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众
沈眾(503年—558年),南朝梁、南朝陳政治人物,表字仲師,吴興郡武康县(今浙江德清西)人。陈武帝时中书令。
生平
沈約之孙,給事黄門侍郎沈旋之子。自幼好学,善文词,有文才。初任南朝梁鎮衛南平王法曹参軍、太子舍人。梁武帝制《千字詩》,沈众为之注解,和謝景一起被召见在文德殿,受武帝之命作《竹赋》,深得武帝赏识。大同年間,当陽公蕭大心出任郢州刺史,沈众在他属下任限内記室参軍。後任鎮南湘東王記室参軍,转任太子中舍人,兼散騎常侍。奉命出使西魏,回国後,担任驃騎廬陵王諮議参軍。
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乱爆发,沈众回到故乡吴興郡召募士兵,聚集宗族义附部曲五千人,援救建康,驻军小航。和侯景在東府的驻军对峙。武帝在城内遥授沈众为太子右衛率。建康陷落後,沈众降侯景。
侯景之乱被平定,沈众到荊州江陵,梁元帝任命他为太子中庶子、荊州大中正。转任司徒左長史。承聖三年(554年),西魏攻陷江陵,沈衆被西魏俘虏,后来逃还建康。梁王蕭方智承制,任命沈众为御史中丞。紹泰元年(555年)受侍中之位,转任左民尚書。
永定元年(557年),陳朝建国,沈众担任中書令。永定二年(558年),兼起部尚書。沈众本为陈武帝所敬重,所受赏赐,超过他人。但他为人吝啬,经营家产,积累钱帛以亿计,却从不分遗亲友。他自我奉养也很俭薄,每当举行朝会时,他有好衣服不穿,穿着破衣烂衫,有僮仆不用,亲自手提冠履。他监造太极殿,沈众还是衣衫襤褸,带系麻绳,带着乾魚、野菜作为食物,朝士对他很看不惯。沈众性格急躁,忿恨诋毁公卿,誹謗朝廷。激怒了陈武帝陳霸先,因为沈众有名望,没有处理他。後因沈众休假回到武康县,在吴中被赐死。享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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