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相
董相 | |
---|---|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河南河南府嵩县 |
出生 | 八月二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
董相(1486年—?),字应期,河南河南府嵩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乡试第七十三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进士[1][2]。七年授金坛县知县,擢升监察御史,巡视居庸关等地。江彬派遣小校米英在平谷逮人,其恃势非常骄横。董相纷纷逮捕击杖。江彬在武宗面前诬陷,致使董相被逮捕入诏狱,后贬为徐州通判。十六年(1521年)八月起升江西按察司佥事,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官至山东副使[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董相,嵩县人,正德六年进士。官御史。巡视居庸诸关。江彬遣小校米英执人于平谷,恃势横甚。相收而杖之,将以闻。彬遽谮于帝,械系诏狱,谪判徐州。嘉靖初,召复故官。终山东副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