存在。--Wing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20:49 (UTC)[回复]
  21. (-)反对,我一直只关注科技条目的创建和改进,本不想参加这种讨论。能够让大陆共产党人光火的管理员,一定是做了什么正确的事情。范基本上是公正的,言语有时唐突但无伤大雅。大陆共产党人需要翻墙才能上维基,却时刻不忘维护建高墙的人。真乃数典忘祖,认贼作父。吾百思不得其解。{逍遥游}[流言中心] 2016年4月21日 (四) 21:59 (UTC)[回复]
    • (:)回应:此动议在提出时,并未涉及FLG,在联署期间,也没有涉及。另外,苏州是认为范处置不中立,并非所谓“与FLG相关”是罪名。当然,如果行政员现在宣布取消投票,我没有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1:54 (UTC)[回复]
    @李4--您上面的留言,忘了签名了,提醒您自行补上。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4:11 (UTC)[回复]
    完成--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15 (UTC)[回复]
  22. (-)反对,以管理员来说,范算称职了。相对的不闪躲争议条目,也勇于依照两边讨论来做出恰当的决定。之前在其他条目跟范交手过不少次,也很能理解到他对于这份职位的敬业跟对于社群的热情。所以个人认为对范提出解任的理由,就这次的讨论而言是几乎不存在的。Tsuna Lu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0:53 (UTC)[回复]
  23. (-)反对,有些闲人就喜欢没事来找碴。--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7:44 (UTC)[回复]
  24. (-)反对观察近日投票,看不下去--John123521 (留言-贡献) RA 2016年4月22日 (五) 08:47 (UTC)[回复]
  25. (-)反对:瑕不掩瑜。--Iokseng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8:59 (UTC)[回复]
  26. (-)反对:虽此君竟犯过那样的错误,但我认为仍未到需要解任的程度。--№.N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0:00 (UTC)[回复]
  27. (-)反对,范桑多次帮助新人,了解方针和指引,并且均按照共识处理条目争端,未见除权的必要。#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3:51 (UTC)[回复]
    虽说我非常反感上方的We Trace。#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3:54 (UTC)[回复]
    @FRDian您好,抱歉惹您反感,在下也不想在上面说这么多话。但苏州问题多多的指控与程序问题,在下认为有需要说一说;相较下,至少在下努力把事情弄清楚,希望苏州能明白回应。在下个人修养智慧还不够,自己也觉得各方面表达可以更好些,抱歉。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4:18 (UTC)[回复]
  28. (-)反对,虽然该管理员有时说话风格有点中二,但是做事还仍算可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3日 (六) 01:20 (UTC)[回复]
  29. (-)反对,综合各方的论点,解任理由并不充份,对提案不予支持。--Foamposit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8:56 (UTC)[回复]
  30. (-)反对,User:Jarodalien一案觉得合理;王莽一事可能确有误会;新手留言不符格式应当教导,改进态度;李洪志案看了Wetrace的论据,决定支持范范。综合以上决定投反对票。另外,我目测以下投支持票好像大多是新人,我没怎么见过,投反对票的大多是论坛上常见的网友。。--Gqqnb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01:48 (UTC)[回复]
  31. (-)反对,综合诸位反对者意见,觉得合理。不支持解聘提案。管理员不可能是完人,犯错误或存在缺点都会有,谁做都一样。关键是出于公心,而且也有诚恳改进的态度。当然公正处理问题也难免得罪有偏的人。如果因此,就抓住一点不计其馀的打击,既不符合维基精神,也伤害管理员和维基社群的进取性。--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02:09 (UTC)[回复]
  32. (-)反对,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不需要解任--太刻薄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36 (UTC)[回复]
  33. (-)反对,呵呵。--Qazwsaedx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5:33 (UTC)[回复]
    • (!)意见我给范的见解就是傲慢二个字,权力使人腐化,纵使再有能力,也枉然。四月中旬的我质疑解任意见,他视而不见,昨日再摘提,仍置之不理,犯错不可怕,可怕在不承认与道歉,又见他回"又没新指控,我还能干嘛?"之话,可知此人狂妄。但见正、反两区有我许多友我维友,该怎么说呢?现在反对解任票徒增,是在Wetrace、Wing出手后,与"宗教与政治"对立下而显见。此已不见问题本质。维基本应跳脱此而中立,广雅范这人已"不适格"管理员层,待他修身完再回来,方为合宜。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32 (UTC)[回复]
  34. 改票(-)反对,个人认为虽然范仍有进步空间,但是她也已经表示歉意,因此我认为她仍可续任管理员一职。-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30日 (六) 10:59 (UTC)[回复]
  35. (-)反对 同 Wing,维基精神本来有允许犯错误,不要重复就好了。而且我认为最有力的一项理据之涉事用户目前仍在封禁之中,可见整体而言没有犯上需要解任的大错。― ochloese 2016年05月01日 (日) 09:14 (UTC)[回复]
  36. (-)反对:如果有时间,还请诸位多为维基做些贡献,少一些无意义的争吵。 --北风其凉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4:10 (UTC)[回复]
  37. (-)反对:反对。乌拉跨氪 2016年5月1日 (日) 15:12 (UTC)[回复]
  38. (-)反对,尚未严重到解任地步。--老陈留言2016年5月2日 (一) 02:14 (UTC)[回复]
  39. (-)反对:广雅范待人礼仪缺失,若致歉后仍无改善无需他言。但案中追加信息定为广雅范的“罪证”,不免有失偏颇。-- 2016年5月2日 (一) 03:23 (UTC)[回复]
  40. (-)反对:范君已承诺改善态度,改投反对票。--写字板留言2016年5月2日 (一) 04:53 (UTC)[回复]
  41. (-)反对:最近都在元维基或中文维基上进行翻译的事务,较少在实务上去参与到这类的政治人物条目的编写。我没有时间一一的看所有人的立场与态度,但我个人是觉得中文维基百科人已经不多了,上述的许多理据我却不认为是足以到不适任的地步。我想在这边碎念一句:维基百科上还有很多工作要进行呀⋯⋯--上官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8:16 (UTC)[回复]
  42. (-)反对:本想保持沉默,表态徒惹是非,但不希望再看到中文维基百科是以罢免投票来处理条目编辑上的恩怨。那些指控看起来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失败的沟通,而不是管理员本身有滥用工具之虞。管理员不是带薪的客服,我不认为他需要有绝对良好的沟通技能来处理每一次的应对进退。--Reke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9:00 (UTC)[回复]
  43. (-)反对:感觉这个投票本身就开得不是很基础扎实,不说最开始联署的时候压线到门槛,理据原来也只有一个事件,我又比较支持对有privacy嫌疑的严格处理,毕竟信息放出来了就不容易收回去。眼看期限到了,算是出来了新的理据,可是都翻到了两年前的事件了……Liangent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10:06 (UTC)[回复]
  44. (-)反对,尚未严重,并且既然已经承诺改善可以继续担任。--Qinyongr 給我留言 」「歡迎加入 #cvn-zh-scan 2016年5月3日 (二) 10:30 (UTC)[回复]
  45. (-)反对:本来抱持观望中立的立场,虽范管理员行事上或多或少有不妥之处,但不至于遭解任之地步。Eric Deng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1:29 (UTC)[回复]
  46. (-)反对:看不到有非解任不可的情况。--QBear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1:57 (UTC)[回复]
中立
(=)中立,长期以来的确受过范君的种种帮助,然而各种违反指引方针的行为(123)使我不敢苟同,至于滥权个人认为罪不致死,因此无法投支持票。若解任成功,在此希望范君能好好沉淀、休息一下,以上。--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0:03 (UTC)[回复]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于2016年4月19日 12:01(UTC)开始。该用户投票时,投票尚未开始。--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中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是维基百科得以受到全球各地人民的喜爱。不能因为在某些条目中的行为来定义其人品。故表中立。--飞扬于此 2016年4月19日 (二) 11:51 (UTC)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于2016年4月19日 12:01(UTC)开始。该用户投票时,投票尚未开始。--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中立罪不致死--John123521 (留言-贡献) RA 2016年4月19日 (二) 12:44 (UTC)[回复]
(=)中立:有改善空间。-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于 2016年4月19日 (二) 12:59 (UTC)改票。-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30日 (六) 10:59 (UTC)[回复]
  1. (=)中立,长期以来的确受过范君的种种帮助,然而各种违反指引方针的行为(123)使我不敢苟同,至于滥权个人认为罪不致死,因此无法投支持票。若解任成功,在此希望范君能好好沉淀、休息一下,以上。--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21 (UTC)[回复]
    @James970028看过阁下提供的前两个链接,在下认为申诉方写在申诉区外的理由也不是有效理由,因此范的驳回并无问题。第三个链接没看懂是啥,不过估计也是类似内容。谁都有心情起落的时候,就在下观察,广雅范平时对新手算不错了(如Special:diff/39750923),看到疑似破坏者偶尔会有一些气话,不过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04 (UTC)[回复]
    (:)回应,用户透过unblock-zh或irc申诉,都没有把内容填在申诉区之内,都算无效理由?--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08 (UTC)[回复]
    (:)回应在下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在下是说在这些个案中,那些申诉区外的理由本身就是无效的,即便写在申诉区内也不能算作有效。--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9 (UTC)[回复]
  2. (=)中立:范在维护有关法轮功相关条目及恶意推定的态度的确有待商榷,但罪不至需要解任的程度。--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NRCIRC 2016年4月20日 (三) 00:59 (UTC)[回复]
    @Billytanghh在这个争议条目上范是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进行保护操作的(Special:diff/36092560),在下不知阁下的恶意推定所指为何?--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57 (UTC)[回复]
  3. (=)中立,范是第一个回退我的编辑,并帮助我的维基人,至今记忆犹新。┌─⚡⠠⠵[learningis1st]-[~]- time = 2016年4月20日 (三) 07:22 (UTC)[回复]
    (=)中立。-- 给我留言 “欢迎加入 #cvn-zh-scan Qinyongr 2016年4月20日 (三) 11:00 (UTC)[回复]
    (=)中立,范桑熟悉方针,并且本人曾接受过范桑的帮助,但从不参与政治条目的我并不知道上面在说些什么。#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0日 (三) 14:17 (UTC) [回复]
    不过范桑好像是个膜法师 囧rz……。#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0日 (三) 14:19 (UTC)[回复]
    (=)中立。如果范君能够承诺改善沟通态度,我会反对解任投票,否则我会支持。--|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1:13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4. (=)中立 理据同上-- Clear Sky C 讨论页 2016年4月21日 (四) 13:39 (UTC)[回复]
    (:)回应请更改投票。他已承诺改善态度。--|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3:25 (UTC)[回复]
    (=)中立:理由同上。--写字板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06 (UTC)[回复]
    (:)回应请更改投票。他已承诺改善态度。--|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3:25 (UTC)[回复]
    @Clear Sky C写字板@Chenyijia001Qinyongr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53 (UTC)[回复]
  5. (=)中立,虽然广雅范行使权限以及态度存在一些问题,但尚未达到需要解任的程度。--Lanwi1(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21:35 (UTC)[回复]
    (:)回应对中立诸君,吾有一言,不吐不快。譬如你看见有人被冤判并要行刑。如果你觉得他罪不至死,你会喊“刀下留人”还是“我中立”?你所谓中立的立场是否在实质上帮助那些枉法的人?我不期望改变你们的看法,只是望诸君能够振作。{逍遥游}[流言中心] 2016年4月23日 (六) 13:55 (UTC)[回复]
    @Lanwi1谁都有心情起落的时候,就在下观察,广雅范平时对新手算不错了(如Special:diff/39750923),看到疑似破坏者偶尔会有一些气话,不过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50 (UTC)[回复]
    (=)中立,不屑与轮子为伍,不投反对。--CHEM.is.TRY 2016年4月25日 (一) 04:30 (UTC)[回复]
    注意一下相关言论,比如某种称呼。--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7 (UTC)[回复]
  6. (=)中立,同上。--Carrotkit欢迎参与DC14非正式投票 2016年4月25日 (一) 05:44 (UTC)[回复]
    (~)补充@jsjsjs1111Carrotkit投反对票的也有很多反FLG的(如User:Miao233),不要让苏州单方面挑起的选边站队行为左右了阁下的判断。--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34 (UTC)[回复]
    注意一下相关言论,比如某种称呼。以及,注意WP:拉票当中关于推销立场的内容。--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7 (UTC)[回复]
    已修正相关表述,另外也请@jsjsjs1111回归事件本身,不要把人标签化了。--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2 (UTC)[回复]
    @霧島聖某种称呼[需要解释],没找到范或者李4在该处的发言...-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7日 (三) 03:30 (UTC)[回复]
    确实没有他们的发言,不过既然有人要我保证一碗水端平,那么上面他们所说的某个人称代词在我所引用的那个内链里可是被抗议过的,我在这里指出来一下。另外再说一遍我把ping关了……要不是因为这个页面在我的监视列表里我根本看不见……--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27日 (三) 03:33 (UTC)[回复]
    是指“轮子”一词吗?了解了!(忘了您已经把ping给关了抱歉....)-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7日 (三) 03:36 (UTC)[回复]
    “提醒各位反FLG人士遵守维基礼仪,讨论时不要使用“轮子”这种带有贬义的用词。如果有人坚持用词侮辱其他用户,就没有资格反对以后别人用词侮辱你。”--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37 (UTC)[回复]
    @Fayhoo,你没看出来我在解释雾岛圣的话吗?--Antigng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34 (UTC)[回复]
    @Antigng请问阁下为何对反对票中的某些违反维基礼仪的语句视而不见?请问阁下是选择性中立吗?另外需要向阁下指出的是,“轮子”一词在大陆所使用的汉语里只是一个中性的代称,不含褒贬之义。--Fayhoo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58 (UTC)[回复]
    FLG在大陆被共产党镇压后,网路上才有“轮子”用来指涉的词汇吧?以前没听过。是中性的吗?台湾等华人社会,并未听闻用“轮子”来称呼人与族群。那美国的很多歧视用语,恐怕比轮子还“中性”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3日 (二) 06:25 (UTC)[回复]
  7. (=)中立,本来投反对票,进一步了解之后认为的确范管理员有违反方针的情况。所以改中立。但是支持一方诉诸情感较为严重,无法支持。----损斋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20:44 (UTC)[回复]
    @三石樑桂老阁下有所不知,此事肇始于天天认为范错误封禁User:追迹未来(此用户后因屡次违规被其他管理员封禁),然而仅凭这点就罢免太说不过去了,于是在联署结束前半小时不到,苏州突发檄文,不知阁下所说的违反方针是否受了苏州的影响。不过,只要细看就会发现苏州无非是针对范保护某条目的行为,然而范在编辑摘要中就已说明这是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共识来保护的(Special:diff/36092560),况且范自己并未参与到争议当中。不知在下的说明能否打消阁下的疑虑?--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2 (UTC)[回复]
    @李4,天天所提解任理由中,似乎没提到“肇始于天天认为范错误封禁User:追迹未来”?只写了Jordalian(但Jordalian投反对解任票);所以根本原因是User:追迹未来封禁案?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0:05 (UTC)[回复]
    (※)注意:1、解任案非天天发起,所以并非天天“所提”解任理由;2、并非“天天认为范错误封禁”,事实为范错误封禁和滥用监督隐藏内容[23];3、解任案根本原因并非某一次的封禁案。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6:13 (UTC)[回复]
  8. (=)中立大家以和为贵。--Fxqf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中立。最后一天了,投个中立吧。借地方吐个槽,范的脾气和态度实在是……唉。整个讨论串也越来越走形了,吵得也越来越厉害……--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5月3日 (二) 01:11 (UTC)[回复]

