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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格林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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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威治”始终较多人用, 用“格林尼治”是否欠妥?—S19991002 2007年11月16日 (五) 17:48 (UTC)[回复]

绝应用格林尼治!格林威治实威错译,应予重定向,而非作页面使用。想同吹水 2009年8月8日 (六) 06:02 (UTC)[回复]
你的论调早已听过。详细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档案室/2005年1月“条目名称的选择:三藩市”段落吧。YunHuBuXi 2009年8月8日 (六) 06: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