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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Cswquz/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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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IP封禁例外权通知

您好,现已授予您临时的IP封禁例外权限,登录后即可编辑页面。如果您超过6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或是权限时效过期,权限会被解除,您可以在期限快过期时申请延长。如果该权限已无用,请申请解除权限,或是自行移除。详见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您编辑愉快。-- Lyonya 👑 2019年1月11日 (五) 04:17 (UTC)

北京大学昌平校区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北京大学昌平校区”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Kirk.Lu 0讨论│签名0图书馆 2019年1月24日 (四) 10:02 (UTC)

  • 老实说,看到最后直接被理解成是条目建立者不愿他人修改,我满失望的(实际上我早就忘了那是我建的,我只是在监视列表看到更动而检查)。这像是讨论到最后,变成因人废言。
  • 我在编辑摘要的写的东西,今天就算这条目不是我建的,甚至我根本没编辑过,或是条目不是围棋条目,都一样适用,是整个维基百科的运作规则。我没有直接贴规则页,而是简单的讲(例如“主观评论应该有主词”之类的),是因为维基百科也建议过不要一开始就丢大量规则页给新来的人,他们看到海量的规则反而会不想编辑。
  • 除了最开始因为没有附来源写的主观性内容被移除外,我没有把你的内容移除(顶多修改语气跟移动到合适条目)。主观评论需要主词,可以详见WP:不要模棱两可,不然也不会有“[谁说的?]”这种标记。实际上,我以前写条目遇过更极端的情形,有人认为我没有写观点主词,竟然修改条目把我当作主词写进去,变成条目大辣辣的出现类似“维基使用者liaon98认为吴清源是昭和最强棋士”这种哭笑不得内容。而且如WP:MORALIZE说的(不要在条目中写“希特勒是坏蛋”,而要写证据显示希特勒杀了多少人,让读者自己觉得希特勒是坏蛋),我们有时候甚至不用写这种主观性观点,直接列出1940~1960年吴清源降级了多少棋士,以及这段期间日本棋院有试著办名人赛却失败,让读者自己猜测是排挤吴清源。当然后来你写出是程晓流猜测的,那就大方的写出是程晓流,而不该用断言来直接写日本棋院排挤吴清源才不办名人战,因为断言只能用于不带观点的客观事实。
  • 至于翻译日文维基,“日文维基有写所以中文维基也该写”,这也不对,维基是看来源讲话,日文维基如果没有来源,那自然翻过来也是没有来源。就像你认为我条目有写错,那么哪天假设英文维基有华裔照著中文维基翻过去,然后表示中文维基就这么写,所以不用看来源,这不就很明显怪怪的吗?
  • 再来谈为什么要移到名人战条目,因为如WP:摘要格式所提“原条目应该只保留子性质的一个总结,并连结到子性质的条目”。既然名人战已经有了条目,在名人的条目自然不要写细节,而是写一个总结(通常会类似子条目的导言)。所以名人条目应该用一个段落概述整个名人战,而不是细细的一届一届讲;当然现在那边只有一句话是不足的,至少要一个段落。甚至,名人战条目一届一届都用一段讲,也很有可能写太细,而该把每届都建立子条目,写在这些子条目。
  • 再来是语气,维基百科通常是建议用新闻式文笔,而不该用通常会带有主观意识的小说文笔,也不需要用太多修饰性语句。例如像是“过程颇富戏剧性”(如上面讲的,应该直接写过程,读者自己读完而觉得“富戏剧性”,并不是由编者写出)、“鬼使神差般”、“最后不多不少”、“这是一出完美无缺的名人诞生剧”等等都是不太需要用到的用词(WP:避免华而不实)。
  • 另外如果要讨论除了编辑摘要外,有讨论页可以用,而不是用html注解写在条目里面。在讨论页先讨论后再修改,也可以避免条目WP:编辑战而紊乱。
  • 大概是这样。我并没有移除你的内容,只有搬动或是修改语气,我并没有阻止你以资料来源来改正或是加新内容,而只是在写的格式上提出异议。
  • 实际上我10几年前刚入维基时,也是写了好多这种小说式、没来源的条目,但可惜的是,当时没有人指出问题,也没有人来修改,就让这些条目放了好几年。过了几年后我自己读了规则跟接触更多来源,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而赶快去改正。虽然改过几次,但最当初写的条目实在不少,都改不完。现在去看那些剩下没改的条目,觉得很是丢脸,觉得遗憾当初进维基时没有人来指出问题跟教我规则。--Liaon98 我是废物 2019年1月26日 (六) 23:14 (UTC)
    • 谢谢写了这么长,学到很多。不过我其实有一点小小不然。我最早是写了一条相当简短的注释,看起来是没有来源的,像是我个人的主观判断的东西。其实我写的东西都是有根据的,只是懒得写来源或者手边一时没有原书。的确没有百分百达到维基要求,但我想,你大可加一句[谁说的?]标签了事。你却删了整条注释。我费了好几个回合才把你所要求的来源补上,但我一开始本来不打算化这么多时间的。我说,大部分条目都或多或少存在来源注释不完整的问题,你不可能要求每一条都变成优秀条目乃至特色条目。另外,说吴清源是1939-1960年间最强棋士,这应该算是一个事实而不是一个观点。你连这个都觉得有争议的话,那我觉得你需要恶补一下现代棋史。Anyway, 交流愉快Cswquz留言2019年1月27日 (日) 00:13 (UTC)

有关围棋规则比较条目的清理模板

您好:请问您期望的清理方向为何?--Kolyma留言2019年3月3日 (日) 09:53 (UTC)

如果可能,整篇重写,当然尽可能按创建者的原意来实现。这位创建者似乎在做一件力所不逮的事情。事实上也是烂尾了。Cswquz留言2019年3月3日 (日) 18:42 (UTC)
如果是内容正确性的问题,那么专家模板就够了。该条目格式与语法并无不妥,清理模板应移除。--Kolyma留言2019年3月9日 (六) 16:06 (UTC)

请教守恒量跟运动常数是一回事吗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运动常数是个经典力学术语,它涉及到随著时间的流易而进行的运动。守恒量是更广义的物理量,守恒量涉及到对称操作。例如,对于像钴60衰变一类的物理行为,宇称不守恒,不是守恒量,人们不会说宇称不是运动常数。假设一个带质量自旋1/2粒子移动于空间,则从移动方向观测与从反方向观测,两种观测方式获得的螺旋性不相等,换句话说,螺旋性对于坐标系的改变不守恒,这与时间无关。[1]:137总结,守恒量跟运动常数并不是一回事。--老陈留言2019年5月17日 (五) 05:46 (UTC)

找到了,4.4节,讲宇称。谢谢。Cswquz留言2019年5月17日 (五) 10:09 (UTC)

