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众
沈众(503年—558年),南朝梁、南朝陈政治人物,表字仲师,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德清西)人。陈武帝时中书令。
生平
沈约之孙,给事黄门侍郎沈旋之子。自幼好学,善文词,有文才。初任南朝梁镇卫南平王法曹参军、太子舍人。梁武帝制《千字诗》,沈众为之注解,和谢景一起被召见在文德殿,受武帝之命作《竹赋》,深得武帝赏识。大同年间,当阳公萧大心出任郢州刺史,沈众在他属下任限内记室参军。后任镇南湘东王记室参军,转任太子中舍人,兼散骑常侍。奉命出使西魏,回国后,担任骠骑庐陵王谘议参军。
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乱爆发,沈众回到故乡吴兴郡召募士兵,聚集宗族义附部曲五千人,援救建康,驻军小航。和侯景在东府的驻军对峙。武帝在城内遥授沈众为太子右卫率。建康陷落后,沈众降侯景。
侯景之乱被平定,沈众到荆州江陵,梁元帝任命他为太子中庶子、荆州大中正。转任司徒左长史。承圣三年(554年),西魏攻陷江陵,沈众被西魏俘虏,后来逃还建康。梁王萧方智承制,任命沈众为御史中丞。绍泰元年(555年)受侍中之位,转任左民尚书。
永定元年(557年),陈朝建国,沈众担任中书令。永定二年(558年),兼起部尚书。沈众本为陈武帝所敬重,所受赏赐,超过他人。但他为人吝啬,经营家产,积累钱帛以亿计,却从不分遗亲友。他自我奉养也很俭薄,每当举行朝会时,他有好衣服不穿,穿着破衣烂衫,有僮仆不用,亲自手提冠履。他监造太极殿,沈众还是衣衫褴褛,带系麻绳,带着干鱼、野菜作为食物,朝士对他很看不惯。沈众性格急躁,忿恨诋毁公卿,诽谤朝廷。激怒了陈武帝陈霸先,因为沈众有名望,没有处理他。后因沈众休假回到武康县,在吴中被赐死。享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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