其他意见

我发现一个可能的问题: 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写道,“投票期为14天,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者(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 但是,投出第2票支持之用户编辑数目前仅有94笔,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上任投票开始1个月前,编辑100次或以上”,而“联署:7日内,必须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因此不符合了...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有什么问题?-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19日 (二) 10:19 (UTC)[回复]

先依不符合投票资格处理支持票栏,联署栏看谁去处理。--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0:25 (UTC)[回复]
现在又来了一票,已符合条件。--Stang c 2016年4月19日 (二) 11:01 (UTC)[回复]
联署人数已齐。要是这一票一直没有,我估计我会这么一直刷新页面直到理论上的联署时间结束。接下来这个页面就没什么好需要我的了,终于可以忙我自己的事情去了……--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12:06 (UTC)[回复]

请问,答辩期是否应在联署完成后才开始?投票期是否应在答辩期后才开始呢?为什么现时联署完成时间延后,可以立即把它当成投票期的起始呢?--QBear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21 (UTC)[回复]

窃以为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当时包括行政员和管理员在内的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管理员广雅范)都没有看出来第二票无效,所有人都以为联署就这样通过了,没必要再在正式投票开始前投票了,所以才直接进入了答辩。而且也给了管理员广雅范5天答辩时间,都是按照程序走的。现在既然联署时间延迟了,好在还是在7天之内获得了7票,只有理由延迟投票时间,而没有理由延长答辩时间,否则答辩期就超过规定的5天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2:29 (UTC)[回复]
还有,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答辩:在解任提出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也就是说,只要有人提出了解任,就可以进行答辩了,而不管是不是联署达到了7票。我们现在只不过是根据约定俗成的程序,等到联署完毕后再进行答辩,其实两者是可以一起进行的,只要两者都完成了,就可以进行投票了,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符合继续进行投票的规定。——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2:41 (UTC)[回复]
OK--QBear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47 (UTC)[回复]
那不就是在你提出问题后重设答辩期?--|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3:48 (UTC)[回复]
投票违反程序

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有这么一句:“满7人联署后解任案方为成功提出。”既然当时联署未完成,就不应视为解任案提出(打个比方,你在去邮局寄信的路上不会说“信已寄出”吧?),因此答辩期和投票期皆应顺延。对个别问题答辩期超过5天难道不对了?讨论更充分以避免误解难道有错了?反而,你一方面强调答辩期不能超过5天,另一方面又在答辩期结束前不到半小时发檄文,这是变相剥夺范5天的答辩时间。更何况你引用的那句话里也明确说到“答辩:在解任提出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你在所谓的“答辩期”结束前不到半小时前提出的问题范根本没时间回应,就直接进入投票程序,这样刚开始投票的就会偏听偏信单方面主张,有失公允。更别说很多人也像你一样“限于时间和生活忙碌”,投了票后就不会再来了,这样即便范作出理据充分的答辩也看不到。再者,你是否忘了我俩PK时你说过“(联署)不属于讨论,难道属于答辩?投票?”可见你也认为(属于讨论的)联署和答辩是先后两个步骤。新华字典解释程序为“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既然原本先后进行的两个步骤被篡改为同时进行,那就是违反程序。更遑论范已经提出异议“另外连署区竟然有位前 50 次贡献能追朔到 2011 年的用户?”你为何视而不见?--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4:04 (UTC)[回复]

别忘了答辩期若未回答代表范已经默认,也呼应“导致我被解任那我也接受。既然这是大家的意见的话。”这段话。--Engle跃筑梦踏实梦想起飞‎安装文字动画效果】 2016年4月20日 (三) 02:00 (UTC)
范不是“没有”答辩,而是“没时间”答辩新提出的质询。那句话是在新的质询之前说的,根本说明不了什么。--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4:04 (UTC)[回复]
本来是不准备回答上面某账号的问题的,但既然有其他人回应,那我也做个终极回应,省得有账号还纠缠不妨。“满7人联署后解任案方为成功提出”并不影响“解任提出后”的答辩,不是“解任成功提出后”的答辩,这个相信大家都明白,我就不多说了。我在答辩期结束前不到半小时发新的证据没有任何不妥,找到了新的证据总不至于不让我说话吧?也没有规定被弹劾者在正式投票开始以后就不能说话了,他依然可以对新的证据进行反驳,大家都明眼看着,白纸黑字跑不掉,不可能不公正。至于之前广雅范已经提出“另外连署区竟然有位前 50 次贡献能追朔到 2011 年的用户”的异议,很抱歉我没有看懂啥意思,其他人包括管理员貌似也没有看懂,没人因此指出来有问题,广雅范也没有进一步行动反而进行了答辩,相当于默认,事到如今又有什么好说的?继续有异议的话请让行政员裁决要不要延迟甚至关掉这个投票,否则继续,我也没有其他话和其他的义务再回应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04:34 (UTC)[回复]
50次编辑就可以追溯到2011年那么很可能是WP:CANVASS,但这个指控太重,而且证据链很难找齐,在没有违反其他方针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有人去处理。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4:37 (UTC)[回复]
@hat600对于我这个技术小白来说确实没看懂,当时也没有其他人指出哪里不对(范本人也没有指出到底是哪一个),到投票开始才有管理员指出来。我能不能怀疑这是故意等投票正式开始后才提出来,然后让投票作废?——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04:53 (UTC)[回复]
从之前的投票来看,联署票被查出无效并不会中止投票。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4 (UTC)[回复]
那就好,省得某些人上蹿下跳。——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05:15 (UTC)[回复]
某人又忍不住食言了?解任提出当然是指解任成功提出,解任联署失败按规则是不用答辩的;短信发送失败就是短信未发出,这点无可争议。如果可以像这样答辩可以在联署之前截止,那就可以在联署期末发檄文,以”找到新证据“为借口,让5天的答辩期形同虚设,这违背设立答辩期的原意。至于之后的答辩,我已经说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的;既然“白纸黑字”贴出来就默认大家都看到并认同,那为何还要等7天联署、5天答辩、14天投票呢?支持者商量好直接秒速通过算了。范那句话算不算默认,某人没看懂就不要擅自揣测其意,某人之前不是也误解了喵喵的话么?更何况也有管理员否认了这就是默认。--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6 (UTC)[回复]
退一万步讲,即使联署结束推迟,那只会推迟答辩期和投票期,并不会让投票作废。反而跳过既定程序仓促推进投票会让投票作废。--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8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本人从未想要以此理由使投票作废,之所以在此时提出是因为我昨天临时起意再度检视所有投票者资格时意外发现的(毕竟昨天才开始正式投票,我之前没去想说连署资格的问题)。我认为,雾岛君这次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避免了可能存在的一些争议。我甚至认为其实并不需要为了这样延长时间,毕竟当时假使连署没关上,还是会有再1位连署者加入,所以我认为不用拘泥在这方面(见WP:SNOW,虽然这只是个论述)。我之所以要在上方提出这个疑问,只是避免日后可能的争议罢了,希望阁下不要想太多。至于我对这次解任投票的立场嘛,我目前是中立的(我上面也投了),不过我也可能视情况改支持或反对(正在准备期中考,没时间想得太周到,还望多多包涵)。-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0日 (三) 05:30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这样最好,我起先也只是合理怀疑,因为有账号因此提出质疑。既然管理员能够做出投票不会延期和废除的保证,那就确实是我多虑了,也请管理员见谅。——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13:37 (UTC)[回复]