参考资料

  1. ^ Griffiths, David J., Introduction to Elementary Particles 2nd revised, WILEY-VCH, 2008, ISBN 978-3-527-40601-2 

Emmy Noether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Emmy Noether”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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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Kirk.Lu 0讨论│图书馆0 2019年5月29日 (三) 11:44 (UTC)

才看到。真多余。

[1] 其实在同一时刻我已经quit了:[2] 我说怎么spsp后来又来挑衅:[3] Cswquz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0:05 (UTC)

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Cswquz。您在C933103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9年6月30日 (日) 19:38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Techyan留言2019年6月30日 (日) 19:38 (UTC)

Re

朝鲜与韩国是无外交关系的敌对国家。阁下提供的原因应该用于不使用南朝鲜一词。况且,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朝鲜维基。请遵循中立原则进行编辑。钉钉留言2019年7月14日 (日) 12:47 (UTC)

港台人好像都使用“北韩”。而“南朝鲜”没人用。钉钉留言2019年7月14日 (日) 13:17 (UTC)

我已经和你说过了,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北朝鲜维基。钉钉留言2019年7月14日 (日) 13:37 (UTC)

@钉钉那必须的,否则应该是满屏谚文。我举出的朝鲜官方网站地址也是一个中文网页而不是朝文网页。另外,有“北朝鲜维基”这个项目吗?我只知道朝鲜语维基,也叫韩语维基。再另外,这跟当前争论有关系吗?--Cswquz留言2019年7月14日 (日) 13:45 (UTC)

VPP

我希望阁下能收回那个指控(我认为那个指控属于不实),我已经澄清我的立场了。 DC17FLN 2019年8月9日 (五) 14:48 (UTC)

称呼他人时请使用中立词语

与台湾人讨论事务时,请避免使用“台胞”一词称呼台湾人,因为此词可能引起部份台湾人反感。谢谢。--Matt Smith留言2019年8月22日 (四) 14:00 (UTC)

@Matt Smith那么看样子足下——足下一般而言是敬称,但如果足下不喜欢,认为有失中立,那么咱们再换——是来自台湾而且不喜欢被称作同胞了,既如此,却为何对 ROC、海南、以及ROC失掉海南如此挂怀呢?--Cswquz留言2019年8月22日 (四) 15:10 (UTC)
敝人主要是为了维护条目的品质才参与讨论。至于ROC失掉什么,敝人不关注。--Matt Smith留言2019年8月22日 (四) 15:27 (UTC)
@Matt Smith呵呵,了解。那么就请移步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刚开启的那个话题继续发表高见吧。--Cswquz留言2019年8月22日 (四) 15:41 (UTC)

讨论其它事项时也请使用中立词语,避免抒发个人观点、情感。“中国据台”之说不中立,“日本据台”之说也一样不中立。--Matt Smith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04:45 (UTC)

@Matt Smith别跟我说“日据”不中立,中立得很。连 Outlookxp 都说它中立,只是“先到先得”,以此为由来阻止将“日治”更改为“日据”,你们是这么个说辞吧?--Cswquz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04:59 (UTC)
社群的共识是“日据”不中立。--Matt Smith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05:10 (UTC)
你就别“那什么”共识了,没这回事。--Cswquz留言2019年8月24日 (六) 05:16 (UTC)
日据无法一概而言中立不中立。对台湾来说,日治台湾比日据台湾更符合事实(而不是中立),因为毕竟台湾当时是日本领土。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4日 (三) 06:58 (UTC)
@UjuiUjuMandan“占领”是连台独人士都认为中立的话语。“治”则含有褒义。所以“日治”不如“日占”或“日据”中立。台湾当时实际归属日本管辖不假,然而所根据的是一个签署于19世纪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自1941年中国正式对日宣战起即已失效,此后中国有权以任何方式将台湾夺回。--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6:03 (UTC)
“治”当动词的时候没有褒义。如果你认为有,麻烦举证。不平等条约也是条约,维基百科记录的是事实,而不是某个维基人喜欢的事实。至于你说1941年中国对日宣战起即失效,哪怕这个判断是对的,那么日本统治台湾的大多数时间都是有法理依据的,因此日治仍是适当的称呼。至于你说“‘占领'是台独人士都认为中立的话语”,逻辑谬误太多,恕不一一驳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6日 (五) 06:21 (UTC)
这个,你以为如果“治”没有褒义,大骗子和大贪官忙着把“据”改成“治”是为什么。--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6:24 (UTC)
当然是为了制止不中立的“据”。敝人奉劝阁下收敛点,别再使用那种诋毁性质的贬称。--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7:57 (UTC)
你什么意思,来威胁我吗?--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8:52 (UTC)
敝人绝无威胁之意,只有劝善之意。如果阁下感受到威胁,敝人深感抱歉。看来似乎是“奉劝”这两个字惹的祸,仔细想想,这两个字出现的时机往往是气氛凝重、火药味浓厚的时候。敝人以后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两个字。--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1:43 (UTC)
国际条约并不是单方面声称失效就会失效的,请阁下多学习国际法知识。--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7:57 (UTC)
国际法常识就是,不平等条约是可以推翻的。--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8:52 (UTC)
在下还是八个字:“没有占据,何来光复?”。在我看来,“日据”就是KMT为了合理化其有争议的“光复台湾”行为而使用的。如果“光复”不中立,那么“日据”也不中立,“日据”一样是偷换概念、春秋笔法。看来我们台湾人可能要推广日领时期(类似清领时期)的说法,不然日治、日据之争是永远不会平息的,但也说不定是反效果,反而更吵得没完。-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6日 (五) 11:35 (UTC)
“光复”当然可以而且应当使用,这与中立原则并无冲突。这个道理就如“海南解放”的用法一样。以此观之,即便按照你的逻辑,“日据”也因此而可以且应当使用,优于“日治”。一切顺理成章,没毛病。--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2:38 (UTC)
好吧!算了!您说服不了我,我也说服不了您,如果连“光复”是否中立都意见相左,那我也只能说算了。-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6日 (五) 13:33 (UTC)
国际法是严肃的法律,不是任何人随口一说“国际法常识就是……”就算是国际法了。敝人虽然不是国际法专家,但是起码涉猎了很多关于台湾领土问题的国际法资讯,却从未看过任何有公信力的来源说条约(无论是否平等)是可以推翻的,敝人反而还看过国际法书籍说:近代以前,战争是解决国家争议的合法手段,且借由这种方式取得领土也被承认为合法方式。阁下所谓的能推翻,八成是自己猜测的吧?--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1:43 (UTC)
划重点:近代以前。二战期间及之后是现代。--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2:28 (UTC)
真正的重点是国际法并未允许条约因单方面毁约而失效。--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00 (UTC)
这个,那就举一个近在眼前的例子:中导条约。--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04 (UTC)
那个是因为某一方长期不遵守条约才导致另一方退出,而且与领土无关。敝人先前应该说清楚一点,敝人看到的资料是说:国际法不允许国家以单方面宣称的方式收回已经割让给他国的领土。--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15 (UTC)
不平等条约除外。而且单是“宣称”人家当然不会乖乖的还给你,你还得有那个实力夺回来。只要是不平等条约,而且后来能夺回来,就是合法收回。--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38 (UTC)
请问阁下自己说了算吗?人人都有能力自说自话,但是自说自话没有任何公信力。只有出自于可靠来源、没有争议的资讯才有公信力。--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53 (UTC)
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 Karl Marx --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59 (UTC)
这位先生常常宣传自己个人的观点,却不肯听听其他人观点是否有道理。这样做是无法达成共识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7日 (六) 16:22 (UTC)
颇有同感。但愿Cswquz能开始认真考虑与他人良性互动、协商。--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6:37 (UTC)

