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
祭文是為祭祀儀式所寫作的文章,內容視乎祭祀的性質有所不同。例如感謝神明、祭奠死者或追懷感念等。
祭文最早可追溯至漢代。人们写祭文,习惯以“维”字开头,维只是助词。其辭性又有散文、韵语、俪语,韵语又有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等。袁枚的《祭妹文》便是駢體文。《文心雕龙·祝盟》稱:“若乃礼之祭祀,事止告飨;而中代祭文,兼赞言行。祭而兼赞,盖引神而作也。”祭文也可能是多人的創作,例如馮琦去世時,門生、友人多作祭文,為他寫祭文的人就有莊天全[1]、溫純[2]、王錫爵[3]以及于慎行[4]等人。胡適提倡白話文運動,可是他寫的《先母行述》仍是一篇文言文。
逸事
早期台灣中學的國文課本引用過多祭祀亡者的祭文,如《祭十二郎文》、《瀧岡阡表》、《先妣事略》、《祭妹文》、《先母鄒孺人靈表》、《祭明太祖文》、《懷念先師蔡元培先生》、《祭告國父克燕文》,或者《與妻訣別書》、《獄中上母書》 之類生死訣別的文章,因此國立編譯館被戲稱為“國立殯儀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