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
李翱(774年—836年),字习之,又称李襄阳,汴州陈留县(今河南省开封市)人,祖籍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出自陇西李氏仆射房,唐朝官员、散文家与哲学家。
生平
大历七年(772年)生。[1]李翱是北魏司空、清渊文穆公李冲十世孙,北魏使持节、侍中、太傅、录尚书事、青州刺史、濮阳孝懿公李延寔九世孙,中书侍郎、左光禄大夫、清渊献侯李彬八世孙,清渊县侯李桃杖七世孙。李翱为唐代贞元十四年(798年)进士。元和初,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元和十五年(820年),授考功员外郎并兼任史职。后贬为朗州、庐州刺史。
唐文宗即位,入朝为谏议大夫,不久以本官知制诰,太和七年(833年)自桂管都防御使改授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累官山南东道节度使,卒于襄阳。[2]
曾有道人看了李翱的儿子们,觉得都不成器,看了李翱的女儿们后,说李翱的三个外孙能做宰相。卢求、郑亚、杜审权都是李翱的女婿,他们各自的儿子卢携、郑畋、杜让能后来也果然都做到了宰相。[3]
作品和思想
曾从韩愈学古文,皇甫湜是他的同学,李翱代表著韩文平易的一面;皇甫湜则代表著韩文奇崛的一面。
韩愈去世后,李翱写祭文悼念他。文中说:“贞元十二,兄在汴州。我游自徐,始得兄交。视我无能,待予以友。讲文析道,为益之厚。二十九年,不知其久。”又亲自为韩愈作《韩吏部行状》,这是韩愈生前嘱咐的。墓志铭则规定由皇甫湜撰写。
在思想上李翱大抵同于韩愈,同样兴儒反佛[4],认为佛教徒“不蚕而衣裳具,弗耨而饮食充”。但李翱的观点体现了融合佛教、道教,思想接近禅宗。他跟高僧禅师时有往来,并写了禅诗赠送药山惟俨禅师:“炼得身形似鹤形,千株松下两函经。我来相问无馀说,云在青天水在瓶。”
朱伯崑指出,“人性本善”的说法,始于李翱的《复性书》。[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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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 李翱生卒年无确切记载。李恩溥《李翱年谱》认为翱生于大历七年(772),学界亦多持此说。
- ^ 《旧唐书》卷一六○《李翱传》记载:“会昌中,卒于镇,谥曰文。”姜亮夫《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录》称卒于会昌元年(841)。李光富《年谱订补》作卒于开成三年(838)。陈尚君谓李翱生于772年,卒于836年,得年六十五。
- ^ 《太平广记》引《唐摭言》:(李翱)因命出诸子,(道人)熟视,皆曰不继翱之(一作无)所得。遂遣诸女出拜之。乃曰:尚书他日外孙三人,皆位至宰辅。后求子携、郑亚子畋、杜审权子让能,皆为将相。
- ^ 李翱人性论思想研究.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2).
- ^ 朱伯崑:〈评《儒家哲学新论》〉
参考书目
- 李光富《李翱年谱订误》,《四川大学学报》1985年第 4期
- 陈尚君《李翱卒年订误》,《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一辑。
- 马良怀《论韩愈、李翱思想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