(※)注意 @空间的拓荒者AsharaDayneHerfjoturZ7504太子太保啦啦@ShwangtianyuanTechyanDreamLinerLnnocentius嘀嘀嘀@飞贼燕子Lanwi1Legolas1024苏你妹~DeBit@Walter Grassroot蘇州宇文宙武Chinuan12623追迹未来小躍@Q714182379MewaquaJarodalienAntigngM940504@李4BluedeckHat600Lt2818Miao233@唐吉訶德的侍從KuailongChiefweiJames970028John123521@和平奮鬥救地球BillytanghhChenyijia001QinyongrFRDian@WetraceStangQBearJimmy_Xu 解任程序中指出:

提出:由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並說明理由。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後,必須隨即在該管理員的用戶對話頁留言通知。

條件: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

聯署: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用戶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解任的意向,並徵求聯署人。滿7人聯署後解任案方為成功提出。一旦收集到7名聯署人,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7日後仍未有足夠聯署者,被提解任人無須答辯,解任案自動失效。

现在我有以下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回答:

首先整理一下现时的情况

1.现在,苏州宇文宙武的理由,现在被加到理由当中,亦即是现时申请解任的原因多于一个。
2.苏州宇文宙武的理由是在答辩期几乎完结后才写出来,亦即提出的问题只有很少(甚至没有)时间解释,而且范君在看到亦尝试回复。根据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指出:

答辯:在解任提出後,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解任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

当然,现时的解任案中出现了新的理由。现在这新的理由是在第一次联署完毕后,第二次联署完毕前才出现。

请问各位,根据答辩和联署的关系,是在7名或以上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才进入下一阶段,亦即应是在 2016年4月19日12:01(UTC)至2016年4月24日12:00(UTC),而非2016年4月14日 08:47(UTC)- 2016年4月19日 08:46(UTC)。

现在,明显地,在解任问题中,答辩时间明显不足(一些原因竟然在答辩期临近完结时才提出),而违反程序守则吧。程序没有跟足,便构成争拗了。 我认为,
本次罢免议案应立刻撤销;
立即开始第二次解任投票的程序,并进行以下解决办法;
本议案开始的联署直接写入第二次议案的连署支持者
重新开始答辩程序
这才会对所有人(包括苏州宇文宙武及范君)公平。
这次事件我亦有反思,我应该会另纸写在方针的讨论之上 (忘了加上签名) --|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0:18 (UTC)[回复]

强烈(+)支持,答辩时间不足,并且并未针对新理据进行联署。#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3:58 (UTC)[回复]
(!)意见,如果范君的过失真的有那么大,能令大多数支持议案,我相信再投一次票也没有问题吧。--|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5:42 (UTC)[回复]
(+)支持,除了苏州在答辩期快结束时提出理由不符合程序之外,苏州提出的解任理由疑似欺诈,注意到WETRACE编辑早已对苏州的解任理由一一给出理据证明并不成立,苏州无言以对。还有,苏州阻止范管理员对其的回复被发布此页,也是有严重问题。小莲庄处士 2016年4月23日 (六) 03:46 (UTC)[回复]
(-)反对:罢免案已开启,断不可能结束,除非你们让所有投票人士(包括管理员)全部撤消投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3日 (六) 14:14 (UTC)[回复]
阁下之前强行关闭讨论也没等所有投票人士撤销投票再关吧?怎么到这就双标了呢?况且N多反对票也有必要撤销吗?--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24 (UTC)[回复]
( ✓ )同意罢免案无效,但(-)反对再开罢免案:一事不再提。--4Li 2016年4月24日 (日) 01:04 (UTC)[回复]
(!)意见现在是程序问题才要重新开始罢免,和一事不再提并无关系。--|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01:35 (UTC)[回复]
(-)反对罢免案无效:WP:SNOW:“只是为了走过场而完成程序并不是维基百科的方针”。-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5日 (一) 07:31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不知阁下是否看得太快了?阁下的引文前面说“当维基社群中有真实存在的争议时,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讨论和争辩。这不应当只是为了防止有人抱怨有关程序未被遵守,而且也是为了得出正确的结果,这往往需要走完整个程序。允许走完整个程序,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保证所有争点被仔细校验,并保证公平。”这好像和阁下的坚持完全相反吧?--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28 (UTC)[回复]
1.阁下的坚持[需要解释]、2.“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讨论和争辩”,现在大家不就正在讨论吗...、3.“允许走完整个程序,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但是现在既然大家仍旧在发表意见,而且并没有阻止任何人发表论述,也就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了。因此我认为因此不必要重新走完程序。以上。-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7日 (三) 03:34 (UTC)[回复]
那阁下认为开始投票之前的讨论及答辩(尤其是临时提出的新理据)是否充分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9 (UTC)[回复]
(!)意见-个人浅见,一个罢免案的有效性及公平性,必须先能解决、回答“可能无效、程序正义公平性”的问题,因为其中的不公平,会误导社群以为“指控都经过充分答辩”。除了行政程序、或法庭程序的例子之外(证据及心证遭到污染),从理工科角度,如果在一场科学实验,过程中有“违反实验原则”的瑕疵,这项实验结果能做为支持理论的证据吗?如果拿争议实验阶段的成果,做下一阶段的实验,最后累积的实验成果,效度与信度如何?
  1. 苏州追加“偏袒指控”,会不会“自始根本不符合解任方针”?不算标的事件
    1. 根据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条件: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2. 此解任投票的“根据案件”是“天天就Jarodalien封禁案的质疑”(注意:Jarodalien投反对解任票),天天引述“WCAM的陈述”作为对前案的补充。
    3. 苏州的“偏袒指控”,与“提解任事件:天天就Jarodalien封禁案的质疑”在性质上、事实上完全无关的两件事。而且在投票开始前2小时才提出,是否“意图夹带”?因此,苏州的偏袒指控,充其量,只能作为“个人意见”放在“讨论区”,却放在“理由区”,是否合宜?
  2. 假设“苏州对偏袒FLG的指控”可以是解任标的事件,那程序上也有重大瑕疵,会误导社群的判读
    1. 就像前面@小躍留言“别忘了答辩期若未回答代表范已经默认”--但这一推论是需要保留的,也突显“社群一些用户确实会因此误以为--范默认或心虚”。--------但是(A)苏州投票前2小时提出,范有多少时间搜集历史资料并回忆?连在下是部分当事人,看到指控后都陆续花了2天时间处理。(B)再比较一下苏州的速度及态度,当在下向苏州一一提出反证,(理当对指控内容提供完整资讯的)苏州却还得在两天后才回答,而且对很多质疑是“语焉不详、避重就轻”,有主观指控没客观证据,证明力很有问题;为什么对苏州与范双重标准?理论上对“指控人”的举证要求应该更高才是。
    2. 苏州又阻挠“范的答辩放到答辩区”,后来雾岛圣才恢复到答辩区。这过程有多少人投票?多少人可能被误导?前面投票状况,又如何影响了后续的投票?苏州一连串动作所透露的讯息是:似乎不想让范的回答被看见、不在乎范是否有足够时间回答。
    3. 此外@Mewaqua 日前也提出“苏州宇文宙武于2016年4月19日拿出一些2014年发生的事“指控”范,已违反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个 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苏州这部分指控显然不合方针,而到现在@DreamLiner投票发起人也没有对此表态,这部分又如何影响了这次投票?
    4. 在下于台北时间4/24凌晨(1)ping Dreamliner-询问他是否对苏州的指控背书、以及对Mewaqua质疑的回应(2)ping苏州质疑证据不足、流于主观推论,请他就九大指控一一回应在下的反证---已经过了两天多,这两位都没有任何回应,苏州也没回应Antigng昨天提出的问题。即便在程序问题外,苏州的证据也不足充分支持其推论,这就是苏州的指控“投票前两小时才提出”的后遗症及根本问题。(如果在下都能一一整理反证,作为指控人的苏州难道做不到?那正说明苏州指控内容的粗糙、举证不充足及刻意忽视解任方针的要求。)
    5. 想像一下,原告去控告,不当追加指控,但开庭时,却拒绝法院及陪审团的质询?说:没义务回答你!(苏州之前大致如此回应在下)那这是什么程序?在解任投票中,发起人及指控人都有义务就质疑进行回答、补充。如果投票的发起人天天、追加指控人苏州,都不能或不愿即时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何以让这些不合程序或方针的部分指控持续留存呢?
    6. 当然,苏州的指控,已经过范、在下等多位用户的辩论补充。在断定有效无效之前,若我们要努力修补投票的公正性,建议可考虑先把Wetrace补充的“九大指控/反证表”放入“理由区”(并标注放上的日期及理由),以尝试减低苏州“未经合理答辩的指控”对投票公正性的影响---(其实Wetrace这些作业是指控人应当做的)。此外,1年以前的指控内容应标注“依方针逾时而应撤销”。
浅见提供参考,副知几位参与投票讨论的管理员@和平奮鬥救地球AntigngBluedeckLanwi1,也通知@DreamLiner蘇州宇文宙武Mewaqua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1:22 (UTC)[回复]
解任投票早预谋?那何以投票前2小时才提八指控?

