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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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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体元
大明刑部郎中
籍贯广东广州府南海县
出生三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劳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刘体元(1497年—?年),字吴孚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民籍。

生平

治《易经》,行三,正德十四年(1519年)广东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年二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三百十九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七名进士[1][2]。官至刑部郎中,嘉靖十四年十二月奉命恤刑云贵。

家族

曾祖刘芳。祖父刘广成。父刘荫。母曾氏。具庆下。兄孟元、仲元、弟恂、侃、怡[3]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