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州
十二州,指汉族原居地,传说是由大舜所划分的地理区划,相比《禹贡》九州,区别在于从冀州分置出并、幽、营三州[参1],加上原来的九州,总共为十二州,分布在黄河、长江流域等地方。[参2]
地理范围
十二州 | 《禹贡》九州 | 汉代政区区划 | 明代政区区划 | 今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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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 | 冀州 | 冀州刺史部 | 北直隶[参4]、万全都司、山西省;彰徳府、卫辉府、怀庆府、广宁卫以西之地[参5] | 河北、天津、北京、山西、辽宁、德州市、聊城市 |
并州刺史部 | ||||
并州 | 河东郡、河内郡[注1] | |||
幽州 | 幽州刺史部 | |||
营州 | 辽东;济南府、青州府、登州府、莱州府 | |||
青州 | 青州 | 青州刺史部 | 济南市、青岛市、滨州市、东营市、济宁市、日照市、潍坊市、威海市、烟台市、淄博市 | |
兖州 | 兖州 | 兖州刺史部 | 东昌府、大名府部分、兖州府部分、开封府部分 | 菏泽市、济宁市;商丘市 |
徐州 | 徐州 | 徐州刺史部 | 徐州[注2]、兖州府部分 | 江苏、安徽北部;临沂市、枣庄市、莱芜市、泰安市 |
扬州 | 扬州 | 扬州刺史部 | 南直隶、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注3]、广东省;南宁府 | 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上海、江苏、安徽南部 |
交趾刺史部[注4] | ||||
荆州 | 荆州 | 荆州刺史部 | 湖广省;韶州府、梧州府、桂林府、铜仁府、平乐府 | 湖北、湖南;广西东北部 |
豫州 | 豫州 | 豫州刺史部 | 归徳府、河南府、南阳府、汝宁府、汝州、开封府部分、襄阳府部分 | 河南 |
弘农郡、河南郡[注1] | ||||
梁州 | 梁州 | 益州刺史部 | 四川省;施州卫部分 | 四川、重庆 |
雍州 | 雍州 | 朔方刺史部 | 陕西省、陕西行都指挥使司 | 陕西、甘肃、宁夏 |
凉州刺史部 | ||||
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注1] |
备注
参考资料
- ^ 《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马融:“舜以冀州之北广大,分置并州;燕、齐辽远,分燕置幽州,分齐为营州,于是为十二州。”
- ^ 《司马迁 史记卷二十七 天官书第五》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 内冠带﹐外夷狄﹐分中国为十有二州
- ^ 《汉书‧卷八十五‧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载,谷永于建始三年(前30年)曰:“尧遭洪水之灾,天下分绝为十二州……”颜师古注云:“十二州谓冀、兖、豫、青、徐、荆、扬、雍、梁、幽、并、营也。”
- ^ 《大明一统志·卷四·大名府》:“禹贡冀、兖二州之域”,即北直隶的大名府境内有部分地域属于兖州
- ^ 《大明一统志·卷二十五·辽东都指挥使司》:“禹贡冀、青二州之域,舜分冀东北为幽州,即今广宁以西之地;青东北为营州,即今广宁以东之地。”
- ^ 《晋书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司州》:“司州。案《禹贡》豫州之地。及汉武帝,初置司隶校尉,所部三辅、三河诸郡。其界西得雍州之京兆、冯翊、扶风三郡,北得冀州之河东、河内二郡,东得豫州之弘农、河南二郡,郡凡七。”
- ^ 《大明一统志·卷十八·徐州》:“禹贡徐州之域。”
- ^ 《史记南越列传》云“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集解》张晏曰:“杨州之南越也。”索隐案“战国策云吴起为楚收杨越。”《正义》曰:“夏禹九州本属杨州,故云杨越。”《汉书南粤传》云“秦并天下,略定扬粤,置桂林、南海、象郡。”颜师古曰:“本扬州之分,故云扬粤。”
- ^ 唐代《艺文类聚》引晋代《太康地记》曰:“交州本属扬州,取交阯以为名,虞之南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