User:追迹未来User talk:守望者爱孟2016年3月13日 (日) 11:29 的修订:“ ……这要等到罢免的时候拿出来,保命用的,但是我们相信阁下的人品……为了避免一案多审,罢免的证据只能用一次,所以要保证成功。我们整理还不全,没有搜集完整,但是他们大大小小的滥权行为我们都会记下来。”

请留意,上述留言指明的不是“我”,是“我们”,针对的不止范一个人,而是“他们”。

--Mewaqua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16:43 (UTC)[回复]

(!)意见--上 述用户找到对话证据,追迹未来等人,早已酝酿发动罢免(而且不只一位管理员)而在募集资料。在这样背景下,苏州宇文宙武 却仍“投票前2小时突袭八大指控”、“阻挠范答辩放入答辩区”,让人觉得“苏州是否不想厘清真相、而只想解任、给社群FLG内容有问题的片面印象”,令人 感觉并不单纯。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7:52 (UTC)[回复]
苏州突袭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证
@空间的拓荒者AsharaDayneHerfjoturZ7504太子太保啦啦@ShwangtianyuanTechyanDreamLinerLnnocentius嘀嘀嘀@飞贼燕子Lanwi1Legolas1024苏你妹~DeBit@Walter Grassroot蘇州宇文宙武Chinuan12623追迹未来小躍@Q714182379MewaquaJarodalienAntigngM940504@李4BluedeckHat600Lt2818Miao233@唐吉訶德的侍從KuailongChiefweiJames970028John123521@和平奮鬥救地球BillytanghhChenyijia001QinyongrFRDian@1233thehongkongerStangQBearJimmy_Xu--参与讨论的各位好,在下今晚下班回家,上网看看,无意发现竟在解任投票,更讶异的是,苏州宇文宙武对范管理员“偏袒”的“片面指控”,等同在批判参与部分编 辑的在下,也抹黑了范管理员,但该指控过程,完全没有ping在下对质?在下Wetrace作为部分编辑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补充说明。各位对范管理员哪里觉得不当,可以提出,但就法轮功相关条目部分,对于苏州的片面说法,在下身为部分当事人也应该提供意见----苏州的“8点指控”,在下会在这里,一部分一部分的补充在下意见,提供社群公断。(由于下班到家没多久,还有些事要处理、明天也要上班,在下会以零碎时间,一一说明厘清。)
(~)补充-先【回顾】2015年12月苏州宇文宙武、追迹未来质疑范管理员事件
  1. 在下在维基三年多来的遭遇来看,范管理员 在法轮功议题确实较为中立,尽管在下对其多次裁决也不满意、他也常没回应在下,在下基于信任而尊重他。(两岸四地用户,自有公论)
  2. 但就算是如此,苏州宇文宙武2015年12月在互助客栈公然指控范偏袒,追迹未来当时就公然说范 “包庇犯罪组织进行宣传抹黑(Wetrace注:中共镇压法轮功、中宣部阻隔法轮功等中共敏感内容)”,范当时还很有雅量的出面回应(客栈存档)。---这形同威胁管理员“审查内容”。实际上,范管理员,从很早之前,就经常没有回应在下的请求,不知道是否因为 特定立场用户 耳语压力,形成寒蝉效应?
  3. 【重点:谁在施压言论自由?】追迹未来,这样“无证据”的人身攻击,已经是在说“管理员‘犯罪’”,而似乎是针对管理员在“中共敏感议题”的管理不符合“中共宣传部观点”,会不会形成对管理员执行管理的恐惧?依据WP:不要人身攻击方针:“对于用户会导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 威胁或行为。这类违规可能会在被任何管理员发现后,被封禁一段时间。在一些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中,处理此类行为的管理员应该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员会成员及吉 米·威尔士并说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但也没有任何管理员依据此方针,为了这件事封禁追迹未来,大家只是请追迹未来“把话讲清楚、证据拿出来”
  4. 当时在下也在客栈几度邀起苏州宇文宙武、追迹未来说明,在下认为他们只是“避重就轻”(客栈存档)。去年12月两人有意见、指控,不拿出来讲,相关编辑争议时,两位用户也常拒绝沟通、不参与讨论,现在苏州却“突然在投票开始前,丢出八大偏袒指控”让范措手不及(多为2014/2015年旧事),也不通知相关事件的各方来厘清事实真相。在下过了好几天才偶然发现。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4:29 (UTC)[回复]
以下,Wetrace就苏州宇文宙武九项偏袒指控(八项在理由区,后来在投票页他又多讲一件),向社群汇报、补充说明,提供社群判断的参考:(各位也可以看,苏州对方针、中立是怎么解读的,又苏州是否涉嫌扭曲事实?是否涉及“诬告”?由社群公评。)
(苏州指控 1)2014年7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保护“李大师”条目,删除维护模板,并删除反法轮功一方所加的央视、凤凰网来源,却对亲法轮功一方引用的不中立的“北京之春”一类的来源视而不见。([24]
Wetrace(:)回应:【反法轮功用户使用“第一手来源”,范管理员改变保护版本是尊重Lanwi1讨论意见-有纪录可查。】
  1. 简明的方针来看,生者传记,应使用“第三方可靠来源”,央视、凤凰(实际上该link内容没标注作者,经查询全文是“凯风网(中共610办公室旗下专打法轮功)”内容)在此类条目中共官媒显是第一手来源。首先就不是第三方来源,而且连作者都不敢具名的内容,可靠?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4:58 (UTC)[回复]
  2. 【苏州扭曲事实?范管理员更换保护版本,是尊重Lanwi1管理员依据方针的理解。】
    1. 苏州所引用范的编辑link[25],里面的“编辑理由”写著“尊重Lanwi1的意见”,苏州却完全不提?(至于Lanwi1的意见基础,在下还要找当时的相关连结纪录补列)
    2. 苏州指控范:“删除维护模板,并删除反法轮功一方所加的央视、凤凰网来源,却对亲法轮功一方引用的不中立的“北京之春”一类的来源视而不见”。问题是,范只是尊重依据方针讨论意见而“更换保护版本”,何来范的“删除、视而不见”?
    3. 至于“北京之春--来源是否中立合宜”,“反法轮功的用户”也没有在讨论页中提出!?讨论页中有其他用户留言说“北京之春不如BBC,但还是可以引用其观点”。而且在2014年7月那几天的编辑纪录中,也没看到删除北京之春的纪录?范是管理员,只能从几个版本依据方针选择保护,他应该自己去删除吗?范如果自己去删除,就是参与编辑条目,那还能去保护条目吗,不就变成“涉己管理”违反管理员方针?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1:53 (UTC)[回复]
(~)补充【程序问题之一】2014年7月的事,依据方针无法作为2016年4月解任案的理由与证据,此部分指控应撤销,但纪录留存社群。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个 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2:40 (UTC)[回复]


(苏州指控 2)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删除中国官方的来源,还将“李大师”出生地“怀德”替换为异体字“懐徳”(据我所知,这种异体字要么是作为日本汉字在用,要么是官方从不使用,台港澳也不会使用,导致现在的版本“懐徳”还是红字),并予以保护,这不单单是不中立,更涉及破坏。([26][27]
Wetrace(:)回应
  1. 生者传记,应使用“第三方可靠来源”,在此类条目中共官媒显是第一手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2:56 (UTC)[回复]
  2. 此外,苏州所说,实际上是“保护版本”的选择,已如前一题指控 的补充事实,这根本不是范的问题。否则,一大堆资深管理员都要下台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2:43 (UTC)[回复]


(苏州指控 3)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在另一位管理员ChiefWei已经将“李大师”条目保护的情况下,强行动用他的管理员权限,加入遵照亲法轮功一方观点的不中立内容,删除反法轮功一方加入的内容,并删除“李大师”的消歧义链接。([28]
Wetrace(:)回应:【范回退到另一保护版本(苏州指控的版本),是依据Wetrace、Chiefwei的共识请求为之,范没有强行做什么;而且在下添加的内容是“第三方可靠来源”。
  1. 当时在下Wetrace跟Chiefwei编辑争议,Chiefwei是管理员、同时也参与编辑,Chiefwei动用“条目保护”。因此,在下提醒Chiefwei这涉 及“涉己管理,不符管理员方针”。
  2. Chiefwei与在下沟通后,双方同意回退到较之前的版本。但因为Chiefwei本身参与编辑争议,因此我们合意由 范管理员 依照双方共识回退到特定版本。“条目讨论页”纪录为证Wetrace留言1Wetrace留言2Chiefwei留言1Chiefwei留言2Wetrace留言3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2:56 (UTC)[回复]


(苏州指控 4)2015年6月23日,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29]),在事实上争议仍然存在,并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词解除对“李大师”条目的保护([30]),居然说“讨论页已无后续讨论,视为无异议并形成共识”,无视依然存在争议,远未达成共识的事实,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加入不中立内容,不但不中立,更缺乏常识。
Wetrace(:)回应
  1. 苏州的所谓“听信一面之词”,能否请苏州举证?“解除保护”继续编辑有何不对?Marvin的请求留言写著“一周多来,针对有分歧之处,在下在条目的讨论页一一作了交流,给出了依据,请管理员有空时参考一下。一周来另一方没有再作回应,不知是否可视为争议已获解 决?不知管理员是否有可能依据讨论页上的合理意见,对条目作出编辑,去除不符合维基方针的不可靠来源内容?或者解除保护?
  2. 苏州所谓的“不中立、缺乏常识”的内容---就是其他用户添加“第三方可靠来源”如下---请问@蘇州宇文宙武Antigng,下面这些资料,是不是真的,是不中立跟缺乏常识吗?苏州的意思,是要在维基百科“言论审查”删除以下内容吗?
      • 1993年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大会“特别金奖”、“受群众欢迎气功师”
      • 1996美国休士顿荣誉市民、亲善大使、2000~2003年诺贝尔和平奖被提名
      • 2001年获提名萨哈罗夫奖、2001年,美国自由之家国际宗教自由奖
      • 2001年《亚洲周刊》亚洲最有影响力人物、2007,全球在世百大天才榜-华人榜首
      • 2007,影响现代中国的50人、2009,精神领袖奖
    1. 路透社报导,联合国人权专员为法轮功辩护,在2010年在联合国大会上报告指出,法轮功等社会弱势信仰团体经常遭诬蔑为“邪教”,因此常受社会歧视、甚至升级为针对“颠覆阴谋”的打击。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5:03 (UTC)[回复]


(苏州指控 5)2014年6月,SiuMai在“李大师”条目中加入反法轮功一方的公正内容,平衡中立性([31]),这一点同样身为管理员的User:ChiefweiUser:Mys 721tx是认可的,他们也恢复了被亲法轮功一方删除的此类内容([32][33]),可范却删除维护模板(Chiefwei虽然说过亲法轮功人士可以保留他们的最新版本,但也说过不认为争议结束,但范却维护亲法轮功一方的内容毫不避嫌([34])。
Wetrace(:)回应:【苏州这指控理由,突显---苏州刻意忽略Chiefwei同意由范回退保护版本的事实。】
  1. 如前面题目所澄清,范回退到另一保护版本(苏州指控的版本),是依据Wetrace、Chiefwei的共识请求为之,范没有强行做什么;而且在下添加的内容是“第三方可靠来源”。----既然苏州在这里又说“Chiefwei虽然说过亲法轮功人士可以保留他们的最新版本”,那为什么刻意忽略“Wetrace与Chiefwei合意-请范管理员回退另一保护保本”的事实?而在前面严厉指控范管理员自行回退版本、删除内容等等?请问苏州:这摆明了前后矛盾的指责,算不算刻意扭曲!?
  2. 如前面题目所澄清,范管理员是“依照双方合意”“回退双方合意的版本”,该版本有多少模板是一回事。如果用户有意见,应该用“请管理员编辑保护条目的模板---并详述理由”。
  3. 关于苏州说“这一点同样身为管理员的User:Chiefwei和User:Mys 721tx是认可的”---苏州没告诉各位的是:已因滥用傀儡被永久封禁的User:SiuMai这笔编辑[35]
    1. 里面有“中共610办公室旗下凯风网”、中共机构官方网页---明显第一手来源。后来Hanteng参与编辑,替换成“第三方来源”,Chiefwei和 Mys 721tx没有回退,尊重Hanteng的改良替换。
    2. 对于部分中共明显第一手来源,Chiefwei后来也主动找其他来源替换,并在条目页中讨论
    3. 在条目讨论页,Chiefwei、Wetrace、Marvin_2009等用户们,有在讨论“对部分其他来源,是否属于第三方可靠来源?”双方未达成全面性最后共识。
  4. 基于上述,苏州的指控,讲了几分事实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3:23 (UTC)[回复]
(~)补充【程序问题之一】2014年7月的事,依据方针无法作为2016年4月解任案的理由与证据,此部分指控应撤销,但纪录留存社群。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个 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2:40 (UTC)[回复]


