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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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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之伟(508年—559年),子大吴郡钱塘[1][2]南北朝南梁南陈官员和文学家。

杜之伟家族是儒学世家,专长三礼,父亲杜规是南梁奉朝请,和光禄大夫济阳江革及都官尚书会稽孔休源友好。杜之伟自小聪明敏捷,才能出众。七岁时阅读《尚书》,又学习诗歌礼乐,明白内容;十五岁就看过很多文学、历史与仪礼的故事,同辈都称他早熟。仆射徐勉曾看过他的文章,看重他的行文力量[1][2]中大通元年(529年),梁武帝同泰寺舍身出家,下令徐勉编写仪注,徐勉发现台阁无这种礼仪,召来杜之伟草拟,并补任他为东宫学士,和学士刘陟等人按题目参考书本撰写,《富教》、《政道》二篇都由他写序。湘阴侯萧昂出任江州刺史,征召他担任掌记室。萧昂去世,庐陵王萧续代任刺史后又亲自招引,惟杜之伟推辞,送萧昂的灵柩回京。之后他成为临城公萧大连的侍读,很快除授扬州议曹从事、南康嗣王萧会理墨曹参军,兼任太学限内博士[3][4]

大同七年(541年),梁朝皇太子萧纲在国学举行释奠礼,当时乐府并无孔子颜子的歌,尚书参议下令杜之伟起制文章,让伶人学习,成为制度。他迁转补任安前将军邵陵王萧纶田曹参军,又改任刑狱参军;杜之伟年资和地位都不高,因为记忆力强而闻名,吏部尚书张缵深感知遇,认为他能担负重任[5][6]

侯景叛乱,杜之伟逃入山林中,之后陈霸先担任丞相,早听闻他的名气,征召他补任记室参军,迁任中书侍郎,领大著作。陈霸先受禅建立南陈,除授鸿胪卿,其馀依旧。他上表请求辞任著作,但朝廷下诏赞许却不许辞官,不久转职大匠卿,换任太中大夫,奉诏撰写梁史。永定三年(559年)他去世,虚岁五十二,陈霸先深感惋惜,诏赠通直散骑常侍,丧事用钱五万、五十匹布,棺材一副,日内举丧。他的文章不追求奢华,内容丰富,但大多遗失,有文集十七卷[7][8]

引用

  1. ^ 1.0 1.1 陈书·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八》:杜之伟字子大,吴郡钱塘人也。家世儒学,以三礼专门。父规,梁奉朝请,与光禄大夫济阳江革、都官尚书会稽孔休源友善。之伟幼精敏,有逸才。七岁,受尚书,稍习诗、礼,略通其学。十五,遍观文史及仪礼故事,时辈称其早成。仆射徐勉尝见其文,重其有笔力。
  2. ^ 2.0 2.1 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杜之伟字子大,吴郡钱唐人也。家世儒学,以三礼专门。父规,梁奉朝请。之伟幼精敏,有逸才。年十五,遍观文史及仪礼故事,时辈称其早成。仆射徐勉尝见其文,重其有笔力。
  3. ^ 《陈书·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八》:中大通元年,梁武帝幸同泰寺舍身,敕勉撰定仪注,勉以台阁先无此礼,召之伟草具其仪。乃启补东宫学士,与学士刘陟等钞撰群书,各为题目。所撰富教、政道二篇,皆之伟为序。及湘阴侯萧昂为江州刺史,以之伟掌记室。昂卒,庐陵王续代之,又手教招引,之伟固辞不应命,乃送昂丧柩还京。仍侍临城公读。寻除扬州议曹从事、南康嗣王墨曹参军,兼太学限内博士。
  4. ^ 《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中大通元年,梁武帝幸同泰寺舍身,敕勉撰仪注。勉以先无此礼,召之伟草具其仪。乃启补东宫学士,与学士刘陟等抄撰群书,各为题目,所撰富教、政道二篇,皆之伟为序。后兼太学限内博士。
  5. ^ 《陈书·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八》:大同七年,梁皇太子释奠于国学,时乐府无孔子、颜子登歌词,尚书参议令之伟制其文,伶人传习,以为故事。转补安前邵陵王田曹参军,又转刑狱参军。之伟年位甚卑,特以彊识俊才,颇有名当世,吏部尚书张缵深知之,以为廊庙器也。
  6. ^ 《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大同七年,梁皇太子释奠于国学,时乐府无孔子、颜子登歌词,令之伟制文,伶人传习,以为故事。再迁安前邵陵王刑狱参军。之伟年位甚卑,特以强识俊才,颇有名当世。吏部尚书张缵深知之,以为廊庙之器。
  7. ^ 《陈书·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八》:侯景反,之伟逃窜山泽。及高祖为丞相,素闻其名,召补记室参军。迁中书侍郎,领大著作。高祖受禅,除鸿胪卿,馀并如故。之伟启求解著作,曰:“臣以绍泰元年,忝中书侍郎,掌国史,于今四载。臣本庸贱,谬蒙盼识,思报恩奖,不敢废官。皇历惟新,驱驭轩、昊,记言记事,未易其人,著作之材,更宜选众。御史中丞沈炯、尚书左丞徐陵、梁前兼大著作虞荔、梁前黄门侍郎孔奂,或清文赡笔,或彊识稽古,迁、董之任,允属群才,臣无容遽变市朝,再妨贤路。尧朝皆让,诚不可追,陈力就列,庶几知免。”优敕不许。寻转大匠卿,迁太中大夫,仍敕撰梁史。永定三年卒,时年五十二。高祖甚悼惜之,诏赠通直散骑常侍,赙钱五万,布五十匹,棺一具,克日举哀。之伟为文,不尚浮华,而温雅博赡。所制多遗失,存者十七卷。
  8. ^ 《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陈武帝为丞相,素闻其名,召补记室参军。迁中书侍郎,领大著作。及受禅,除鸿胪卿,馀并如故。之伟求解著作,优敕不许。再迁太中大夫,仍敕撰梁史,卒官。文集十七卷。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陈书·卷34》,出自姚思廉陈书

参考文献

  • 陈书》·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八
  • 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