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逢泰
锺逢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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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省邻水县知县 | |
籍贯 | 广东省长乐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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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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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逢泰(?—?),广东省嘉应直隶州长乐县(五华县)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甲午科广东乡试第51名举人。
历任官职
- 乾隆五十二年会试后挑选壹等,引见奉旨以知县试用,签掣四川,于五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到省
-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署顺庆府通判[1][2]
-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署顺庆府邻水县知县[3][4]
- 乾隆五十四年署合江县知县[5]
- 乾隆五十五年署双流县知县[6][7][8],五十七年实授,嘉庆二年丁忧[9]
- 嘉庆五年十二月拣发江苏知县[10][11]
- 嘉庆六年任镇江府丹阳县知县[12][13][14]
注释
- ^ “锺逢泰,广东嘉应州长乐县举人,乾隆五十二年署通判,游东林寺书题联额今尚存”;““云鹤”二字,顺庆通判锺逢泰书,并“殿角风柔僧定际,林皋烟袅客谈初”一联刻东林寺”,《华银山志》
- ^ “锺逢泰,广东嘉应州长乐县举人,乾隆五十二年署”,《岳池县志》卷十职官志文秩三
- ^ “锺逢泰,广东长乐人,乾隆甲午举人,五十三年任”,《道光元年邻水县志》
- ^ “锺逢泰,广东长乐,乾隆甲午举人,五十三年任”,《道光乙未增修邻水县志》卷之四题名五
- ^ “锺逢泰,广东长乐县举人,乾隆五十四年署”,《合江县志》卷三十四职官卅四
- ^ “是日,吏部议协办大学士署四川总督孙士毅奏双流县知县锺逢泰试俸期满准实授一疏,奉谕旨:锺逢泰依议用,馀依议。”,《清高宗起居注》卷三十八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
- ^ “锺逢泰,广东长乐县举人,乾隆五十五年任”,[嘉庆]《双流县志》卷二职官五
- ^ “锺逢泰,广东长乐县举人,乾隆五十五年任”,[民国]《双流县志》
- ^ ‘题报四川双流县知县锺逢泰亲父锺端迎养在任,于嘉庆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在署病故,例应丁忧,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陕甘总督兼办四川总督事总统军务臣宜绵谨题为报明丁忧事,该臣看得现任州县以上官员丁忧,例应具题,兹据布政使林儁详称据双流县知县锺逢泰禀称,年伍拾陆岁,系广东举人,乾隆伍拾贰年会试后挑选壹等,引见奉旨以知县试用,签掣四川,于伍拾贰年柒月贰拾壹日到省,历署顺庆府通判,邻水、合江等县印务,题署双流县知县,于伍拾伍年柒月贰拾日到任,伍拾柒年正月贰拾日奉文实授,因亲父锺端迎养在任,今于嘉庆贰年玖月贰拾玖日在署病故,例应丁忧,禀乞转报等情,除饬取该员丁忧供结另送外理合详请具题等情前来,据此臣复查无异,除咨广东抚臣外,谨具题闻。嘉庆2年10月25日’。内阁大库档案003599-001
- ^ “十二月拣发江苏知县六员……锺逢泰,广东长乐人,举人”,《缙绅全书》(嘉庆六年夏)(奎文阁)
- ^ “又将遵旨拣发江苏试用知县六员,拣选得候补知县王廷瑄等带领引见。奉谕旨:王廷瑄、慎咸熙、锺逢泰、赖相栋、石文琏、吴桓俱著发往江苏差遣委用。”,《清仁宗起居注》卷五嘉庆五年十二月
- ^ “三十九年甲午……锺逢泰官四川双流江苏丹阳知县”,道光《长乐县志》卷三二十七
- ^ “国朝知县……嘉庆:王之导、锺逢泰”,(光绪)《重修丹阳县志》卷十三
- ^ “是日,吏部议江苏巡抚岳起题丹阳县知县员缺,请以候补知县锺逢泰补授一疏,奉谕旨:锺逢泰依议用,馀依议。”,《清仁宗起居注》卷六嘉庆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