申请解除不当封禁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执行封禁的管理员(Outlookxp)是争端所在话题相关人员,未尽到回避义务,有滥用权力之嫌。而且封禁理由完全不成立。

未尽到回避义务的证据

  1. 该话题系根据讨论动议从“Talk:台湾问题”提交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在提交到客栈之前,该管理员曾在该话题中发言:Special:Diff/55756779Special:Diff/55756801
  2. 不仅如此,查《台湾问题》条目的编辑史页面修订历史统计,该管理员(Outlookxp)是该页面编者之一;
  3. 该话题涉及到的另一条目《台湾日治时期》的讨论页编辑史页面修订历史统计可见,该管理员(Outlookxp)是该条目主要编者之一,且与本话题另外两位主要当事人 Matt SmithBarter84 互动频繁,配合密切。

论封禁理由之不能成立

先罗列封禁理由。此次封禁日志见[4],所附封禁理由为: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多人警告、移除后继续

并附一个链接[5],似乎是作为证据的意思。 封禁时间是3天,从 2019年9月2日 (一) 23:19 到 2019年9月5日 (四) 23:19.

之后,该管理员在该话题有两笔留言:

  1. 2019年9月2日 (一) 23:22 编辑摘要称:继续对台湾维基社群攻击、影射
  2. 2019年9月2日 (一) 23:37 讨论留言称:“依然继续,毫无反省,已封。”

以下逐条分析。

  • “对台湾维基社群攻击、影射”
——这是赤裸裸的诬陷。我的原话是:“台湾的网络世代已被大骗子李登辉与大贪官陈水扁授意编写的历史教科书洗脑二十年以上”。——请问,这哪里是在攻击台湾维基人?说某甲被某乙骗了,算“攻击”了某甲?打个比方,如果我说,德国人被戈培尔博士骗了十多年,请问,这是在攻击德国人吗?基本的逻辑都不通。“影射”更是没影的事情。假如这里存在什么容易与“攻击”混淆的东西,那也是堂堂正正的批评和提醒,属于正当的观点表达。
  • “多人警告、移除后继续”
——“多人”是哪些人?查其所附链接[6],只涉及一处表述(“大骗子李登辉与大贪官陈水扁”)和一位用户(Bagakuco). 查上述第二笔留言可知,该管理员所谓的另一位“警告”过我的人是用户 Matt Smith. 但那完全是另一码事。而且,正如上一节所指出,管理员 Outlookxp 与用户 Matt Smith 一直互动频繁,故此处 Matt Smith “投诉”的方式本来就不合规,该管理员本就不应受理。
而且,对于他人的讨论留言,如无特别理由,是不应擅自修改的。这也就是说,本来该是我有权来投诉擅改我留言的两位用户的。现在却整个倒过来。具体说来,先前的那一桩,我的一句话遭到 Matt Smith 移除两回。第一回移除我没计较,因为移除者随后给出了新的数据,我就跟进核实,待拿到全部数据后,我认为被移除的那句话依然成立,就重贴一遍,旋即又遭移除。我就质问 Matt Smith,你说我人身攻击,攻击了谁?问了两遍他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问答过程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人身攻击”之辨)。我这才将被删的那行恢复。程序上来讲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他却随即以直接在该话题中跟贴的方式向 Outlookxp 及 AT 这两位管理员告状,时在8月26日。两位管理员其实都在该话题中发过言,我想可能是因此都没有理会该“投诉”。却不料一周以后在另一处不相干的争执中被 Outlookxp 以“多人警告”的借口来封禁。这完全就是蓄意找茬,不仅违反避嫌规定,而且因为第二桩移除与第一桩同样,毫无道理。详细辨析见下一段。
——这是封禁者在封禁日志里声称的理由。其实第二桩争议的当事人 Bagakuco 的原话是“请不要加入污辱性质的内容”,同时将“大骗子李登辉与大贪官陈水扁”一语删去(见Special:Diff/55938856)。好吧,那么请问这里侮辱了谁?先说陈水扁,扁是一位“国际认证”、司法定谳的贪污犯,称之为“大贪官”不过是在陈述事实,绝非侮辱。所以把“大贪官陈水扁”删去并说这是“侮辱性质的内容”已经不通了。再来是李登辉。“大骗子”这三个字扣他头上算侮辱?确实岩里政男同学与阿扁不一样,并没有被哪个法庭判决犯有诈骗罪。但这并不妨碍一介普通人表达其认定李登辉为骗子的观点,只要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诽谤即可。
那么就说说李登辉。李先是骗取了蒋经国的信任,得以在蒋逝世后以副职继任。任上初期信誓旦旦的说谋求统一,但很快就被看破手脚,KMT就此分裂,新党成立。2000年岛内选举,李玩弄权术,使得扁以史上最低得票率(39%)当选。翌年(2001年)李被KMT开除。1995年,李登辉过境美国,在康奈尔大学发表演说,引发1996年台海危机。同一时期推出“戒急用忍”,限制台资赴陆,从那时起至今,台湾发展陷于停滞。1990年代初期,台湾的GDP接近大陆一半,可谓牛气冲天,现如今则不到5%,按比例来说缩水十倍。对于这样一个把台湾拖入停滞达四分之一世纪之久、造成两岸和平渐趋无望势必兵戎相见、以党主席身份断送了KMT的政治变色龙,说他是大骗子,冤枉他了吗?
而且本案的关键在于,李登辉(以及陈水扁)是政治人物。是政治人物就要接受舆论的批判,对于人身攻击,其应予忍耐的界线与普通人是不同的。理由很简单,越是位高权重者,掌握的公共资源就越多,出于平衡原则,对于批判乃至攻击就应当比普通人承受更多。查《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其中并未明确说“他人”是否包括公众人物,但其首段特别将“编辑者”加粗,可见这里的“他人”主要指本社区用户。对于公众人物,维基的言论自由界限应与一般大众媒体没有什么不同,特别是在讨论页(如果是在条目中,那另当别论)。
一般用户对此区分不清倒也罢了,管理员却也从个人立场出发,胡乱封禁,这样的人,配当管理员吗?维基什么时候被“绿卫兵”专了政,连李登辉也骂不得了?难不成维基所遵守的并不是佛罗里达州法律,而是台独的帮规?
——这个规定就更模糊了。查《维基百科:文明》,其中将“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也包括进去。以此而论,其实是对方一直就在失礼。

