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执行者:Jimmy-bot(留言) 2015年4月28日 (二) 16:42 (UTC)。[回复]
“方志友”的版本间的差异 囧rz...
对于这位@Liuliuliucc:新人,我善意推定,可是他的近期这些编辑该怎么办?不晓得如何提醒他:光是这样是不能写入条目的,那不过是一条条八卦新闻的堆砌....-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5年4月17日 (五) 18:23 (UTC)[回复]
- 感觉上行事风格与刚被封禁的user:Szuchieh01很像。--Kolyma(留言) 2015年4月18日 (六) 11:59 (UTC)[回复]
- 已全部回退,并在其用户讨论页面说明。--Kolyma(留言) 2015年4月18日 (六) 12:17 (UTC)[回复]
本主题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执行者:Jimmy-bot(留言) 2017年4月8日 (六) 00:42 (UTC)。[回复]
编辑差异,@Atana goodwin:及各位维基人,敝人觉得第三女主角就已经很勉强,没想到还有第四女主角!这还能算女主角吗?应该叫配角了吧!?
而且为什么是第四女主角,而不是第三女主角,也非常容易流于主观判断,而非客观陈述。
请问各位的意见如何?-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7年3月28日 (二) 12:47 (UTC)[回复]
- 既然官方网站无此一说,就应是编者主观判断了。 --KRF(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3:07 (UTC)[回复]
- 抱歉哈哈,我想说上有六月、柯淑勤与林予晞,方志友是列女演员中的第四位,所以才这样打的,而普遍官方网站也不会说谁是第一、第二……吧。方志友实质上来说应该算位居主演的重要配角,至于第四女主角一词,确实有人使用唷,如果演员阵仗很庞大的话,所以我认为写“主要演员”比较能涵盖这模糊地带啦,不然有点难界定。这确实是依我个人的判断更改的,若觉得不妥也是可以做更改,我没太大意见的。--Atana goodwi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3:56 (UTC)[回复]
- 如果一定要写第x男/女主角,我认为只有第一与第二,戏份再少一些的角色就该叫配角了。-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7年3月28日 (二) 14:21 (UTC)[回复]
- 除非有来源可证,否则用配角即可,这类第一、第四的配角改动,在部分条目甚至发生过编辑战。--Thomas.Lu(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5:53 (UTC)[回复]
- 除非维基百科之外有来源给她授予这个称号,否则不能提,一提就是原创总结。--Skyfiler(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7:0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