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球事件是发生在台湾的反清事件,吴球率七人反清复明,但由于佯称一起反清的保长林盛过于害怕被杀向清廷告发,吴球起事失败,后来被清兵带回北京处死刑。
西元1696年,吴球因不满清政府暴政,而率众欲起义。吴球与自称明朝皇室后代的朱祐龙感情很深,吴球在当时被称为大哥,原因是深受朋友的尊敬。吴球与大家推举朱祐龙为首领,吴球为国师,以反清复明的名义就此展开了,后来还是因为兵力太少,军力过弱的关系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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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 (1624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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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西时期 (1624年-1662年) | |||||||||||||
明郑时期 (1662年-1683年) | |||||||||||||
清治时期 (1683年-1895年) | |||||||||||||
台湾民主国 (1895年) | |||||||||||||
日治时期 (1895年-1945年) | |||||||||||||
战后时期 (1945年迄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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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武误射事故。 [2]未爆发双方战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