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辙(15世纪—16世纪),四川泸州直隶州纳谿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白辙是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举人[2],正德九年(1514年)成进士,获授工部主事,监督修整乾清宫和整理北征军务都有功劳,升刑部员外郎,释放高墙宗室三百名,流放宦官党羽十二人,审讯太监潘朝诽谤楚王朱荣㳦与钱宁、江彬案件为时人推服,再陞郎中后因大礼议事件被杖降谪,回乡后曾疏陈县内疾苦,改正边粮、平均徭役、省去里甲,县人都深受其惠[1][3]。
嘉靖三年(1524年)左顺门事件哭谏诸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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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23人) | |
翰林(22人) | |
给事中(21人) | |
御史(30人) | |
吏部(12人) | |
户部(36人) | 郎中 黄待显 - 郎中 唐昇 - 郎中 贾继之 - 郎中 杨易 - 郎中 杨淮 - 郎中 胡宗明 - 郎中 粟登 - 郎中 党以平 - 郎中 何岩 - 郎中 马朝卿 - 员外郎 申良 - 员外郎 郑漳 - 员外郎 顾可久 - 员外郎 娄志德 - 主事 徐嵩 - 主事 张庠 - 主事 高奎 - 主事 安玺 - 主事 王尚志 - 主事 朱藻 - 主事 黄一道 - 主事 陈儒 - 主事 陈腾鸾 - 主事 高登 - 主事 程旦 - 主事 尹嗣忠 - 主事 郭日休 - 主事 李录 - 主事 周诏 - 主事 戴亢 - 主事 缪宗周 - 主事 丘其仁 - 主事 俎琚 - 主事 张希尹 - 司务 金中夫 - 检校 丁律 |
礼部(12人) | |
兵部(20人) | |
刑部(27人) | |
工部(15人) | |
大理(11人) | |
“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