综合以上,此次封禁不但严重违反程序,且完全罔顾事实,属于枉法裁判。兹郑重申请解除封禁,并(!)强烈抗议封禁者的滥权。

顺带知会所有曾参与该话题的其他用户,大家都来作个见证:

  • Ericliu1912
  • Koala0090
(注:以上两位应其本人要求,未ping之)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70288。--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04:12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多次违反WP:CIVIL
  处理人:Lanwi1(留言) 2019年9月7日 (六) 14:53 (UTC)
  • 3天封禁时间不长,相信这个封禁不是不能忍受的,所以我猜测你是觉得封禁理由不合理。我觉得没什么不合理就是了。你叫我来做个见证,我能说的只有一个:麻烦您关注改善条目质量,并且学会和人达成共识。建议您不要在这里回复我,等待Outlookxp的回应。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4日 (三) 04:25 (UTC)
回应还是必须的,不ping便是。上面留言只有表态而无理由。有一点说得没错,3天并不长;但如果这次不申诉,就等于默许了不当封禁,以后会招来更长的不当封禁。--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04:33 (UTC)
让处理者更详细地解释封禁理由是合理的。这次封禁是否不当,我不评论。从效果上讲我认为封禁3天是对的,但因为我既没做投诉也不是做判断的人,没有办法说封禁理由是否合理。请等待Outlookxp的回应。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4日 (三) 06:55 (UTC)
说某甲被某乙骗了,不算攻击了某甲,却算攻击了某乙,除非有证据证明某乙真是骗子。好!就算某乙真是骗子,说“某甲被某乙洗脑了”,应该算中度攻击了某甲,因为此言在暗示某甲与某乙是一丘之貉,与某乙同流合污(不管某甲是否自愿),而且某甲缺乏对于对错的判断能力与主见。没人喜欢被人说一丘之貉、同流合污、缺乏对错的判断能力、没有主见的。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4日 (三) 05:25 (UTC)
那一段是针对封禁理由中“攻击台湾社区”的驳斥。没人喜欢,所以就要禁言,大概这就是维基的逻辑?你分得清批评与诽谤吗?--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05:39 (UTC)
我认为没有足够理据的批评就是诽谤。而且我没有说阁下对李登辉与陈水扁的批评不实,我说的是您所谓被李、扁“洗脑”二十年以上的台湾网路世代。还有,阁下这段话是“以人废言”,即使李是大骗子,扁是大贪官,也不代表他们主张“日本是统治而不是占据台湾”是错的。-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4日 (三) 07:25 (UTC)
“统治”较中性,单字“治”就含有褒义。乙未之后的五十年,日本对台湾既是统治,又是占据。李、陈修改课纲,目的就是偷换概念,以春秋笔法来达到美化殖民统治的效果,是所谓一字丧邦也。--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0:32 (UTC)
  • (!)意见:如果只是“台湾的网络世代已被大骗子李登辉与大贪官陈水扁授意编写的历史教科书洗脑二十年以上”这一句话,虽然是不太妥当,我觉得还没达到需要封锁的程度,应该解封。但请 Cswquz 以后发言稍微多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 Vakrieger♀ 💢❤️🗯️ 2019年9月4日 (三) 06:23 (UTC)
(▲)同上:虽然觉得这句话不妥当(而且坦白说也不喜欢),但还没到需要封禁的程度。-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4日 (三) 07:25 (UTC)
  • 我觉得要视乎管理员的手紧程度。管理员比较手紧的话,封禁是没问题的;手松的话,不封禁也没问题。而且,我认为管理员有可能并不是只看单一事件才作出这样的决定。就此,我没有其他评论。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9月4日 (三) 06:56 (UTC)
  • 这不是单一事件,是多次故意对不同意见者指桑骂槐,众人平心静气,只有你一人在单一滥骂、对众人开地图炮,如“说实在的,1450们应该好好感谢GFW.”、“将主张“日据”者诬为“强调个人片面观点立场的推销用户”的人,实乃无耻之尤。”、“讨论串足以指出抱持台独理念的人士之伪善与自相矛盾。目前台湾相关条目基本上被这些人把持”、“因为台湾的网络世代已授(节删)授意编写的历史教科书洗脑二十年以上”。警告后也不反省,如“我究竟说错什么了?攻击谁了?”、“贵编指责我人身攻击,须要指实,我攻击谁了?”、“说婊子是婊子就不是骂人。”。多人已告诉你说“但还是不要用嘲讽对嘲讽吧”、“讨论页是用来讨论条目之修缮,编者不应借题发泄主观情绪。”、“请不要加入污辱性质的内容”。如果你认为我滥权,欢迎罢免。--Outlookxp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07:35 (UTC)
(:)回应: “并非单一事件”之说是从上一条留言中抓到的稻草吧?封禁的时候阁下可没有作此意思表示。把过往的留言摘录几句而不作上下文分析,是什么意思呢?这些话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阁下的意思484,只要是我说的,就是“滥骂”,只要是 M.S 同学说的,就是“提醒”?这样的强词夺理好牛掰,跟“莫须有”好有一比(注:“莫须有”的意思并非是“或许有”,而是“难道没有”)。
阁下所摘录的10句话,有5句已在上面的申诉中涉及到;以下就另外5句中的3句来作回应。
  1. “说婊子是婊子就不是骂人”——这是鲁迅说的[1],阁下真的不晓得?
  2. “但还是不要用嘲讽对嘲讽吧”——这是 U 同学对 E 同学说的,不是对我说的。
  3. “1450们实在应该好好感谢GFW.”——难为阁下特意把这句挑出来,我还以为没人会注意。此乃泛泛之论,阁下很在意吗?别是对号入座了吧,哈哈。--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4:25 (UTC)

