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汪精卫国民政府)
汪精卫国民政府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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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40年3月30日 |
前身机构 | 行政院 |
解散时间 | 1945年8月16日 |
后继机构 | 行政院 |
机构类型 | 行政机构 |
机构驻地 | 汪精卫国民政府 南京市 |
机构首长 | 院长:汪兆铭(1940年-1944年) 陈公博(1944年-1945年) 副院长:褚民谊(1940年) 周佛海(1940年-1945年) |
上级机构 | 南京国民政府 |
行政院是汪精卫国民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1940年3月30日成立。
沿革
1940年3月30日成立时,国民政府代主席汪兆铭任行政院长,褚民谊任副院长。最初行政院下设有十四部四会,包括内政、外交、财政、军政、海军、教育、司法行政、工商、农矿、铁道、交通、社会、宣传、警政等部,以及赈务、边疆、侨务、水利等委员会。
此后经过一系列调整,至1943年1月最高国防会议改组后,行政院下设有内政、外交、财政、教育、司法行政、实业、宣传、铨叙、社会福利、粮食、建设等部。[1][2]
1944年汪兆铭逝世后,陈公博继任为行政院长。
组织架构
- 内政部
- 外交部
- 财政部
- 军政部(1942年改陆军部,隶属于军事委员会)
- 海军部(1942年改隶军事委员会)
- 教育部
- 司法行政部
- 工商部(1941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
- 农矿部(1941年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
- 实业部(1941年由工商部、农矿部合并而成)
- 铁道部(1941年并入交通部合)
- 交通部(1943年与水利委员会合并为建设部)
- 社会部(1941年撤销,改设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
- 宣传部
- 警政部(1941年并入内政部)
- 铨叙部(1943年由考试院改隶行政院)
- 社会福利部(1943年由赈务委员会与社会指导委员会合并而成)
- 粮食部(1943年由粮食管理委员会改组而成,1944年撤销,划归实业部)
- 建设部(1943年由交通部、水利委员会合并而成)
- 赈务委员会(1943年与社会指导委员会合并为社会福利部)
- 边疆委员会(1943年撤销,并入内政部)
- 侨务委员会(1943年撤销,并入外交部)
- 水利委员会(1943年与交通部合并为建设部)
- 全国经济委员会(1941年成立,1943年改直隶国民政府)
- 粮食管理委员会(1940年11月成立,1943年改组为粮食部)
- 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1942年成立,1945年改隶中央党部)
除此之外,行政院还会根据具体需要而设置一些机构,其中包括接收日军管理工厂委员会、电影检查委员会、中央报业经理处、广播事业建设协会、古物接收委员会、文物保管委员会、中央物资统制委员会、保甲推进委员会、接收租界委员会、撤废各国在华治外法权委员会、敌产管理委员会、全国物资统制审议委员会、农业增产策进委员会、合作事业委员会等。[1]
主要官员
行政院主要官员包括:[2]
院长
副院长
秘书长
副秘书长
简任秘书
- 注:1944年5月在职
政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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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事厅长
法制局长
- 陈允文(1940年4月1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