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迁 (明朝)
高迁(14世纪—15世纪),字景升,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高迁是永乐九年(1411年)的举人,授光山教谕,升任国子监学录,宣德八年(1433年)选官出使日本,礼部尚书胡濙推荐他,改任行人,与鸿胪寺少卿潘赐、宦官雷春前往日本赐国王(幕府将军)源义教白金、彩币[2],回国后明宣宗以他不辱命擢升为翰林院编修,并赐与龙凤砚、龙涎墨,在日本送赠的纸扇题御诗[3]。
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杀害侍讲刘球,高迁上疏拯救无效,于是托辞患病致仕回乡,有《菊庵文集》流传,入祀乡贤祠[1]。
引用
- ^ 1.0 1.1 光绪《金坛县志·卷九·人物志》:高迁 字景升,性冲雅美风姿,永乐辛卯举人,署光山教谕,升国子监学录,时选使日本者,尚书胡濙以名荐,改行人赐一品服以行,使还上嘉其不辱命,擢翰林院编修,赐龙凤砚龙涎墨,倭扇题御诗其上以荣之,曰:“秋水芙蓉巧翦裁,轻轻摇动彩云开,金銮殿上随朝罢,带得天香满袖回。”正统中宦官王振用事,杀侍讲刘球,迁疏救不听,乃辞疾致仕归,所著有《菊庵文集》,卒祀乡贤。
-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宣德八年六月)壬辰遣鸿胪少卿潘赐、行人高迁、中官雷春等使日本国,赐其王源义教白金、彩币等物。
- ^ 民国《光山县志约稿·卷三》:高迁,字景升,洪武【永乐】间由举人任光山教谕,升国子监学录,选使日本改授行人,赐一品服以行,及还上以为不辱命,赉予甚渥,荐绅咸为诗歌荣之。
参考文献
- 光绪《金坛县志》·卷九·人物志
- 民国《光山县志约稿》·卷三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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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 明朝光山县教谕 永乐年间 |
继任: 方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