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
货币基金,又称为货币市场基金(英文:Money funds, Money market funds,或称 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是共同基金的一种,指投入现金定存以及高信用评等的短期票券(一般在1年以下)的基金。其管理目标是通过流动性投资维持高度稳定的资产价值,同时以股息的形式向投资者支付收入。
货币基金寻求的目标是控制信用、流动性和市场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它可投资的品种有限,一般限于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债券和其他货币基金。货币市场证券必须具有高流动性和最高质量。以美国市场的货币基金为例,该品种受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根据 1940 年《1940投资公司法》进行监管。该法第 2a-7 条限制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质量、成熟度和多样性。根据该法案,货币基金主要购买评级最高的债务,这些债务在 13 个月内到期。投资组合必须保持 60 天或更短的加权平均期限 (WAM),并且对任何一个发行人的投资不得超过 5%,政府证券和回购协议除外。[1]
一般而言这类基金所投入资产风险较小,极少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而被认为是资金的短期避风港。但在2007年-2009年环球金融危机中,因为一些公司的倒闭(例如雷曼兄弟)使得一些货币基金因购买了这些公司的短期票券而遭受损失。
货币基金的投入理由与定存类似,一般有几项,一是作为投资其他货币的管道。(有些币种本身的兑换自由度不够高);二是在类似的风险波动下,获得比定存稍高的收益。(但如果基金的收费过高这项功能就无法彰显);三、利用基金转换的功能,将其他放在股票、债券基金的资金,暂时转入货币基金,待机会再转换至想要投入的基金中。
参考资料
《柏格谈共同基金》第六章。
- ^ Murphy, Elizabeth (编), Money Market Fund Reform (PDF),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Proposed Rul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Release No. IC–28807; File No. S7–11–09, June 30, 2009 [2023-11-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