参考资料

  1. ^ 见《鲁迅全集·花边文学·漫骂》,原文为:“假如指着一个人,说道: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骂;倘使她实在是做卖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骂,倒是说了真实。”
为鲁迅的一句语录加上出处。--Cswquz留言2019年9月5日 (四) 01:38 (UTC)
  • 其实我只发了一次言,囧。既然都被PING了,还是回一下,我还是那句话,你可以有你自己的想法,但是你不能强迫别人都认同你。是,陈水扁是一个遭司法判刑的失职官员,但是他依然是一位前元首,你可以认为他是大贪官,但是在讨论的时候只提人名很困难吗?一定要这样带骂人的句子吗?要是我每次提到毛泽都都加一句“中华文化毁灭者”,请问你做何感想?(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可是连中共官方都承认的)风鸣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0:10 (UTC)
你愿意提到那么多次毛泽东已经是奇迹,至于前面加什么头衔我根本不会在意,更不会把你的讨论留言删去,还来指导你该怎么说话。--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4:30 (UTC)

最新进展:封禁延长至1周

2019年9月4日 (三) 15:18 Outlookxp 讨论 贡献将Cswquz 讨论 贡献的封禁设置更改为持续时间1周 (账户创建停用)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Cswquz&diff=prev&oldid=55962409 毫无反省)--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5:37 (UTC)

有点权力真好,怪不得现在的台湾省长选举杀得刀刀见骨。只不知这样的好戏还能再看几出?--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5:58 (UTC)
请阁下注意用语和WP:CIVIL,谢谢。--SCP-2000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6:15 (UTC)
那个不是条目里的要求吗?怎么总有人把讨论页等同于条目?--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6:17 (UTC)
喂,我已经回复了,你再改关键部分(PB→CIVIL),不太好吧?--Cswquz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6:23 (UTC)

申请解除不当延长封禁并(!)强烈抗议涉事管理员Outlookxp之滥权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2019年9月4日 (三) 15:18 Outlookxp讨论贡献)将 Cswquz讨论贡献)的封禁设置更改为持续时间1周 (账户创建停用),理由为

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Cswquz&diff=prev&oldid=55962409}- 毫无反省

这次封禁的结束时间是:2019年9月11日 (三) 15:18

封禁记录见[7]. 此次操作,乃上一次操作(具体情况见本讨论页面的上一个申诉段落)的变更,原封禁时间为3天,到2019年9月5日 (四) 23:19(UTC)结束,这次则是改为从第二次操作开始后的7天即9.11才结束。

此次延长封禁,显然是再一次的严重枉法裁判。这里的申诉理由与初始封禁时的(见上方段落)相同;但必须指出,当事管理员的违规情节较之上次更为严重。

具体说来就是,此次该管理员(Outlookxp)更加严重的违犯了回避原则,在同一个讨论中既做参与者又做裁判者。

9月2日初始封禁操作后,我于9月4日在本页提交申诉(见上方段落)。当时我已指出,该管理员曾参与过涉事话题,并且长期以来与该话题的主要当事人互动频繁,因此对我封禁显然违反回避原则,属于枉法裁判。

申诉贴出后,该管理员作出回应(见上方段落),但是几乎没有实质内容,只是摘录了涉事话题中的若干发言,未加分析,而迳下结论。其所摘录的语句,有半数其实我早在上面的申诉中即已详细交代了来龙去脉,该管理员却一概视若无睹,只在空洞陈述其欲加之罪。

之后我回应该回应,除了指出管理员的回应之强词夺理,并对其余部分摘录语句作出进一步回应点评。但接下来该管理员不再继续讨论,而对本人延长封禁。(其封禁说明中的“毫无反省”四字尤妙,不知是否系对镜而言。)

Outlookxp 管理员阁下显然“忘记”了,他正在参与的是本页面的一个讨论,假如对我的发言有什么不满,也不能自行对我执行进一步封禁。这是对回避原则的公然藐视。

此外,Outlookxp 的两次封禁,事先皆未警告,事后亦未在本页面贴出解释模板,这也属于违规(有其他关注本事件的用户在另外的页面上也指出了这一点)。

兹再次郑重申请撤销封禁,并再次(!)强烈抗议管理员 Outlookxp 之滥权操作。

副知: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70288。--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1:30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毫无反省
  处理人:Lanwi1(留言) 2019年9月7日 (六) 14:53 (UTC)
  • 请Outlookxp解释追加封禁的理由。不过也请您注意,第一,您有错误的行为,第二您未表现出任何反省,第三,您继续做错误的行为。我看不出追加封禁有什么不合理的因素。您现在仍然在您自己的用户页有编辑权,但如果您仍然不珍惜这个权利,坚持不文明言论的话,是可能连这个页面都被禁止编辑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6日 (五) 02:03 (UTC)
您一直在指责我有错,却从不说具体的。如果一切申诉都无效且情形变本加厉的话,我的态度将会是:十年过后,你且看他,有他无他?--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2:23 (UTC)
@Outlookxp有用户请您解释这次延长封禁的原因。另外这次延长封禁有没有符合管理员封禁程序?--Bagakuco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2:43 (UTC)
“持续严重的不文明行为”Wikipedia:文明#粗鲁无礼。这里Wikipedia:假定善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Cswquz到目前都作不到,他完全没对他语言攻击的任何用户有任何反省。说“言论应该被容忍”、“维基百科不审查内容”的用户,有考量被他攻击的人的感受吗?“希望管理员解封 Cswquz ”,这句话应该是从被他攻击的用户们说才对。Wikipedia:封禁方针“在执行封锁前,管理员必须确认该使用者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关的方针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个方式),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他停止不当的行为。”,这里在之前数名用户都讲了,也有一但时间了,但他依然我故。--Outlookxp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2:58 (UTC)
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我问了 M.S.同学三遍他硬是答不上来,现在我问阁下第4遍:你(们)说我人身攻击,攻击了谁?(假如不算李登辉的话)。--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11 (UTC)
有阿,‘“只要阁下以不符事实的理由贬低他人品格,就是人身攻击,无论对象是谁。敝人已经劝告阁下两次了,如果阁下再度攻击他人,敝人只好举报阁下了。请自重。--Matt Smith(留言) 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 (11日前), 04:06 am (UTC+8)’--Outlookxp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22 (UTC)
哪里不符事实?还有,第5次问你们,攻击的是谁?空气?这是传说中的“捕风捉影”吗?--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3:26 (UTC)
证据?--Cswquz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00:03 (UTC)
如果我攻击的就是 M.S.同学本人,何以连问他3遍他竟答不出攻击的是谁?--Cswquz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00:37 (UTC)
  • (*)提醒:维基百科不审查内容。在下虽不赞成 Cswquz 的观点,仍然反对因政治观点会冒犯某些族群而禁止其表达;就这样在维基社群引发寒蝉效应,实在得不偿失。希望管理员解封 Cswquz ,只要他承诺减少使用较激烈的言词表达观点(例如用稍微中立的近义词代替,如“洗脑”-->“误导”和“台胞”-->“台湾人”)。-- Vakrieger♀ 💢❤️🗯️ 2019年9月6日 (五) 03:46 (UTC)
    • (~)补充:对于政治人物的评价言论,在下认为应该给予更多宽容空间,因为他们作为权责人物,有义务接受公众监督。在维基百科讨论空间,“大贪官陈水扁”之类的(针对其他维基人时不能接受的)言论应该被容忍(当然,这也包含所有的对政治人物的评价,例如“习特勒”)-- Vakrieger♀ 💢❤️🗯️ 2019年9月6日 (五) 03:51 (UTC)
谢谢主持公道。 说明一点:“台胞”是“台湾同胞”的简称,是一种示好。只是某用户不认为大陆人和台湾人是同胞而已。--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5:28 (UTC)
何止是某用户不这么认为.....-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6日 (五) 05:34 (UTC)
那很有可能。但我这里不过是在解释本页上上个话题,属于“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5:51 (UTC)
我想说,这样大量ping其他人来也可以是再延长封禁的理由之一。Sanmosa DC17 2019年9月6日 (五) 05:23 (UTC)
我没找到这方面的限制规定。而且这里ping到的都是这个话题的参与者,其中恐怕相当多在本事件中还是反对我的。--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5:44 (UTC)
WP:FORUMSHOP-某人 2019年9月7日 (六) 01:41 (UTC)
该段落称:“反复在不同页面或使用不同措辞提出相同的议题,会造成混乱和相当扰民。”这与在一个页面上ping多人不相干吧?--Cswquz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01:55 (UTC)
另外,现在台湾没有省长,台湾省长这个职位废止了很久了。Sanmosa DC17 2019年9月6日 (五) 05:24 (UTC)
呃,这样郑重其事的讲出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您展现幽默感的一种方式吗?--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5:44 (UTC)
阁下既然知道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实,还说“怪不得现在的台湾省长选举杀得刀刀见骨”,不矛盾吗?不过,我真心认为,这不是延长封禁的理由。-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6日 (五) 06:07 (UTC)
那只是我的幽默感。而且它的确也并非上次延长封禁的理由,因为它是在第二次封禁操作之后贴出的。--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6:11 (UTC)
请勿随便幽默。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6日 (五) 06:22 (UTC)
封禁肯定不是我的幽默导致的,但可以拿我的幽默当借口。--Cswquz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6:33 (UTC)
  • 先说共存的事情吧,现在这个志愿者社群(不点名具体事情,如果有志愿者不认可,那就不认可罢)其实就是讲少数服从多数。不管不顾基本方针的志愿者都大行其道(众口铄金),就不提WP:DEM这种“小问题”了。至于说管理员怎么样怎么样……十年来这种声音一直都有,也没见有什么好转。管理员内部也只不过是一个松散的志愿者组织(如果是集中集权的话那才叫灾难),改善从何谈起?不过大家都是志愿者,当真了就输了。还不如回去好好学习好好工作,编条目又不能果腹。至于那点虚名,*****。以上纯属笑谈,如有对号入座,纯属自找不快。--JuneAugust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12:54 (UTC)

