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西魏(一作南朝梁)置甲郡。治所在上甲县(今湖北省郧西县西南夹河镇)。属于上州。北周辖县改为黄土县、丰利县。辖境相当今湖北省郧西县及陕西省旬阳市、白河县二县一带,《周书·扶猛传》记载“扶猛字宗略,上甲黄土人也。其种落号白兽蛮,世为渠帅。”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甲郡。所辖黄土县、丰利县归属上州。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西魏(一作南朝梁)置甲郡。治所在上甲县(今湖北省郧西县西南夹河镇)。属于上州。北周辖县改为黄土县、丰利县。辖境相当今湖北省郧西县及陕西省旬阳市、白河县二县一带,《周书·扶猛传》记载“扶猛字宗略,上甲黄土人也。其种落号白兽蛮,世为渠帅。”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甲郡。所辖黄土县、丰利县归属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