(苏州指控 6)2014年8月,管理员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36]),罔顾依然存在争议的事实,解除了亲法轮功一方主编的不中立条目苏家屯事件的全保护([37]),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往里面加入不中立内容,导致此条目至今不中立,却不让加入中立性模板,与“李大师”条目如出一辙。
Wetrace(:)回应【请求解除保护有充分理由,难道苏州要管理员“歧视”用户吗?苏州所谓不中立内容-其实是第三方可靠来源-例如欧洲议会2013年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及良心犯器官】
  1. 用户请求解除的理由不合理吗?难道苏州要求“管理员必须拒绝‘非反对法轮功’用户的任何合理请求吗?”----用户请求范管理员解除全保护[38],理由写著“该条目自2013年5月18日全保护超过14个月。(2)当时主要编辑战(一次删除1.5万字元破坏)User:BlackLotux也以因滥用傀懒遭永久封禁许久。(3)若管理员认有保护必要,建议改“半保护”即足。敬请您协助,感谢!Wetrace(留言) 2014年8月2日 (六) 15:52 (UTC)”---也就是说“当初编辑战导致保护的原因已不存在,当初编辑战一次删除1.5万字元可靠来源”
  2. (第三方可靠来源、欧洲议会谴责中共---都是不中立?)苏州说“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往里面加入不中立内容”---苏州没告诉您的是,所谓不中立内容,是包括之前被永久封禁用户无理由删除的1.5万字元第三方可靠来源内容,包括BBC等主流媒体报导,以及后来的欧洲议会/美国国会等国家的“谴责中共强摘法轮功及良心犯的决议”等等等。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14:49 (UTC)[回复]
(~)补充【程序问题之一】2014年7月的事,依据方针无法作为2016年4月解任案的理由与证据,此部分指控应撤销,但纪录留存社群。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个 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2:40 (UTC)[回复]


(苏州指控 7)从这位亲法轮功用户Marvin2009的封禁日志中,可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袒护有多么严重,明显宣传法轮功的封禁说解除就解除,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39]
Wetrace(:)回应【范管理员主动封禁Marvin“六个月”,Marvin在申诉指出是误判,才获得解封。】相对地,【苏州有次被封禁,主动向范说好话认错,而被解封。】
  1. 引用@Marvin_2009的澄清:“指控中提及相关范管理员曾封禁我后来解封一事:苏州所言纯属诽谤!我的解封申诉可我讨论页上看到,当时范先生对我封禁理由中有对我相关编辑操作的严重误会, 我在申诉中澄清我并没3RR,也说明了给追迹未来用户留言但被拒绝的过程,之后,我被解封了。这并非苏州歪曲成的什么说几句好话。而是正说明范管理员并没有象反FG人员苏州扣帽子的那样亲FG - 他(范)误会我(Marvin)违规后,出手直接封禁我达6个月,我澄清其误会后他能纠正失误,这是比较中立的表现。(注:封锁和解封我并不等于反FG和亲FG,只是反FG人员 苏州如此假设。先暂且假定苏州的假设成立,那么这个6个月对我的封禁处理说明,苏州以亲FG作为解任理由是荒谬绝伦)从这个角度来看,此解任案是反FG人员对中立的维基百科管理员的报复之举。”
  2. 苏州宇文宙武曾经因为违反文明及人身攻击方针,在DYK讨论及条目编辑过程,持续公然攻击贬损Wetrace,而被范管理员封禁。当时苏州还向范管理员“说好话”承诺改正,主动向在下Wetrace道歉后被解封。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3:35 (UTC)[回复]
  3. 苏州说“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这是不负责任的“污名化”指控!管理员解任投票的理由,可以这样没有事实吗?请苏州拿出证据!连结!【哪几次,封禁谁、由谁封禁、又由谁解封?】都请@蘇州宇文宙武讲清楚。然后在下及其他用户“依据维基方针”来告诉您原因。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3:59 (UTC)[回复]


(苏州指控 8)从这位反法轮功用户追迹未来的封禁日志中,可以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反法轮功一方的打压是多么严重,所谓“尝试泄露私人信息”根本是无中生有,解封理由也是“暂且相信”一般勉强。([40]
Wetrace(:)回应:2015年12月底,苏州与在下Wetrace编辑战,在下向范管理员申诉请求裁断,苏州说范不公、说在下找范是刻意的,印象中范也没介入该次。这时候,追迹未来,在客栈指控范管理员“包庇犯罪宣传抹黑”等等,指范管理员不公。于是,在下于互助客栈留言追迹未来指控并涉人身攻击管理员】,一一说明范管理员“两次封禁追迹未来的完整过程原因”,在下还Ping问了苏州宇文宙武、追迹未来的回应意见,开了一段请问苏州宇文宙武意见】,苏州、追迹未来当时怎么说的,各位可点入阅读完整纪录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3:15 (UTC)[回复]


(苏州指控 9---这是在“投票区”回应其他用户时所提)既然提到我了,我就回应一下吧。你可能还是搞错了,并不单单指最近他对追迹未来的封禁是否合理,我说的是广雅范以前就因为追迹未来多次卷入法轮功相关条目编辑争议而封禁他,相比之下对于亲法轮功人士要客气得多,如在对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 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对于同样长期编辑战的亲法轮功一方手下留情未做任何处理。如果这都不能说明他对亲法轮功一方 的偏袒的话,我就没啥好说的了。当然,并不奢望能够改变你的看法。什么都可以是编辑争议,管理员能够制造并裁决争议,普通维基人不可以,我终于懂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6:10 (UTC)[回复]
(Antigng意见)自始至终User:追迹未来有意识到他所谓的“反破坏”其实都是编辑争议吗?--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6:21 (UTC)[回复]
@Antigng--互助客栈/追迹未来指控并涉人身攻击管理员,当时追迹未来指控范管理员滥权、偏袒。在下一一将追迹未来“被封禁的原因”列出,一看就很明显谁是谁非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2:14 (UTC)[回复]
Wetrace(!)意见--【澄清--苏州上面例子的陈述,事实不完整,所得结论不当。】@Antigng蘇州宇文宙武-苏州说“如在对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
  1. 我们检视:追迹未来在该条目唯一可查到的编辑是“ 2015年11月3日(6次)”
  2. 但范管理员封禁追迹未来,是“11月1日(3RR)”(Wetrace补充:10/31~11/1,追迹未来在法轮功条目连续5次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且拒绝沟通)、“11月13日(长期编辑战)”(在法轮功条目“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且拒绝沟通)(过程分析详见2015年底互助客栈整理,当时讨论还ping了苏州请他提意见),跟“摘取器官条目”有关连吗?苏州参与2015年底的客栈讨论,也看过在下当时整理的两次封禁原因表格,明明知道封禁原因。追迹未来在2015年底的讨论中,无合理理由指控范“包庇”,涉及对范人身攻击,在下一再催促追迹未来拿出理据来,也拿不出来,但管理员们也包容、没追究封禁追迹未来。何来不公?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1日 (四) 16:30 (UTC)[回复]
  3. 追迹未来对在下挑起编辑战,不符方针编辑,又经常拒绝沟通。为什么遵循方针、持续沟通的在下Wetrace,应该同样被封禁?理由何在?
  4. 此外,追迹未来因“长期编辑战”被封禁,只是因为涉及法轮功条目吗?其他条目有没有经常跟其他用户编辑战?沟通讨论的状况又是如何?指控者是否应该查证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2日 (五) 02:14 (UTC)[回复]

附表:苏州指控范管理员封禁追迹未来,是否不当?在下Wetrace涉及两次,去年12月整理如下,当时在客栈讨论,在下还ping了苏州、追迹未来 两位来表示意见:

追迹未来 两次遭范管理员封禁源由
说明
(*)提醒--关于“追迹未来”,范管理员在11/1、11/13两次封禁他。我们来看看是为了什么,范管理员的判断是否有违反方针,而且“追迹未来”两次都未提出封禁申诉,甚至去保护条目的Lakokat页面留言警告管理员不要管:
  1. 2015年10/31~11/1,追迹未来在法轮功条目连续5次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在下于条目讨论页说明,追迹未来又拒绝说明回应、拒绝沟通。
    1. 追迹未来(10月31日2次添加分类遭“犯罪组织”被Antigng回退要求提理由、2次无理由添加大量模板[41][42][43][44]),(11月1日3次[45][46][47]
    2. 追迹未来11月1日12:57,因为不具理由滥加模板3RR、不听劝告又拒绝沟通,被“范管理员”封禁31小时
    3. 追迹未来“未曾提封禁申诉”。何以?因为不在乎?
    4. 接著13:43,用户Carrotkit加入编辑战,恢复追迹未来添加的大量模板[48]
    5. 被回退后,13:48,用户脑内补完加入恢复追迹未来添加的大量模板[49]
    6. 14:07由于编辑战,管理员Lakokat保护条目回退返回争议前状态),并且在讨论页提供意见劝说[50]
    7. 追迹未来解封后,11月3日到Lakokat管理员个人页留言离我远点,我不喜欢轮子 也不要随便回退我的编辑。
  2. 追迹未来11月13日,又在法轮功条目“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且拒绝沟通。
    1. 11月12日 13:47、13:53,疑似傀儡用户Fulife0721(2013年注册只编辑过2次,都在11/12)在转法轮条目原创研究乱写、在“法轮功条目删除可靠来源内容、并原创研究乱写”。
    2. 11月12日23:32,Marvin2009撤销Fulife0721的破坏
    3. 11月12日23:41、23:42,追迹未来到法轮功条目 重新添加Fulife0721的破坏内容、随即再无理由添加大量争议模板
    4. 用户Zetifree 11月13日6:14 回退追迹未来部分模板
    5. 11月13日 7:37--Wetrace于Lakokat个人页留言-'Lakokat管理员在社群一向颇受信任尊敬,追迹未来(虽然2014-8-26注册、2665编辑次数)对资深管理员的语气,以及编辑技巧用语及内容、社群互动,似非维基新人。”'
    6. 范管理员,11月13日 08:05以“长期编辑站”为由封禁 追迹未来一周。(是否包括因为追迹未来在其他条目也跟用户发生争议,在下还没比对清楚。)
    7. 追迹未来“未曾提封禁申诉”。何以?因为不在乎?
追迹未来事前不听劝告,被封禁后不申诉。现在却跳出来指控管理员“包庇”!?却又不指出管理员哪里有问题,这是什么意思?社群自由公论。

先整理以上,请@Antigng:}指教。Wetrace参与WP:人权专题 响应胡佳倡议为中国人权捍卫者建立维基条目 2015年12月28日 (一) 13:08 (UTC)[回复]

苏州的回应

本人由于家事不在中文维基百科一天,想不到这里这么热闹,这么多亲法轮功用户一起上阵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什么“拒绝回应”,已经“无言以对”。我若是不说几句岂不是说不过去了?那好,我就说几句好了。我可不像法轮功学员那样平时就以在各地(包括网络)宣传法轮功的“真善忍”为职业,在各种场合维护法轮功的“名誉”是他们的本职。我平时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当然不可能一直有空回应亲法轮功用户惯用的长篇大论伎俩。不过这样就被亲法轮功用户定义成“拒绝回应”,“无言以对”了,我还真是无言以对啊!