最新进展:重复堆砌大量语录

Outlookxp 管理员阁下:

  1. 您将关于在下的封禁争议拿到管理员申请者的问答页面上去,将我已详细交代过来龙去脉的一些语句摘录再一次大量堆砌在一个段落里,想说明什么呢?这是在为“断章取义”做注脚吗?
  2. 还有,您说白狼的某党羽曾经注册大量马甲煽动大陆用户扰乱维基,so what? 是在暗示,只要是大陆用户,且表现出鲜明的反独促统立场,就是白狼的打手吗?这算“被迫害妄想症”吗?到底是谁在“开地图炮”?
  3. 另外,我倒是很好奇,为什么我一说“怎么阁下对‘1450们应该感谢GFW’这样的泛泛之论如此在意,别是对号入座了吧”,您就把我延长封禁了?
  4. 还有,您说统促党注册大量马甲的事情上了新闻,有报导链接吗?注意您在该段所引用的两条“站外”链接,一条是您本人在PTT上的帖子,另一条根本就是本社区的讨论段落。
  5. 相比之下,1450可的的确确是“上过新闻”的,连赖清德都背书过。
  6. 还有,您夸耀您的“不避嫌”经历,是准备让维基的制度崩坏吗?这可是在管理员申请的问答投票页面上诶。您484说,为了打击马甲,就可以不避嫌?那么凡是跟您立场不一致的抑或是指出您未避嫌的,要么是马甲,要么是被马甲蛊惑煽动的?这是准备在维基搞戒严和绿色恐怖吗?

兹知会所有在该页面上发过言的其他用户(不包括已在本页面上发过言的或被ping到过的诸位),你们如果对管理员 Outlookxp 的提问感到莫名其妙,到本讨论页上看看,便知其详: @A1CafelA22234798AmnesiahkBrrorCamouflaged Mirage@Catherine LaurenceCopperSulfateCyberviewerEmojiwikiFire-and-Ice@Fran1001hkHamishJimmyshjjK.Y.K.Z.K.Ktsquare@KubelreiterLanwi1ManchiuMCC214Nightwayyyyy@PECCOSickManWPSmallTimSoaring swallowStang@Sunny00217Super WangTechyanTigerzengTrutH SuiTeR@Walter GrassrootWeesteedWhitePhosphorusZ7504だ*ぜ@人人生來平等和平至上夢蝶葬花悔晚斋游魂 @痛心疾首笔尖留痕

①在下认为“球员兼裁判”确实十分不妥,Outlookxp君有必要避嫌,如果他认为您确实应该封禁,应该请求其他管理员协助,而不是亲自为之。 ②阁下的这股锲而不舍、紧咬不放、寻根究底的毅力如果用来对付真正的独裁者,在下相信您能成为许多人敬佩的对象。然而我相信Outlookxp君的行事或许惹议,但本意都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而是为了让维基百科更好,阁下能否惠赐他一点同理心?-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7日 (六) 11:36 (UTC)
如果足下可以代表 O 同学的话,我当然乐得和解;然而情形显然并非如此(※)注意在我上面指出他没有给出报导链接后,他把那些来源悄悄补上了,这一点很好玩。--Cswquz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2:45 (UTC)
当然我无法代表他,我只代表我自己。-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7日 (六) 13:05 (UTC)
你维没有避嫌规则,换句话说管理员避嫌是建议,而不是要求。我不评价这件事本身对不对。但更重要的是,封禁申诉已经得到其他管理员复核。请不要把自己被封禁归咎于有人没避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7日 (六) 16:20 (UTC)
请教一下,“你维”到底是什么?“你们维基百科”?“你们维基人”?-游蛇脱壳/克劳 2019年9月7日 (六) 17:07 (UTC)
我说到你维的时候一般是指“你们中文维基百科社群”。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9日 (一) 02:23 (UTC)

Outlookxp (节删)

