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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师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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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师雍(16世纪—1643年),如临山西平阳府襄陵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举人经魁[2],二十九年(1601年)成进士,获授行人,升为户部主事员外郎,外任大名府知府,捐出俸禄买田惠及穷人。

之后翟师雍历任河南睢陈兵备道副使、山东参政[3][4]、山东按察使,督理七省漕运,写下《饬漕末议》;再升为湖广右布政使,转左布政使,调为陕西关内道,剿灭流寇多立功劳。回乡后遇上李自成变乱,他不屈服被杀,人们都敬仰他的完节[1]

家族

翟师雍和弟弟翟师偃、翟师有并称“河东三凤”。

参考文献

  1. ^ 1.0 1.1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一·名贤传》:翟师雍 字如临,与胞弟师偃、师有称“河东三凤”,初授行人司行人,擢户部主事,转员外郎,升直隶大名府知府,捐俸置田以惠寒士。厯睢陈道,升山东按察使,督理七省漕务,刻有《饬漕末议》。再陞湖广右布政,转左布政,调陕西关内道,剿寇多功,后家居遭闯变,不屈而死,人皆仰其完节。
  2.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六·选举表》:(万历)丁酉科(举人)……翟师雍 经魁,见甲科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六》:(万历四十五年四月丁酉)陞山西参政朱思明为广西按察使,湖广参政刘不盈为陕西按察使,河南副使翟师雍为山东参政。
  4. ^ 李鹏飞《明代陈州卫军户教育状况研究》:万历四十二年至四十五年 睢陈兵备翟师雍、署州事柳文、吏目阮继源 重修敬一亭三楹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一·名贤传
  • 民国《襄陵县志》·卷十六·选举表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五十六
官衔
前任:
陈瑛
明朝大名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赵良相
前任:
熊文灿
明朝山东右布政使
天启年间-1625年
继任:
米万锺
前任:
吴国仕
明朝湖广右布政使
1625年-1626年
继任:
冯从龙
前任:
李春茂
明朝湖广左布政使
1626年
继任:
王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