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南宋文录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南宋文录录》24卷,清代董兆熊编,黄彭年重辑。为南宋文章之选集,与庄仲方南宋文范》相互补。

清代乾隆嘉庆以前,选录南宋诗文者有数家,然多不传于世[1]道光间,董兆熊与庄仲方各自编纂南宋诗文选集,互不相谋。董兆熊《南宋文录》原分十编,每编之中,各体皆备,因董氏家贫,文章多由借读抄阅,或于书肆求书而得,随得随录之故[2]。董兆熊没后三十馀年,费延釐始由董氏族人得见《南宋文录》稿本,时江苏书局已刊行《南宋文范》,比对之下,两者选文重复者不少。乃删除已见于《南宋文范》之文,十存五六,依文体重加编次,以便阅览[2]。更名《南宋文录录》,凡分三十七类,380馀篇。唯有诗歌类扣除已见于庄氏选集者后,只剩下数十首,难以成卷,所以一概不录[2]

本书有光绪17年(1891年)江苏书局刻本。台湾鼎文书局民国64年(1975年)影印《南宋文范》上、下二册,附刊于下册之后。

总目

  • 卷一 - 八篇
  • 卷二 - 赋六篇、七一篇、辞一篇、对问一篇
  • 卷三 - 德音一篇、制诰九篇、十一篇、批答二篇、奏疏五篇
  • 卷四 - 奏疏九篇
  • 卷五 - 奏疏十六篇
  • 卷六 - 奏疏九篇、表一篇、书五篇
  • 卷七 - 书十二篇
  • 卷八 - 书七篇、箴三篇、铭七篇
  • 卷九 - 颂四篇、赞七篇、碑四篇、对策三篇、策问二篇
  • 卷十 - 记二十二篇
  • 卷十一 - 记二十篇
  • 卷十二 - 记十八篇
  • 卷十三 - 记十九篇
  • 卷十四 - 序十七篇
  • 卷十五 - 序二十三篇
  • 卷十六 - 序二十一篇
  • 卷十七 - 论十五篇
  • 卷十八 - 论十八篇
  • 卷十九 - 论十篇
  • 卷二十 - 说十二篇、辨一篇、考一篇、题跋七篇
  • 卷二十一 - 题跋九篇、祝文一篇、劝谕文三篇、吊文二篇、祭文六篇、谥议四篇
  • 卷二十二 - 行状四篇、传四篇、书事二篇
  • 卷二十三 - 墓铭九篇
  • 卷二十四 - 墓铭四篇、墓表三篇、墓碑三篇、墓碣一篇

脚注

  1. ^ 《南宋文范》钱泰吉
  2. ^ 2.0 2.1 2.2 《南宋文录录》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