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让 (嘉靖进士)
陈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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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监察御史 | |
籍贯 | 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
字号 | 字以礼,号见吾 |
出生 | 十一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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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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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让(1491年—?),字以礼(又字原礼),号见吾,陈琛族弟。福建晋江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联捷壬辰科会试五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三十五名进士,授绍兴府推官,十六年四月选任监察御史,巡视东城,曾弹劾建昌侯门客刘东山而下狱,仍然继续上疏,嘉靖帝最终查明,诛杀刘东山,恢复陈让官职。十七年巡按直隶,但因上疏论皇后合葬同陵事,在十二月被削职为民。隆庆改元,赠光禄少卿。著《见吾选稿》[1]。
家族
曾祖陈汉,祖陈凯,父陈溥,嫡母庄氏;生母郭氏。兄言;设;谋;试,子欲浑;欲渐;欲润;欲淳[2]。
参考
-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陈让,字以礼,号见吾,琛族弟。少孤贫,年十八,始就外傅,读书过目成诵。嘉靖辛卯解元,壬辰进士,授绍兴府推官。凡郡中大利病,赞太守罢行,惋惓以明教化、正风俗为己任。入为监察御史,以刻建昌侯门客刘东山,下狱讯鞫,肤体为裂。让从狱中上疏,力言东山之奸,上悟,赦复原职,械死东山,让名震京师。又以论章圣皇后合葬同陵事,削职为民。隆庆改元,赠光禄少卿。著《见吾选稿》。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军籍,治《春秋》,年四十二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进士。十一月初五日生,行五,曾祖陈汉;祖陈凯;父陈溥;嫡母庄氏;生母郭氏。永感下,妻李氏,兄言;设;谋;试,子欲浑;欲渐;欲润;欲淳。由府学生中式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五十二名。观礼部政,升御史,建言回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