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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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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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分类 | 传统戏剧 |
序号 | 181 |
编号项目 | Ⅳ—37 |
登录 | 2006年5月20日 |
桂剧是广西的主要剧种之一,俗称桂戏或桂班戏,是用桂林方言演唱的剧种,做工细腻贴切、生动活泼,借助面部表情和身段姿态传情,注重以细腻而富于生活气息的表演手法塑造人物。即使是武戏,也多是文做。流行于桂林、柳州、河池、南宁等地市和梧州地区北部操“官话”的城乡,深受桂林人民的喜爱。
桂剧剧目相当丰富,有“大小本杂八百出”之说。由于它的产生和发展与徽剧、汉剧、湘剧、祁剧都有著密切的血缘关系,所以它的剧目多与皮黄系统的兄弟剧种相似。道光、咸丰年间,祁剧传入。由於戏路接近、语音相似,祁、桂艺人长期同台、同剧演出,使桂剧声腔、演技深受影响,发展日臻成熟。
桂剧角色分为生、旦、净、丑四大行当。生行又分生、末、外、小、武;旦行中又分旦、占、贴、夫;净行则分为净、副、末净;丑得只分丑和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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