你先是把我封掉,然后不在本页回应质询,而是到别的页面上诬陷我,让我连辩解的时候都需@一大堆人。如果觉得这样很有趣就请继续。

那么,现在你终于开始指控我攻击的是 Barter84,理由是 Barter84 曾说

强调个人片面观点立场的推销用户,请移驾。

所以之后我的那句:

将主张“日据”者诬为“强调个人片面观点立场的推销用户”的人,实乃无耻之尤。

便成了对 B 同学的“人身攻击”。

OK,那么请你回答下列问题:

  1. 假如是这么明显的因果关系,为什么当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质问曾把我上面那句所谓“人身攻击”的话语删除了两次、并“反复警告”过我的 Matt Smith 同学“我那句话究竟攻击了谁”时,他就是不肯明确回答?
  2. 为什么我在我的讨论页上又问了你两遍,你仍然不肯回答(哦不,问到第5遍之后终于回答了,但却是说我攻击了 M.S. 同学,被我驳斥)?
  3. 如果我那句是在“攻击” B 同学,那么请问 B 同学先前的那句是不是在攻击我?
  4. 遭到攻击的时候,除了投诉,用户有没有权利当场反击?
  5. 遭到不点名攻击的时候,除了投诉,用户有没有权利以同样不点名的方式反击?
  6. M.S.同学始终说不出我到底攻击了谁,却一直指责我人身攻击,这算不算触犯到了《Wikipedia:文明#粗鲁无礼》方针中的“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为什么只要是 M.S. 指控我失礼,就一定是我失礼,而不是他自己在失礼?
  7. 你说,碰到不点名的人身攻击,你一定封([8]);那么请问,如此说来,B 同学是不是在你那里有豁免权?只许他攻击别人,不许别人反击?
  8. 你说,所谓你“也是话题参与者”也只是我的托辞([9]);然而,我上面的申诉并不仅限于此,我明确指出,你长期以来便与 M.S. 同学及 B 同学互动频繁,属于利益相关者。你为什么避重就轻?
  9. 讨论的多数意见似认为“占领”较中立,其中以 B 同学说得尤为斩钉截铁:““攻占”、“占领”都是中立词,维基百科描述国共各项战役的条目皆大量使用这些语词,这无须争辩。” 可是一换作“日占”与“日治”之争,他便不再正面回答,而是在作出前番“推销用户”之论后便销声匿迹,至今不再回应。这算不算自相矛盾?
  10. 综合以上,说你们 hypocrite,冤枉你们了吗?

PS: 我前面两次申诉皆已被驳回。现在我郑重请求复检。顺带知会所有曾在本事件相关话题下留言或本事件申诉过程中曾ping到的用户(人数有点多,如有打扰这厢先行致歉,这样的非常手法实出无奈): A1CafelA22234798AINHAmnesiahkATBagakucoBaomiBeta LohmanBrrorCamouflaged MirageCatherine LaurenceCopperSulfatecwekCyberviewerDaniel J ZhaoDimuowosmEmojiwikiErquanmenFire-and-IceFran1001hkHamishJimmyshjjJuneAugustK.Y.K.Z.K.KtsquareKubelreiterLanwi1ManchiuMCC214MilkypineNightwayyyyyPbdragonwangPECCORed16RowingboheSanmosaSCP-2000SickManWPSmallTimSoaring swallowStangSunny00217Super WangTechyanTemp3600TigerzengTrutH SuiTeRUjuiUjuMandanVakriegerWalter GrassrootWeesteedWhitePhosphorusZ7504そらみみだ*ぜ人人生来平等克劳棣和平至上梦蝶葬花悔晚斋游魂痛心疾首笔尖留痕虫虫飞风鸣鱼头炮

阁下攻击的对象是谁,敝人有无正面回答很重要吗?阁下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攻击Barter84无耻,为何非得要他人说出来才愿意承认?争论这种事情没有意义,反而像是在玩文字游戏。--Matt Smith留言2019年9月8日 (日) 02:23 (UTC)

2019年9月

附上时钟的停止图标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向管理员或在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提交封禁申诉。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 千村狐兔留言2019年9月8日 (日) 04:03 (UTC)
维 基 百 科 政 策 简 报
— 每月一期,掌握政策脉动 —
简报发送时间:2019年9月15日 (日) 14:23 (UTC)

过去一个月(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14日)内,中文维基百科内外之重要人事及政策变动大致如下,个别项目基本依变动或施行时间先后排序:

人事动态 人事动态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经互助客栈方针区通过之重要方针与指引修订。过去一个月内,互助客栈方针区共有新提案14项,另有6项提案获得通过(其中1项于其他区通过)。

  1. 傀儡方针》:将〈被视为滥用多重帐号的行为〉一节“编辑计画页面”部分内容中之“多重帐号”修正为“未公开的多重帐号”。讨论纪录
  2. 关注度(虚构)指引》:将全文确立为指引讨论纪录,《关注度指引》相应修订。
  3. 签名指引》:对〈外观〉一节进行修订,规范签名中的图像与特殊HTML标签使用限制。讨论纪录
  4. 重定向指引》:将全文确立为指引(惟〈何时应当删除重定向〉和〈建立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等章节仍为方针)讨论纪录,之后并因应本地实际情况将〈不应删除的理由〉第七项删除。讨论纪录
  5. 用户页指引》:禁止在用户页中加入“索引”(__INDEX__)之魔术字讨论纪录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包括未于互助客栈方针区讨论而进行之小修改、方针与指引之相应修订和事实性修订等。请核查该等修订,若有需要,亦可提案至互助客栈方针区复议。

注:本期简报由Ericliu1912客串主编及发送者,若有差错,望予海涵。

韩族不是日式的文法,是真正的汉式的文法

您在说韩国人是朝鲜族的理由就是因为想看作韩国人是中国的一部分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Xiangxianggongzhu对话贡献)于2019年9月27日 (五) 01:46加入。

@Xiangxianggongzhu1.留言请记得签名;2.新留言请置于页面底部。--Cswquz留言2019年9月27日 (五) 01:52 (UTC)
@Cswquz嗯嗯,谢谢你喔!--Xiangxianggongzhu留言2019年9月27日 (五) 02:11 (UTC)

复制贴上你自己的言论,别一直不用来源就走私你自己的私货喔

二手来源不等于可靠来源,维基不是给你们夹带私货的地方--180.204.100.224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5:51 (UTC)

《建交公报》原文就是来源。--Cswquz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6:02 (UTC)
维 基 百 科 政 策 简 报
— 每月一期,掌握政策脉动 —
简报发送时间:2019年10月20日 (日) 13:16 (UTC)

过去一个月(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10月18日)内,中文维基百科内外之重要人事及政策变动大致如下,个别项目基本依变动或施行时间先后排序:

