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西尼主义
苏西尼主义是反对三位一体论的一种基督宗教主张,以李立欧·苏西尼与其侄子浮斯土斯·苏西尼而得名。
源起
现代的神体一位论派,就是所谓“苏西尼派”起始于改教运动的时期,但其根源可追溯至第二、第三世纪的神格唯一论运动。欧洲中部与南部,在当时有好些人文主义者对于教会各种的教理,开始发表他们的异议,特别是关于基督神性的教理。这些人当中之最著者,为十六世纪李立欧·苏西尼与其侄儿浮斯土斯·苏西尼。李立欧·苏西尼是义大利著名的律师,因有异端的嫌疑,于1547年离开了义大利。其游历甚广,因而得以认识复原派的领袖神学家,其中包含墨兰顿以及加尔文在内。
浮斯土斯·苏西尼具有高尚的道德,曾研究法律与神学。他叔父的手稿在他脑子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离开义大利之后,曾拜访和他叔父一同反对三位一体论的一些团体。1579年,他前往波兰组织了一个神体一位论的团体,名叫波兰弟兄会。他的活动由此扩展至匈牙利、外西凡尼亚及其邻近诸国。外西凡尼亚成了神体一位论的大本营。他消除了神体一位论派所有重洗派的思想,并融合了许多小小的异点。
1603年在波兰克拉科夫所召开之神学一位论派的宗教会议,规定重洗礼并非加入神体一位教会必须的条件。1600年他在拉寇(Racow)创立一个神体一位论派的大学,每年有成千的学生到该校肄业。神体一位论派的年会,亦在拉寇举行。在此曾印行许多神体一位论派的书籍,其中包含1605年出版著名的拉寇问答(Racovian Catechism)。[1]这拉寇问答大为广传,在荷兰、英国、美国都带出很大的影响。[2]
苏西尼派的主张(拉寇问答)
“它主张以圣经为真理的源头,但新约真理的证明端赖其中所记载的许多神迹,而以基督复活一神迹为首要。这样用超自然的眼光证明新约,也就保证旧约之真实无讹。新旧两约之作都为使人了解永生的道路,其中所记载虽有些超出理性以上,但其价值总不违反理性。圣经要人相信上帝是存在的,是赏善罚恶之主。人本来是必死的,凭著自己不能找著永生的道路,所以上帝赐他圣经、生命,又以基督做榜样。基督不过是人,但他一生完全顺服上帝,作人榜样,满有属神的智慧,所以上帝赐他复活,赋予他一种神性,所以他如今还能听人祷告。
在思想批判方面,苏西尼派最大的成功为其对救赎的补罪教理所加的攻击,而这种补罪的教理却是一切改教家所一致承认的。他们说补罪的要求原与上帝的本性不合。既有赦罪,便无须补罪,此二者乃互相排斥的观念。以无罪的人代替有罪的人受罚,是绝对不公平的事。基督受死是表明顺服的最好榜样;在必要时,这种顺服也是每一基督徒所应该表明的;但基督的顺服虽大,却不超过祂所应有的,所以祂不能将祂顺服的价值转移给他人。假如这种转移是可能的话,那么,人便需在道德上努力追求公义,而品格也就因此嬴弱了。”[3]
苏西尼主义的演变
“十八世纪时,英国的苏西尼主义变成神体一位论。 林西(Theophilus Lindsey)是英国圣公会的牧师,他发出一道请愿函,要求国会准许牧师不必接受三十九信条而只需对圣经效忠。这份公函的动机显示苏西尼派牧师不肯相信三十九信条,因为该信条承认基督的神性。这份请愿公函竟然获得二百五十多人的赞助签名。但当公元一七七二年呈给国会时,遭国会否决。于是林西牧师退出圣公会,而于一七七四年在伦敦组织了神体一位会(Unitarian Church))。公元一七七九年国会修改信仰容忍法案,通过以接受圣经取代接受三十九信条。这个修正案为安立甘教会打开了通向各种异端的大门。再过不久,国会又通过取消对“否认三位一体者”的刑罚。
英国神体一位论强调人得救是藉基督的个性,而非藉祂所流得救赎之血。他们宣称,拒绝一切“人所编的信条”,但是他们当然也有自己的信条,这是无可避免的。神体一位论严重地侵入长老派及普通浸礼派教会,摧毁他们的灵性生活,教会很快地衰退。另一方面,公理派及特别浸礼派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他们的人数增加,教会兴旺。在信仰容忍法案时期,本来是长老派教会人数最多,现在公理派和特别浸礼派的人数则远远超过了他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