首先,是谁允许亲法轮功用户如此肆无忌惮地骚扰我?我已经多次告诫过亲法轮功用户User:Wetrace,不要ping我,我看得见,再ping就是骚扰。但是Wetrace从来不听,一直在ping我,一下子能ping九、十个,还说非ping不可,并不是骚扰。我就奇怪了,我给管理员User:Bluedeck留言ping了他几次,他就不高兴了,说我是骚扰(User_talk:苏州宇文宙武#请您停止ping我,谢谢 ),然后我就不再怎么ping他了。可放到我自己身上,我被别人ping了认为是骚扰,别人却当没听见,反而变本加厉,而Bluedeck也没有因此为我说话。果然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不一样吧,是吧Wetrace、Bluedeck两位?不过既然Wetrace你连我的合理要求都不尊重,那你又怎能奢望我能尊重你,给你满意答复呢?

其次,是谁允许亲法轮功用户按照他们的版本“维护”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答案之一当然是现在正面临弹劾的管理员广雅范。就以法轮功核心条目李洪志为例,我不管广雅范怎么辩解他对该条目的所作所为并无问题,也不管亲法轮功用户怎么替广雅范辩解,我只给大家看事实,请大家根据事实判断。只要一有用户想要假如不利于法轮功的内容(还是有可靠来源的),亲法轮功用户就会以各种理由予以回退,甚至连中立性模板都不让加,理由无非是什么“非第三方来源”,只要有“第三方来源”就没有中立问题。请问“第三方来源”是亲法轮功一方片面认定的么?有没有共识?如果非中国政府来源的不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都被认定为“非第三方来源”,那么我是否可以将有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都定义成“非第三方来源”?不管怎样,在亲法轮功用户的轮番回退和管理员广雅范的积极支援下,现在这个条目已经变成满篇为李洪志辩解的模样,不让加中立模板,批评的声音几乎看不到或者成了对法轮功的“污蔑”,何来中立性可言?大家都可以去看我有没有说错。管理员广雅范声称对亲法轮功用户的版本全保护没有问题,保护这个版本不代表认可,但问题是这样即使以后撤销保护,亲法轮功用户还是可以利用编辑战再次触发全保护,这样条目的版本就永远是他们所希望保持的版本。这样也可以么?大家都评评理。

第三,管理员广雅范声称对诸如李洪志条目截除全保护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范解除条目全保护([51])之前,查当时的存档,亲法轮功用户并没有按照规则提请解除保护的申请,而是直接找了管理员广雅范([52])。本来多次涉足法轮功条目争议的管理员广雅范应该回避,并应该要求亲法轮功用户按照程序先提出申请,但范非但没有避嫌,反而用实际行动站在亲法轮功一方,一点也不顾程序和规则。这其实是因为之前范就在法轮功条目争议中做出有利于亲法轮功一方的裁决,他们当然愿意直接找范摆平这事,这样效率又高,也省了麻烦。我看到的就是这样,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亲法轮功用户口口声声说我对管理员广雅范的指控是“突袭”,是不公正的,因为我的亲中国政府立场,如果范被罢免,将要影响维基的中立性云云,但我从始至终从来没有提到我的政治立场,反而在一开始就确认维基“不排斥任何立场和宗教”。在这种情况下,亲法轮功一方屡次提到本人的政治立场,有煽动政治对立之嫌,恐怕非维基之福。反正如今在台湾和香港非黑即白、逢中必反的政治煽动我们都看多了,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中立就是维护亲法轮功用户立场的“中立”,那么这种“中立”我情愿不要。至于“能够让大陆共产党人光火的管理员,一定是做了什么正确的事情”云云,这样的话也好意思说出口?我对此根本没有理睬的必要。如果反对方都是这种水平,我看中文维基迟早完蛋。

好了就这么多,我自己家里事也够多了,没有时间对没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做出一一回应,更何况个别亲法轮功用户擅长以长篇大论来影响大家阅读心情的做法大家都看腻了,我又为何要让他如愿呢?还是少说点,才会少招惹些骂吧。就这样吧。再次提醒某些人,不要再ping我哦。——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3日 (六) 16:05 (UTC)[回复]

1. 你要我帮你说话, 你得先让我知道有这件事情. 我今天才看到你自觉被骚扰, 却已经因为没帮你说话变成了偏心管理员, 这是什么逻辑?
2. 我对你的要求是10分钟之内不要对我三连ping (而您在之前已经这么做). 我简单看了一下Wetrace的ping的时间分布, 密集时间段中, ping的间隔约有1个小时. 如果你认为Wetrace的行为构成骚扰, 请您像我一样前往对方讨论页面明确表达不满, 若其行为持续, 彼时您拿着diff找我. Bluedeck 2016年4月25日 (一) 07:43 (UTC)[回复]


您这扣帽子 的本事还真不错嘛。反对你的用户都是亲法轮功用户?为了我的清誉,我必须声明,我反对法轮功团体的成员在中文维基百科上用“地摊文学史料”作为依据,肆意 诬蔑、诋毁中国共产党的不光彩行径。不只是口头反对法轮功团体成员的这一行径,我也回退过相关破坏。但是,同样的,我也反对苏州等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不 光彩行径。--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17:27 (UTC)[回复]
我何时说过反对我的用户都是亲法轮功用户?我又做了哪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不光彩行径”,请举证。——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8日 (四) 05:41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三天后终于出现了!?但是您出现是要求其他人举证。那么,您是不是应该先回答多位用户向您提出的具体质疑?毕竟,主题是“解任投票”,您是指控人,您有义务将指控说清楚。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7:49 (UTC)[回复]
  1. 某 人的自问自答“是谁允许亲 法轮功用户按照他们的版本‘维护’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答案之一当然是现在正面临弹劾的管理员广雅范。”非常抱歉,回答错误。翻查该条目历史记录就会发现, 当时是管理员ChiefWei和用户Wetrace发生争议。首先ChiefWei保护了“反FLG”的版本,随后意识到自己利用管理员权限的保护没有避 险,但仍认为条目需要保护,因此同意保护Wetrace的版本。争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由范管理员按双方共识进行保护。请问这何错之有?
  2. 某 人又明知故问“即使以后撤销保护,亲法轮功用户还是可以利用编辑战再次触发全保护,这样条目的版本就永远是他们所希望保持的版本。这样也可以么?”作为打 了多年编辑战的资深用户,连这个也搞不清楚,是装糊涂呢?还是装糊涂呢?既然保护的是“亲FLG”的版本,亲FLG一方自然没有意见,那么以后如果再出现 编辑战又会是谁首先挑起的呢?答案不言自明。再说,反FLG一方非要通过编辑战才能解决问题,也是够拼的。
  3. 哪里规定解除保护页面一定要在那个页面申请?以前那么做是约定俗成,但不代表一定就非得那么做。当时处理双方争议的是范,按照双方共识保护条目的也是范,现在要解除保护不找他还找谁?难道还找争议一方的ChiefWei?
  4. 某人率先把争议简单二分为“亲FLG”和“反FLG”的PK,然后要大家选边站队,还指控别人煽动政治对立?某人用户页上的政治煽动也不是一年两年了。

好了,某人家事多就先处理家事,连家都不顾跑到维基上来乱搞政治、瞎扣帽子,这也是够闲的。--4Li 2016年4月24日 (日) 00:50 (UTC)[回复]

“如果非中国政府来源的不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这些讨论中有提出过“非中国政府来源的不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吗?--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05:37 (UTC)[回复]


算了吧,整件事情根本就是illogical,就是根本无效。我相信,这只是维基打压的开始吧... 维基不是用作打压的平台...(个人意见而已)--|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09:35 (UTC)[回复]
@Antigng李41233thehongkonger-今天已经4/28,已过了3天,看看@蘇州宇文宙武打算何时要来回复各位的质疑。@和平奮鬥救地球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1:54 (UTC)[回复]
...为何要PING我呢?-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8日 (四) 02:08 (UTC)[回复]
我也有这个问题。为何要Ping我呢?--|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2:16 (UTC)[回复]
楼上两位好,因为(1)1233thehongkonger对苏州陈述表达了意见,(2)和平管理员,则是因为较持续关注本案程序。---在下认为“指控人”有义务要回应合理的反证质疑,但苏州不出面一一直面回应质疑,在下以为这就是“突袭指控/未经充分答辩的后遗症”!摆明了就是不回应、等投票结果,这是违反程序本旨的。况且,昨天有用户找到对话证据,追迹未来等人早已酝酿发动罢免(而且不只一位管理员)而在募集资料;在这样背景下,苏州却仍“突袭指控”、“阻挠范答辩放入答辩区”,让人觉得“苏州不想厘清真相、而只想解任、给社群FLG内容有问题的片面印象”,令人感觉并不单纯。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2:49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我想提出一个问题:为何苏州认为这个社会只有亲FLG和反FLG的人呢?还请苏州回答。--|1233 | 有问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02:20 (UTC)[回复]
我何时说过这个社会只有亲FLG和反FLG的人?请勿对号入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8日 (四) 05:41 (UTC)[回复]
某人又开始玩文字游戏了(请勿对号入座哦)--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5:48 (UTC)[回复]
因为标题太长,我将原“是谁允许亲法轮功用户如此肆无忌惮地骚扰其他用户并按照他们的版本“维护”法轮功相关条目?(兼回答亲法轮功用户质疑并回应范的辩解)”修改了。这实际也是执行讨论页讨论的共识。--124.207.129.168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10:14 (UTC)[回复]
苏州又删除了在下于其讨论页的留言[53]。苏州过去在编辑敏感性条目时就经常是这样的态度、拒绝沟通及不文明。在解任投票中,苏州在指控中涉及扭曲多项事实,形同对范管理员人身攻击,面对在下举反证、其他用户合理质疑,苏州仍拖延或拒绝具体说明。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8日 (四) 11:35 (UTC)[回复]
今天5/1,距离多位用户质疑并提问@蘇州宇文宙武,已过6~7天,苏州还是不具体说明。原来这年头提指控,证据不完整、涉及扭曲事实都不需要回应的。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1日 (日) 02:20 (UTC)[回复]
今天5/2,@蘇州宇文宙武还是没来回应大家的疑问。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2日 (一) 01:55 (UTC)[回复]
Wetrace 4/24回应 苏州