人事变动 人事动态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重大的方针与指引修订。过去一个月内,互助客栈方针区共有新提案16项,另有5项提案获得通过,方针指引修订如下所列:

  1. 列明来源指引》:将本年一月至四月间所作修订交付公示并获得通过。讨论纪录
  2. 命名常规》:修订〈使用全称〉一节内容,收紧使用缩写或简称作为标题之要求。讨论纪录
  3. 删除方针》:修订〈侵权处理〉一节内容,《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顶栏〈管理员指引〉一节相应修订,容许提早将合格草称移动到条目空间。讨论纪录
  4. 快速删除方针》:修订〈所有页面〉一节G10项之描述内容,删去了一些多馀的条文。讨论记录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包括未于互助客栈方针区讨论而进行之小修改、方针与指引之相应修订或事实性修订等。请核查此等修订,若有需要,可提案至互助客栈方针区复议。

注:自本期起,简报将改于每个月第三个周末发送,敬请留意。

请依共识解决问题

如题。回退战无法解决问题。--Matt Smith留言2019年11月10日 (日) 09:40 (UTC)

Special:Permalink/56827392.--Cswquz留言2019年11月10日 (日) 17:55 (UTC)

把我拉为那伙、挑衅无法当你人身攻击的保护伞

我想当初你来维基是来贡献条目,而不是专门来辱骂、挑衅他人。这几次来你毫无悔改之心。 别的条目也是。“想跟您说,好人一生平安!我们得尊重相互...--xiangxianggongzhu(留言)” 而你是如何回应他呢?你想想为什么没其他管理员愿意同情你、解封你?因大家见不到你的善意。希望你能再想想。 —Outlookxp留言2019年11月10日 (日) 23:53 (UTC)

哦,请问您加上这一段是为了宣示您不是不想交流吗?我现在懒得写什么回应,以免再被加长封禁,呵呵。--Cswquz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08:15 (UTC)
是愿意与你交流,其他也可以啊,像是看你写围棋变体,你也有与我有相同兴趣啊。之前有用户被封后,我也是与他善意沟通,帮他写好条目。但愿你能日后不再出那些人身攻击的话就好了,能予诺吗?—Outlookxp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11:12 (UTC)
围棋变体》不是我写的,我只是翻译了一下。至于“人身攻击”么,如果你觉得连李登辉、蔡英文这样的公众人物都不可攻击,而且在遭到攻击的时候不准反击,那么咱们也没有什么好谈的。--Cswquz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11:29 (UTC)
我是说对他人用户。如不愿与我谈的话,那虫虫飞管理员总可以吧?我去找她。—Outlookxp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11:36 (UTC)
@Outlookxp算啦,别麻烦人家了。一个月封了就封了,按照维基的建议,这算“维基假期”。过一个月再说吧。--Cswquz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11:45 (UTC)
@蟲蟲飛:新晋管理员既然到敝讨论页过问,总绷着也不是个事。上次贵编申请管理员时多有打扰,望海涵。讲到“人身攻击”,如果我曾经攻击过什么人,那要么是公众人物,要么是反击,所以说,迄今为止我的4次被封皆为枉法裁判。不过我倒不是在这里请求解封,因为这些封禁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背景复杂,多说无益。--Cswquz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18:09 (UTC)
  • 可能大家的分歧在于“人身攻击”,我也觉得不算人身攻击,因为对象要用户才算,但您用语确实属于不文明,这也是封禁理由,我明白您可能是不小心说错了,如果能承诺往后都保持文明,我可以帮您解封。虫虫飞♡♡→♡℃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23:39 (UTC)
@蟲蟲飛WP:文明,维基的所谓“不文明”的定义相当宽泛,如果一个人的说话风格偏于刻薄,便会动辄得咎。以前的讨论细节我懒得查,反正我的印象里,一般是对方(包括M.S 同学及 B 同学)不文明在先,我反击。我总觉得以这个理由来投诉很煞风景,但对方毫无幽默感我也没办法;如果再涉及到政治目的,那当然更是无解。重申一遍,我并不寻求解除最近一次的封禁,不过您如果有兴趣倒可以检视一下我因之而被封的那个案子,那是 B 同学在投诉我,我回应时反诉,将投诉者也列为被告。(*)提醒: 这讼案您看看就好,不建议采取进一步处理。--Cswquz留言2019年11月12日 (二) 07:52 (UTC)
不麻烦,大家来维基是来贡献。我封你再多次、再长,你还是这样坚持,可见我失败了。我只希望有像虫虫飞的人多多关怀你。—Outlookxp留言2019年11月11日 (一) 12:36 (UTC)
维 基 百 科 政 策 简 报
— 每月一期,掌握政策脉动 —
简报发送时间:2019年11月19日 (二) 14:00 (UTC)

过去一个月(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1月15日)内,中文维基百科内外之重要人事及政策变动大致如下,个别项目基本依变动或施行时间先后排序: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重大的方针与指引修订。过去一个月内,互助客栈方针区共有新提案14项,另有2项提案获得通过。

  1. 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对部分文字进行修饰。讨论记录
  2. 骚扰方针》:将本年十月间事实性修改交付公示并获得通过。讨论记录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包括未于互助客栈方针区讨论而进行之小修改、方针与指引之相应修订或事实性修订等。请核查此等修订,若有需要,可提案至互助客栈方针区复议。


给您的星章!

好主意星章
最近发生了一些事,使我不得不赞叹你在《重新导向指引》修订方面的高瞻远瞩。我不知道你对于客栈讨论的立场是甚么,但我个人建议你最好也关心一下。 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19年12月22日 (日) 06:34 (UTC)
维 基 百 科 政 策 简 报
— 每月一期,掌握政策脉动 —
简报发送时间:2019年12月23日 (一) 00:15 (UTC)

过去一个月(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内,中文维基百科内外之重要人事及政策变动大致如下,个别项目基本依变动或施行时间先后排序: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 方针与指引重要变动:重大的方针与指引修订。过去一个月内,互助客栈方针区共有新提案12项,另有5项提案获得通过,其中对方针与指引的修订如下所列:

  1. 破坏方针》:将本年十一月间事实性修改交付公示并获得通过。讨论记录
  2. 足球员关注度指引》:依据社群讨论,正式订立足球员相关条目之关注度指引,优先适用于既有之《人物收录准则》。讨论记录
  3. 避免地域中心方针》:修订〈政治〉一节内容,完善既有表述。讨论记录
  4. 编辑禁制方针》:修订〈管理员〉一节内容,新增应对站内用户不当行为之渠道。讨论记录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 其他方针与指引杂项修订,包括未于互助客栈方针区讨论而进行之小修改、方针与指引之相应修订或事实性修订等。请核查此等修订,若有需要,可提案至互助客栈方针区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