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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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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至发(1573年—1642年),对鹄宪松山东济南府淄川县(今属淄博市)人。明朝大臣、内阁首辅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东乡试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历知玉田遵化。后授南京礼部主事,改云南道御史,四十二年巡按河南,四十六年正月巡视京通二仓。时三党方盛,张至发属齐党,力排东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称病归里。

天启元年(1621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十一月掌河南道印。崇祯五年(1632年)担任顺天府丞、光禄寺卿,迁刑部右侍郎崇祯八年(1635年)以礼部侍郎东阁大学士内阁参预机务。历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等,崇祯十年(1637年)升任首辅。时受李自成农民军打击,明朝已近灭亡,至发为政维持而已,无大作为,崇祯十一年(1638年)正月,因大力歌颂温体仁“孤执、不欺”[1],被日讲官吴伟业上〈劾元臣疏〉弹劾,[2]后因内阁中书黄应恩接受贿赂牵连,“回籍调理”,时人讥为“遵旨患病”[3]崇祯十四年(1641年)重启诏用,力辞不就。次年卒于家。

身后

朝廷追加太子太傅,赠少保

家族

有子张泰象。

参考书目

  1. ^ 《明史·张至发传》:“至发怒,两疏诋道周,而极颂体仁孤执不欺。”
  2. ^ 《崇祯实录》,卷十一
  3. ^ 钱基博修订,《明鉴》,卷十六
  •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王国祯
明朝遵化县知县
1607年-?年
继任:
谢陞
前任:
刘志选
明朝顺天府府丞
1632年-崇祯年间
继任:
孙传庭
前任:
温体仁
明朝内阁首辅
1637年-1638年
继任:
孔贞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