【请教规则区】Wetrace希望向@和平奮鬥救地球Lanwi1两位投中立票的管理员,请教些程序及规则问题(抱歉在周末假日打扰两位,若有时间时盼能指导):

  1. 这场解任投票,谁需要为指控内容负责?指控证据资料,要达到如何的标准?
  2. 苏州的新指控要放上去,需经谁同意?
  3. 苏 州提出“偏袒法轮功的九大指控”➔ Wetrace发现涉及扭曲事实,因此整理具体资料后还原事实 ➔ 苏州回应“长篇大论、太长不看”。请问,Wetrace回应九大指控的表格,难道不该把事证说清楚?(这本来应该是苏州指控人的功课)苏州作为指控人,是 否有回应Wetrace反证、社群质疑的义务?
  4. 【苏 州应否容忍Ping】(在下以为,ping可以确保对方“不会事后说:没看到、不知道他人有留言给他”,有助对话及解任程序的进行。)苏州作为解任投票主 导人、提出指控人:(注:至于Bluedeck是否要忍受苏州的ping,在下不知道所涉事件背景,因此在下无法以之类比。)
    1. 用户Ping苏州,苏州是否有忍受通知的义务?
    2. 苏州所提指控又具体涉及在下,在下提反证、提程序质询,Ping苏州,“对指控负有举证责任”的苏州是否有忍受被ping通知、回应的义务?
    3. 苏州说,在下ping他是不尊重他,所以“(Wetrace)又怎能奢望我能尊重你,给你满意答复呢?”是否合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3日 (六) 18:08 (UTC)[回复]


【Wetrace(:)回应苏州】—苏州在北京时间4月24日00点20分左右回应,在下Wetrace阅读后,4/24-凌晨02:10初步回应(在下明天也有事忙,今天先回应些):

  1. 【太长不看?】苏州提八大指控,范管理员能说“太长不看”吗?Wetrace提出反证,苏州还说“太长不看”。谢谢苏州上面6000字元回应,虽然不短,Wetrace看完了。
  2. 【关于苏州的没空回应?】
    1. 苏州在“4/19投票开始前2小时提出(2014,15年旧事)八大指控”,被程序突袭的范,在1天内完成回答➔被苏州嫌太慢、阻挠放入答辩区。苏州认为1天的时间给范回答八大指控,会太长吗?
    2. 提出指控、理当充分掌握的苏州,于Wetrace4/21举反证“质疑苏州扭曲事实”后2天(4/24)才部分回复、避重就轻、模糊焦点,而不是一一回复➔苏州嫌Wetrace骚扰烦人➔“连苏州提出的指控,面对反证,他都要2天回应时间”。———(Wetrace 4/21下班回家夜里看到苏州指控,当晚深夜就提出部分反证,4/22,23持续补充反证做成表格、程序正义问题,过程中多次ping苏州提醒他看到内容。)
  3. 【苏州提九大指控,Wetrace提反证如表格➔建议苏州依举证责任,具体一一讲清楚,范哪里操作不符合方针?】
  4. 请问@DreamLiner天天管理员,作为解任投票发起人
    1. 实体理由,您同意苏州突袭追加“新指控”,请问您的本意是否为苏州的指控背书?
    2. 程序理由,您怎么看:@Mewaqua提出“苏州宇文宙武于2016年4月19日拿出一些2014年发生的事“指控”范,已违反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发生于提出解任申请前的1年内,而且并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证据。””
  5. 【苏州的说法,多是“事件片面+主观臆测”而未提出足够“事实基础”】
    1. 理论上,苏州作为“指控人”,依照解任方针规定,“要做出有效的指控”,苏州应该已充分了解指控内容、事证因果关系、完整的证据、明确的方针依据,应该可以较快的回答,并完整呈现给社群讨论。(依据WP:管理员解任投票:“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2. 苏州说“亲法轮功用户还是可以利用编辑战再次触发全保护”➔如各位也都可以去看,通常“触发编辑战、添加第一手来源”的是哪一方?拒绝沟通、讨论(例如:苏州、User:追迹未来User:SiuMai为其中几位)的又是哪一方?
  6. 【苏州指责他人“煽动政治对立”!?】
    1. 苏州说“亲法轮功一方屡次提到本人的政治立场,有煽动政治对立之嫌”➔苏州自己不断用“亲法轮功用户”而不讲用户名称,到底谁在“煽动对立”?这场解任投票,哪里“逢中必反”?何况中共不等于中国。苏州的立场,何时成为“13亿中国人民的代表”了?可惜的是,“用中共立场-替代-中国13亿人自由意志”通常是共产党的专政专利,应该轮不到苏州您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3日 (六) 18:08 (UTC)[回复]
(!)意见-
  1. 苏州随意扣立场帽子,是不是在搞政治煽动、分化?
  2. 请注意:编辑法轮功相关条目就是成员?那编辑中国政府就是官员?编辑共党就是党员?那苏州您算是?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3日 (六) 18:32 (UTC)[回复]
  3. 前面讲了,如果范是被堂堂正正的罢免,那就应该;问题在于苏州不当程序、涉及扭曲事实的“针对法轮功”的实体理由,如果范因此被罢免,难道不是影响维基的言论及编辑自由吗?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02:57 (UTC)[回复]
  4. 苏州请勿把与您意见不同的用户都说成是“亲法轮功用户”,引用“谁讲的哪句话”就请引出用户名称,不要把每个人的状况都混同起来。
  5. 苏州,您认为添加的“不中立内容”,往往是第三方可靠来源所写,相当普遍。毕竟,法轮功在全世界很多国家及联合国主要是正面关注,只有在中国大陆被中共党迫害。整理一段【给苏州参考】因报导FLG获普立兹奖的《华尔街日报》前北京分社社长伊恩・约翰逊指 出“宣布法轮功为邪教是中共政权最聪明的举动之一,因为它置法轮功于守势、需辩护其清白,并以西方反邪教运动的合法性来掩盖当局的镇压....为证明其问 点,中共政府提出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故事,诸如人们剖开自己的肚子寻找被认为在肚子里面旋转的 法轮。另一些被呈现的是,他们的亲属以炼法轮功代替吃药之后死亡...。”但伊恩强调“问题是,这些说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当局从不允许法轮功受害者单独 受访,以致于几乎不可能查证当局的这些指控。即使一个人从表面上去相信当局的所有指控,他们杜撰的案例数量也仅占法轮功修炼者总数中的极小比例...。” “更根本的是,这团体根本不符合对邪教的许多共同定义:其学员与修炼群体外的人结婚、有群体外的朋友、有正常工作执业、不离群独居、不相信世界末日逼近, 没有给组织大量的钱。最重要的是,自杀、肢体暴力都是不被其接受的。”(联合国、欧洲议会、美国、中华民国等官方报告资料或决议、国际独立人权组织等,还 有很多。)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04:59 (UTC)[回复]
李四Wetrace先生这么说,我觉得有义务撕一撕李四Wetrace先生的逼。法轮功是正是邪,是中文维基百科管得了的事情么?在罢免范的页面大谈“法轮大法好”,真的好么?按照我的观察,法轮功团体的成员确实破坏了不少和他们有仇的团体和人物的条目,有些内容甚至已经到了荒诞的地步。比如:江泽民这 个条目里面拿江泽民先生在俄罗斯说过“有到家的感觉”的话,作为“卖国”的罪证之一,简直是丧心病狂外加莫名其妙。你去别人家做客,夸一下对方招待到位, 说一句“有到家的感觉”不是很正常的吗?不少酒店标榜自己“宾至如归”,不少旅客也拿“宾至如归”拿来称赞服务周到的酒店,可我没见哪个夸了酒店“宾至如 归”的旅客把他家的房产捐赠给酒店。--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07:19 (UTC)[回复]
撕错逼了,向李四先生道歉。--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2:09 (UTC)[回复]
Miao233您好,在下正在帮李4解释呢。原来是说在下。(1)FLG好或不好,每个人自行判断,在下因为关注人权议题,读过些这方面资料,贴上面那段美联社记者的说法,是因为贴给苏州看。(2)至于具体条目内容,您若有觉得不适当的,建议另外透过具体讨论来改善即可。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12:14 (UTC)[回复]
呐,你要是只说了前四点,我才懒得和你撕逼。你内心怎么想我不管,但是你在罢免范的页面说“法轮大法好”,这就不是很符合页面的主题了。至于我举的例子,是想告诉你,不管外人怎么认定法轮功的性质,但是在维基百科,确实有法轮功团体的成员涉嫌违反维基百科方针。--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2:44 (UTC)[回复]
谢 谢Miao233。其实,违反方针编辑的,什么立场都有,是过失、还是故意,该改善就改善,该封禁就封禁;至于是不是法轮功成员、是不是五毛、是不是反串 的,在下无法判定,就尽量依照方针去改善吧。几年前在下加入维基时,看到敏感条目内容一团乱,因为对议题好奇而去整理。在下上面引美联社记者说法,是因为苏州说“加入大量不中立内容”,在下借此告诉他,国际社会第三方主流观点是什么。(照一些人的想法,公开支持FLG的人权组织、欧洲议会全体议员、联合国酷刑调查员等等,都该是法轮功成员了。)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12:51 (UTC)[回复]
这与范的解任案无关。而且,政客们是不需要真相的,他们需要的只是可以炒作的议题。这些人的观点,不能说明什么。--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3:06 (UTC)[回复]
在下也不打算在此多谈,只是为了回应苏州所谓“不中立的内容”,因此才引用那一段提供他参考。谢谢Miao233,我们聚焦回解任案的讨论吧。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4日 (日) 13:09 (UTC)[回复]


