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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法委员选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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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法委员选举区中华民国区域立法委员在福建省的前选举区。

本选举区原为于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设置的选举区,范围包含福建省全境,并分割为数个复数选举区。自第一届增额选举起,则成为单一选举区,至第二届选举裁撤。[1]

历史选区范围

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福建省全境分为四个选区:

福建省立法委员名额分配及选举区划分表[2]
选举区 选举区域 应选名额 联合选举事务所所在地
第一区 福州市 林森县 福清县 长乐县 连江县 罗源县 闽清县 古田县 屏南县 永泰县 平潭县 霞浦县 福安县 福鼎县 宁德县 柘荣县 周宁县 寿宁县 4 福州市
第二区 建阳县 浦城县 崇安县 水吉县 政和县 建瓯县 邵武县 尤溪县 南平县 沙 县 顺昌县 建宁县 泰宁县 三元县 将乐县 永安县 光泽县 松溪县 2 建阳县
第三区 厦门市 大田县 德化县 莆田县 仙游县 惠安县 晋江县 南安县 永春县 安溪县 同安县 金门县 4 厦门市
第四区 龙溪县 云霄县 长泰县 海澄县 漳浦县 诏安县 东山县 明溪县 宁洋县 清流县 宁化县 长汀县 连城县 武平县 漳平县 上杭县 永定县 龙岩县 南靖县 华安县 平和县 3 龙溪县
总计 二市六十六县 14[注 1]

第一届第一次增额选举第一届第六次增额选举皆不分区:

选举区 选举区域 应选名额
福建省 金门县 连江县 1

历届立法委员

第一届

福建省第一选举区 福建省第二选举区 福建省第三选举区 福建省第四选举区 妇女团体
立法院届次 选举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当选委员
第一届 1948 刘通[3]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林炳康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郭公木[4]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何遂[3]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谢澄宇[5]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李钰[6]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黄哲真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连谋[7]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吴春晴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叶道渊[8]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赖琏[9]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张贞[10]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丘汉平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刘我英[11]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1950
(递补)
林可玑
( 中国青年党)
候补者行踪不明

第一届增额至第一届第六次增额

福建省选举区
立法院届次 选举 当选委员
第1届
增额
1972 吴金赞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第1届
第二次增额
1975
第1届
第三次增额
1980
第1届
第四次增额
1983
第1届
第五次增额
1986 黄武仁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第1届
第六次增额
1989

注解

  1. ^ 含一席妇女保障名额

参考文献

  1. ^ 立法委员选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选举委员会
  2. ^ 《各省市立法委員分配暨選舉區總數表》 立法院法律系統. lis.ly.gov.tw/lglawc/lglawkm. [2024-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21). 
  3. ^ 3.0 3.1 (一)商业东区立法委员朱惠清、陕西省第一区立法委员周伯敏、福建省第一区立法委员何遂等三人附逆通缉,依法应注销名籍,并依法以各该区候补人吕苍岩、翟文凤、石磊三人分别递补,惟候补人行踪不明,俟查明后另案办理。(二)四川省第六区立法委员高新亚、商业东北区立法委员傅汝霖、陕西省第一区立法委员郑自毅、福建省第一区立法委员刘通等四人附逆,经各方向立法院检举有据,并经立法院决议以一会期不出席论,电知本部,依法应注销名籍,依次以各该区候补人许大川、马俊德、张廷镛、林可玑等四人分别递补。(三)广东省第五区立法委员梁寒操、商业东区立法委员骆清华两人居留港澳,经立法院决议以一会期不出席论,依法应注销名籍,并依次以各该区候补人梁朝威、潘士浩递补,(39)台统(一)字第284号(39.11.30),《总统府公报》第271号
  4. ^ 立法院委员林虎(广西省第二区)、李云良(江苏省第四区)、郭公木(福建省第一区)、黄肃方(四川省第三区)、翟念劬(广西省第一区)等五人于第五六七八会期,均未报到出席院会。经院会决议,应以一会期无故不出席论,视为辞职,依法分别注销其名籍案备案,(43)台统(一)字第1380号(43.03.31),《总统府公报》第484号
  5. ^ 福建省第二区立法委员谢澄宇于民国56年5月31日病故,依法注销其名籍,(56)台统(一)义字第5005号(56.07.25),《总统府公报》第1874号
  6. ^ 福建省第二区立法委员李钰于民国47年12月12日病故,依法注销其名籍,(48)台统(一)义字第2101号(48.1.14),《总统府公报》第984号
  7. ^ 福建省第三区立法委员当选人连谋在菲资匪经查属实,复经函准立法院函复于第七会期未报到出席请注销其立法委员资格,自应依法注销名籍,(40)台统(一)字第398号(40.11.26),《总统府公报》第322号
  8. ^ 立法委员黄宇人(贵州省第二区)、彭勋武(四川省第五区)、奚玉书(会计师公会)、叶道渊(福建省第三区)、陈光甫(江苏省第一区)、赵和亭(西安市)、但懋辛(四川省第三区)、崔敬伯(河北省第二区)、辛崇业(绥远省)、龚自知(教育会西区)、杨天理(云南省第一区)等十一人注销名籍,其缺额毋庸补办递补,(40)台统(一)字第351号(40.06.01),《总统府公报》第297号
  9. ^ 福建省第四区立法委员赖琏函请辞去立法委员职务,依法注销名籍案备案,(42)台统(一)字第1304号(42.12.31),《总统府公报》第459号
  10. ^ 福建省第四区选出之立法委员张贞于民国52年12月29日病故,依法注销名籍,(53)台统(一)义字第3725号(53.02.07),《总统府公报》第1513号
  11. ^ 福建省区域选出之第一届立法委员刘我英于民国74年10月26日病故,依法注销其名籍,(74)华总(一)义字第6072号(74.12.03),《总统府公报》第4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