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香港法律制度
香港法律制度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
于2006年1月9日提名。
英文版(en:Legal system of Hong Kong)已经颇为详尽,请大家协助翻译这非常重要的条目。
支持
- tonync (talk) 03:45 2006年1月9日 (UTC)
- 小为 04:27 2006年1月9日 (UTC)
- 虽然翻译较难,但也至少让它有一定份量的内容 -- Kevinhksouth (Talk) 08:42 2006年1月9日 (UTC)
- Thomas Lau 17:12 2006年1月21日 (UTC)
反对
意见
- 这一条目要翻译起来难度比较大,因为香港法律为了把这一堆英语及拉丁语词语的准确意思译出来,花了很多心思。若没有《香港法例》及政府出的法律词典在手,建议不要参与翻译。--石添小草 05:45 2006年1月9日 (UTC)
- 法定语文事务部的政府部门常用英汉辞汇以及律政司的双语法例资讯系统会是好帮手。-- tonync (talk) 18:31 2006年1月10日 (UTC)
- 请大家看看《香港便览》,由香港政府提供的PDF单张,无版权可自由摘录。当中就是有司法的资料。 小为 18:52 2006年1月9日 (UTC)
- 香港便览还有法律制度单张,很方便喔。 -- tonync (talk) 02:18 2006年1月10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 香港法律制度(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分类:社会科学 - 政治 -- 条目详细说明香港法律制度每一个环节,资料相当充足。 -- Kevinhksouth (Talk) 08:30 2006年11月1日 (UTC)
- (-)反对,文中大部分内容讲述得是和法律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仅仅是法律制度很小的一部分。--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8:12 2006年11月2日 (UTC)
- (-)反对,赞成长夜无风,此文只是“香港法律机构”而非法律制度,而且第三段说香港目前实施的法律只包括5类成文法,明显是错误,根据基本法最少还有普通法、衡平法和习惯法。--Johnson Lau 15:28 2006年11月2日 (UTC)
- (!)意见:分拆该条大部份内容至香港法律机构新条目如何?--沙田友 16:01 2006年11月2日 (UTC)
- 似乎没有需要设立这个条目,“香港法律机构”应该只是香港法律制度中的一段。倒不如扩充个别条目吧,特别是律政司一段,内容竟然比主条目香港律政司更多。其实香港的法律制度在世界上应是非常独特的,应该可以写得更好--Johnson Lau 16:17 2006年11月2日 (UTC)
- (!)意见:分拆该条大部份内容至香港法律机构新条目如何?--沙田友 16:01 2006年11月2日 (UTC)
- (+)支持--蜜蜂 (Talk) 07:22 2006年11月4日 (UTC)
- (+)支持--Mtrkwt 17:23 2006年11月5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