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谦 (嘉靖进士)
张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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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西按察使 | |
籍贯 | 浙江宁波府慈谿县 |
字号 | 字子受,号鄮西 |
出生 | 正德辛未三月十三日 |
逝世 | 万历乙未五月二十四日 |
配偶 | 陈氏,封宜人;侧室刘氏、朱氏 |
亲属 | (子)应升、观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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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谦(1511年—?),字子受,号鄮西,浙江宁波府慈谿县人,明朝官员。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由县学附学生中式辛卯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联捷壬辰科会试第二十六名,第二甲第五十二名进士。礼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因审理建昌侯张延龄杀人案,不合世宗意,被下狱廷杖,贬广东揭阳县尉,又摄饶平县事,升福建建阳县知县,升直隶保定府同知,入为南京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出为大名府知府,在任三年,升福建按察司副使,摄督学事,又改摄巡海道事,迁广西布政司左参政。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随提督两广侍郎应槚督兵进剿广西桂林平乐猺獞,后以事被免职,不久以军功升一级为广西按察使致仕[1]。万历二十三年卒,年八十五。
家族
曾祖张珊;祖张场;父张锦;母刘氏。慈侍下,妻陈氏,兄俊(听选官);诰;谏;谨;训;诩,弟谕,子应文(选贡),孙光裕(举人)。
参考资料
- 李维桢《广西按察使张公墓志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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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石迁高 |
明朝大名府知府 嘉靖二十年(1541年)上任 |
继任: 陈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