其他
  • (!)意见, 早前范擅自隐藏我的用户讨论页留言,我恢复留言后在flow描述写上“请所有管理员注意!!!不要更改这个页面的所有文字,更加不要删除本页面所有留言和 回复。特别是范!”后他马上以“于讨论页表明拒绝沟通之态度”和“由于您在讨论页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您已被暂时无限期封禁。移除类似信息您将被解禁。敬 希垂注”的理由永久封禁我。我在flow回复“我什么时后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 范,太离谱了吧。类似信息是什么? ”,然后我去irc说,他不停说什么礼貌,其实范啊,你(您)不也是,擅自隐藏他人留言也是不礼貌的。我看到范擅自隐藏的留言没有违反任何方针与指引。我 是richard923888~\(≧▽≦)/~) 2016年4月24日 (日) 10:07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Bluedeck两位好,和平管理员基于善意移除了“目录”[54](因为苏州的子标题太长,让目录变形),(1)但在下以为仍有必要保留目录,因为相关争议的讨论内容重要,若拿掉目录,来阅读、投票的社群用户,会搞不清楚状况。这项意见提供两位管理员参考。(2)另,苏州的子标题,管理员是否有适当理由能协助浓缩呢?若不能,也只好先保留。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5日 (一) 12:09 (UTC)[回复]
(3)和平管理员这个“反对”[55],在下阅读时有些不明白您的意思是什么,也许请您再斟酌是否符合您原意。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5日 (一) 12:10 (UTC)[回复]
我那个反对的意思是,不认为此罢免案因为那些理据而无效(简而言之就是认为这次投票是有效的)。另外若您认为应保留目录,请问您对于这个问题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案吗?(我暂时想不到@@)。顺带一提,您在上面投票区留下的意见们我觉得有点乱,而且似乎也不是在回应那些投票者的意见,可不可以请您整理一下呢,要不然大家看得都很累 囧rz……-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5日 (一) 12:38 (UTC)[回复]
谢谢@和平奮鬥救地球,(1)关于罢免有效无效问题,在下已在上面区域回复ping您。(2)目录问题,保留为宜,因为若无目录,社群很难注意到全盘的讨论概况,可能导致资讯断裂的投票公平性争议。在下无法去修改苏州的标题,但苏州标题显然有“情绪性指控(例如肆无忌惮)”贬低其他用户的意思,实际上Bluedeck也以回应了他---这样的标题,在下认为是很不当的;可惜的是,从苏州对范的指控、对在下所谓骚扰的指控,都可以看到,“更多是用形容词断言”而不是“客观证据事实”来说话。(3)在下于投票区的意见,当时是为了澄清苏州的片面指控;苏州的指控(未经合理答辩、未通知征询当事人对质)至今仍优先放在“理由区”,那么在下的澄清意见就仍有必要存在(苏州也在反对投票区持续表达许多意见)。其实在下已经就自己发表的意见陆续完成一些整理,但由于在下是上班族,维基上回应的时间,是减少睡眠、增加加班时间,在下只能利用些零碎时间继续整理,还请您包容谅解。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1:32 (UTC)[回复]
关于整理的部分,我会建议把您们二位的意见都从投票区移到意见区,或许可以再稍作整理(不过不要更动到内容),要不然现状会让一些不知情的用户看得头晕脑胀没头绪,无法清楚知道您们到底在说些什么(而且“太长不看”),导致他们更容易被特定观点所误导。不要说那些还不清楚情形的用户们了,连我要回应您的留言时都找不到要在哪里回复了(字里行间找了很久才找到了那个ping模板)。还有一直ping会让人家一直被通知,有些人不喜欢这样。-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4月26日 (二) 02:55 (UTC)[回复]
在下了解您的善意建议。(1)但个人以为有些重点意见仍以保留为宜,至少是个提醒;其他重复意思的发言可再整理或适当搬移(但要搬到哪里...先上班,晚点想想怎么做),(2)Ping的部分,谢谢提醒,因为讨论串太长,所以才会Ping;会注意减少使用。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4月26日 (二) 02:59 (UTC)[回复]
请注意Li4在本页面倾向性拉票的行为

User:李4在本页面多次公开拉票,向多位参与投票的用户发出改票的请求,试图使投票支持和中立的用户倾向于改投反对票,例如:[56][57][58][59][60][61]。请问,这么做是否合适?是否对投票的公正性造成干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6:21 (UTC)[回复]

在下发现有不少投票用户对管理员的操作存有误解(如把IP的连锁封禁当成对其本人的封禁),在下已尽量用中立的语调澄清。WP:拉票是很重的指控,请勿大扣帽子,谢谢!更何况某人在第一张反对票下的留言在下看来更像是拉票。--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32 (UTC)[回复]
算了,如果你觉得有拉票嫌疑的话可以自行删除“请阁下重新考虑投票”这一句话。在下现在有事,不奉陪了。--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7:13 (UTC)[回复]
我觉得不合适,李4的编辑有要求他人改票的意图。--Lanwi1(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9:14 (UTC)[回复]
是不是该考虑以后禁止在投票区域发非投票文字。另外还应该禁止文字高亮,这个页面已经被涂的乱七八糟了。--Kuailong 2016年4月28日 (四) 13:48 (UTC)[回复]
(+)支持Kuailong的意见。--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16:08 (UTC)[回复]
@Kuailong你现在说这个是没用的,反对方的某位仍在不停地这样做,你作为管理员只说不做又有什么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日 (一) 03:52 (UTC)[回复]
我都说了“是不是该考虑以后禁止”,不溯及既往。正好看到这个讨论就提出来看看大家想法,你要只是纯粹想喷管理员就当没看见好了。--Kuailong 2016年5月2日 (一) 16:46 (UTC)[回复]
(!)意见--Kuailong您好
  1. 在下只有之前“画萤光”,是因为苏州程序上突袭不公,将造成社群误解,在下只好如此澄清提醒。
  2. 在投票区发言的,苏州相当活跃也先做了。
  3. 另外,苏州违反解任程序突袭、违反解任方针拿一年前事件当理由、并拒绝具体回答反证---这些问题是更加严重。
  4. 苏州ping“Kuailong”---但对于Wetrace ping苏州提醒苏州回答问题,苏州却说是骚扰、不尊重?苏州并以此为理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62]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2日 (一) 03:59 (UTC)[回复]
我ping快龙才一次,如果他没有觉得骚扰,就不是骚扰,如果他觉得是骚扰,我以后就不会再ping他。而你ping了我多少次?在我说了这是骚扰后又ping了我多少次?还好意思拿这个相比较么?——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日 (一) 04:03 (UTC)[回复]
(!)意见--苏州您好,您是主要指控人有义务及时回答问题补充说明,您能跟Kuilong的情况相比吗?您跟他说句话都要ping,不反而证明“ping是通知的重要工具”?而且在下若去您讨论页留言又被您删除,只好ping通知您。
  1. @Bluedeck不是已经跟您说了吗?苏州您ping他(Bluedeck)更密集呢;如果您认为在下这样算骚扰,请您向他提报---看您是否有义务回答大家的问题。
  2. 另外,在下ping您的目的,是通知请您具体回答多位用户对您指控所提的反证与疑问,今天已经5/2,明天投票最后一天了,您都尚未具体回答--请问您对自己突袭的指控内容有没有信心?或者您要撤回您的指控并道歉呢?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2日 (一) 04:05 (UTC)[回复]
  3. @Galaxyharrylion对于中立区的提醒,我认为是合适的,因为部份人已经指出他们的投票意向是和范君的态度有关,至于支持吗,还请看苏州的行为吧--|1233 | 有问题? 2016年5月3日 (二) 01:17 (UTC)[回复]

结果

  • 初步对所有投票用户进行核查,本次投票共收到来自具有“人事任免投票权”的用户100票:
    • (+)支持 共计46票;
    • (-)反对 共计46票;
    • (=)中立 共计8票;
    • (+)支持 : (-)反对 =50% : 50%
    • (+)支持 : (-)反对 : (=)中立=46% : 46% : 8%

支持人数达有效票的50%,请行政员确认并考虑是否以临界状况处理,或是至元维基请求监管员收回对该管理员之授权。--James970028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2:00 (UTC)[回复]

支持解任票数未超过50%,此次解任案未通过。--Jimmy Xu 2016年5月3日 (二) 12:24 (UTC)[回复]

  • (※)注意不必急下结果-1.请再逐笔清查投票者资格与意见。2.摘规定: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者,则投票通过。3.上次乌拉案,是以(+)支持:(-)反对=46.15%:53.85%支持人数不足总的有效票的50%,解任提案未获得通过,未将"中立"票分拆入比例。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2:35 (UTC)[回复]
还是不要算中立票吧,看了一下,至少6票支持老范的态度,感觉投罢的更亏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4日 (三) 00:57 (UTC)[回复]
(~)补充-依据离任方针“若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者”,最低总票数设定25票以上,即意谓“支持票数需‘过半’拿到13票,超过12票”,与“支持解任票数‘超过50%’”呼应。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3日 (二) 16:41 (UTC)[回复]
哈哈哈,让我想起DYK投票了,连打个支持ACG不提意见都不算有效票,这里确认不用理由,还不如一个皮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4日 (三) 00:57 (UTC)[回复]
(!)意见-苏州宇文宙武,(1)除了在下所提反证,4/24后多位用户对您的指控提出疑问,苏州您一周来都不回答;看来其实您很关心投票,却对其他人向您提出的疑问“视若无睹”;作为指控人,您全然不履行回复及补充的义务。这场投票,因为苏州您突袭违反程序在先、程序上小动作打压范、指控内容又涉及扭曲事实/拿1~2年前事情违反解任方针、又一再拒绝回应反证及质疑,其他用户对您的质疑,不是“说了等于白说”吗?您在抱怨的同时,是不是该说明一下?(2)您的多项指控内容涉及扭曲事实、过期而不符解任方针,而您又拒绝回应其他用户对此的质疑,结果看来,仍有多张支持票以“中立性”为投票理由,那么请问苏州---这些票的理由有效性,您怎么说呢?您拒绝回应、明知理由有瑕疵又不澄清或补充,这又如何影响投票的公平性?社群的考量呢?(3)在下于脸书上所贴文,没针对谁,关键是对“苏州突袭指控”的争议性可能影响言论自由,您贴上来说“疑似拉票”,在下也马上解释说明了;您过程中不进行讨论、也拒绝回应质疑,最后才避重就轻的只讲部分话,您这样的质疑合理吗?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5月3日 (二) 13:02 (UTC)[回复]
(!)意见-@蘇州宇文宙武,我的问题,你还未有解答呢,呵呵。--|1233 | 有问题? 2016年5月3日 (二) 13:32 (UTC)[回复]
支持行政员速审速决本案,苏州追加指控本来就不符规则,又挑起法轮功争议,指控管理员支持法轮功。维基本是开放编辑,没有限制政治背景,维基不是强国党媒,维基管理员本来就不应跟随党去打压异见者。 219.76.18.200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3:38 (UTC)[回复]
你这样说,一大堆人又会过来说什么维基被“黄尸”“绿媒”支持者占据了...这些话还是少说为妙吧。--|1233 | 有问题? 2016年5月3日 (二) 13:44 (UTC)[回复]
共产党的整人权术,1)引蛇出洞,2)罗织罪状丶突然袭击丶一言定乾坤,3)明讲治病救人,实则无情打击,4)逼人自我批判,无限上纲。42.72.91.121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3:47 (UTC)[回复]
请不要这样描述共产党(虽然我的家人为共产党所害)--|1233 | 有问题? 2016年5月3日 (二) 14:09 (UTC)[回复]

一切都结束了,大家回去写条目吧,不要再互相争执了,中文维基的条目还缺一大堆呢...-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5月3日 (二) 13: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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