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 (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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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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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 | |
任期 2013年1月—2018年1月 | |
主席 | 彭清华 → 鹿心社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2009年2月—2013年2月 | |
前任 | 高雄 |
继任 | 赵乐秦 |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8年8月—2013年2月 | |
市长 | 李志刚 |
前任 | 高雄 |
继任 | 赵乐秦 |
北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 |
任期 2009年9月—2004年6月 | |
书记 | 温卡华 |
前任 | 金仁寿 |
继任 | 唐成良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7年3月(67岁) 中国湖南省衡南县 |
政党 | |
母校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刘君(1957年3月—),男,湖南衡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生平
1957年3月,刘君出生在湖南省衡南县。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至1978年2月在衡南县插队成一名知青。1978年2月,刘君考入中南林学院(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森工系木材机械加工专业,1982年1月毕业后分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工作。
1998年11月,刘君下调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出任副市长,次年9月转任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7月,刘君出任北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同年9月正式出任市长。2004年6月,刘君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8月至2013年1月,任中共桂林市委书记。[1]2013年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退休。
落马
2018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刘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2][3]
参考资料
- ^ 秦静. 赵乐秦任桂林市委书记 刘君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13-02-06 [2022-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刘君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新浪. 2018-02-13 [2022-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刘君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中国经济网. 2018-02-13 [2018-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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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金仁寿 |
北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0年–2004年 |
继任者: 唐成良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者: 高雄 |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书记 2008年–2013年 |
继任者: 赵乐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者: 高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9年–2013年 |
继任者: 赵乐秦 |