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梅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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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ourable 梅师贤爵士 Sir Anthony Frank Mason AC KBE GBM K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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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任澳洲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987年2月6日—1995年4月20日 | |
指定 | 鲍勃·霍克 |
前任 | 哈里·吉布斯爵士 |
继任 | 布仁立爵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雪梨 | 1925年4月21日
国籍 | 澳大利亚 |
安东尼·弗兰克·梅森爵士,大紫荆勋贤,AC,KBE,KC(Sir Anthony Frank Mason,1925年4月21日—)前澳洲首席大法官,曾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生平
梅师贤自小在悉尼长大,早年就读于悉尼文法学校。1944年至1945年在皇家澳大利亚空军服役,担任飞行员。二战后入读于悉尼大学,以一级荣誉取得文学士及法学士学位。1951年在新南威尔斯取得大律师资格。1964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1964年至1969年,任澳洲法律政策专员(Solicitor-General of Australia)。1969年至1972年,任新南威尔斯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法官。1972年至1987年,担任澳洲高等法院大法官。1987年,升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至1995年退休。1997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7日出任香港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1]
荣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